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赌博恶习屡教不改的,女方提出离婚会被支持吗?
现实问题
庞某(男)和章某(女)结婚多年,由于庞某喜欢赌博,开始是麻将扑克,后来发展到赌球赌马,家里的积蓄很快被庞某用掉,两人也常常为此发生争吵,随着争吵的增多,两人的矛盾也越积越多。庞某因为赌博被公安机关处理过几次,但庞某却屡教不改。无奈之下,章某提出离婚,但庞某坚决不同意。那么,章某该怎样保护自己呢?
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现实生活中,因有赌博、吸毒等恶习而导致的离婚案件不在少数。沾染上这些恶习的人好逸恶劳,不务正业,不但不履行家庭义务,反而常常引发家庭暴力,消耗家庭的经济积蓄,使家庭的安宁、正常的生活难以为继。对于这类案件,人民法院一般会先行查明有赌博、吸毒等行为一方的一贯表现和事实情况。对情节较轻,有真诚悔改表现,对方也能谅解的,应着眼于调解和好。对于恶习难改,一贯不履行家庭义务,夫妻感情难以重建,夫妻难以共同生活的,经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在这则案例中,章某可以向法院起诉离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