基层党组织选举工作实务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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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咨询问题:我们单位最近在讨论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分配及构成比例问题,但目前的几个方案领导们都不满意,说是工作一线代表的比例不够。请问:党员代表大会代表的构成比例是怎样规定的?

解答:党的基层组织召开党员代表大会时,一般都应对代表的构成比例提出要求,主要目的就是要使参加会议的代表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广泛性,能充分反映广大党员的心声和意愿。《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第8条第2款、第3款明确规定:“代表名额的分配根据所辖党组织数量、党员人数和代表具有广泛性的原则确定。优化代表结构,确保生产和工作一线代表比例。大型国有企业、高等学校召开党员代表大会,其二级企业、直属单位党组织隶属其他地方或者单位党组织,且党员人数较多的,可以适当分配一定代表名额。”

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应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代表构成比例是指导性的而不是指令性的。不能硬性要求选举单位必须选什么人,不能选什么人,应当通过做深入细致的工作达到预定的要求。在分配代表名额时,可根据各选举单位的实际情况,对代表构成比例提出不同的要求。比如,对生产一线党员比较集中的单位,在组织推荐提名代表候选人预备人选时,可以要求他们适当提高这方面人选的比例。

(2)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党的基层委员会在确定代表的指导性比例时,应从本地区或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发,既保证有一定数量的领导干部代表,又保证有一定数量的生产、工作一线的先进模范人物。领导干部、专业技术人员、生产及工作一线先进模范人物的划分也要从实际出发。

(3)要保证代表质量,不能为了一味追求代表构成比例而降低代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