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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兄妹之间可以结婚吗?
现实问题
周某(男)和吴某(女)是表兄妹,两人从小在一个院子里长大,青梅竹马,随着年龄的增长,两人很快坠入了爱河,在达到法定婚龄后,两人决定登记结婚建立家庭,两家的长辈也对能够亲上加亲表示赞成。但就当两人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时,办事人员却拒绝为两人办理婚姻登记,理由是两人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两人为什么不能结婚?什么是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呢?
律师解答
禁止血亲结婚是优生的要求,血缘过近的亲属间通婚,容易把双方生理上的缺陷遗传给后代,影响家庭幸福,危害民族健康。因此,各国法律都禁止一定范围内的血亲结婚。我国《民法典》规定了两类血亲禁止结婚,具体为:
(1)直系血亲。包括父母子女间,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孙子女、外孙子女间。即父亲不能娶女儿为妻,母亲不能嫁儿子为夫。爷爷(姥爷)不能与孙女(外孙女)婚配,奶奶(姥姥)不能与孙子(外孙子)结合。
(2)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包括:①同源于父母的兄弟姊妹(含同父异母、同母异父的兄弟姊妹)。即同一父母的子女之间不能结婚。②不同辈的叔、伯、姑、舅、姨与侄(女)、甥(女)。即叔叔(伯伯)不能和兄(弟)的女儿结婚;姑姑不能和兄弟的儿子结婚;舅舅不能和姊妹的女儿结婚;姨妈不能和姊妹的儿子结婚。
在这则案例中,男青年周某和女青年吴某是表兄妹关系,属于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依照我国《民法典》的规定,两人不能结婚。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五十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婚姻无效:
(一)重婚;
(二)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
(三)未到法定婚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