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星薪法考考前冲刺:背诵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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冲刺背诵点50 罚金、没收财产

1.罚金:法院判处罪犯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罚金是财产刑的一种,在性质上与行政罚款不同。

2.没收财产(只能附加适用):将罪犯个人财产的全部或部分强制、无偿收归国有,是一种严厉的财产刑。

(1)没收范围:没收犯罪人个人合法所有并且没有用于犯罪的财产。对犯罪分子个人及其扶养的家属保留必需的生活费用;不得没收属于犯罪分子家属所有或者应有的财产。

(2)以没收财产偿还债务。

①判决生效以前犯罪分子所负的正当债务。

②需要以没收的财产偿还。

③经债权人请求。

(3)财产刑的并罚。

①罚金刑的并罚:并科。

②没收财产的并罚:没收部分财产+没收部分财产=并科;没收部分财产+没收全部财产=吸收。

③罚金刑与没收财产并罚:分别执行,先执行罚金再执行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