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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民事法律行为何时生效?
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是指民事法律行为产生法律约束力。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其法律拘束力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对当事人产生法律拘束力。这种效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对内效力。一旦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当事人应当依照民事法律行为的内容,按照诚信原则正确、全面地行使权利、履行义务,不得滥用权利,违反义务。在客观情况发生变化时,当事人必须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后,才能变更或者终止民事法律行为。二是对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产生一定的法律拘束力,这种法律拘束力是民事法律行为的对外效力。民事法律行为一旦生效后,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当事人的权利,不得非法阻挠当事人履行义务。三是民事法律行为生效后的法律效果还表现在,当事人违反民事法律行为规范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必要时人民法院也可以采取强制措施要求当事人继续履行民事法律行为所规定的义务。
民事法律行为自成立时生效。也就是说,民事法律行为的生效时间与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原则上是一致的。那么民事法律行为何时成立呢?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基于双方或者多方的意思表示一致成立,也可以基于单方的意思表示成立。法人、非法人组织依照法律或者章程规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作出决议的,该决议行为成立。需要注意的是:第一,成立时就生效的民事法律行为必须是具备一般有效要件的民事法律行为,也就是行为人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应当真实,且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第二,一些特殊的民事法律行为即使具备一般有效要件,在成立时也不立即生效,只有满足特殊生效要件后才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