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人权益保护手册(以案释法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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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生离校出走,学校有责任吗?

某小学是市重点小学,该校对学生的考试成绩抓得特别紧,学生的成绩直接与老师的绩效考核挂钩,所以每个班的老师都各自有一套管理办法,至于是否合理合法,学校从不过问,只要学生的学习成绩不下降即可。学生虽有抱怨,却敢怒不敢言,因为家长也持这个观点,只要孩子学习成绩上去了,老师用什么办法都是好的。

该小学五年级有4个班,按照学校的绩效考核规定,班级考试综合成绩排名最后的班主任,其工资、奖金、职称均予以降低。五年级一班有个叫高扬的学生,穿着很张扬,学习成绩却很低调,只能用一团糟来形容,每次班级测验,他都是倒数第一名。并且这个倒数第一名的成绩,距离倒数第二名还相差50分左右。班主任李老师想着如果把高扬的分数算入期末考试中,肯定会给自己的班级拖后腿,于是他就经常在班上当着全班同学的面呵斥高扬。每一次测验,都是高扬的受难日,尤其是最近一次测验成绩出来以后,高扬的成绩还是不见起色,李老师这次直接把高扬连拉带拽地拖出了教室,让他在走廊里面壁思过一天。受此侮辱的高扬直接挣脱李老师的手臂,飞一般地跑出校园。李老师竟没有感到事件的严重性,他还当着全班同学的面说:“你们都给我听好了,以后谁学习成绩不好,就跟高扬一样给我滚出五年级一班。”

事后,高扬就像人间蒸发了一样,高扬的爸爸妈妈找遍了所有他可能去的地方,都没有发现高扬的踪迹。两年以后,爸爸妈妈终于在某市救助站和公安机关的协助下找到了高扬,此时的高扬精神恍惚,显然不是当初那个健康的孩子了。为此,高扬的父母专门找到李老师,可李老师还是当年那副飞扬跋扈的样子,他拒绝道歉和赔偿。学校领导的态度也跟李老师一样,他们说高扬的父母并没有证据证明高扬的失踪和李老师有任何关系,所以学校也拒绝做出赔偿。高扬的父母向某市晚报反映了此事,晚报的记者专门找来多名已经从该小学毕业的高扬当年的同学出面作证,证明了李老师当年对高扬进行了人格侮辱。此事见报后在该市反响强烈,当地的群众纷纷谴责该小学的教学方式,强烈要求李老师向高扬一家人道歉并赔偿相关的损失。

律师说法

本案中,学校对高扬同学负有教育、管理、保护的义务,高扬同学离校,说明学校在监管方面存在一定的过失,对此,学校是需要承担责任的。至于高扬离开学校以后是选择出走还是回家,是学校所无法控制的,对于高扬在外失踪两年,导致精神失常,学校不承担责任。当然,学校对老师的教学方法不管不问、老师的教学方式简单粗暴,都是需要学校和老师进行深刻检讨和反思的。

学校和老师为了提高学生的学习成绩,对学生进行严格的管理,出发点是好的,但严格绝不等于简单粗暴、冷酷无情。由于小学生的身心脆弱,往往接受不了这样的教育方式,对于学习成绩落后的学生,老师应当针对其自身的特点,找到学习成绩差的原因,帮助其得到提高,而不是一味地苛责。作为家长,也应对学校的管理方法和老师的教学方式进行考察,对其中不恰当的教学方式和内容,应当及时向学校反映,提出自己的建议,不能认为老师的教学方式都是好的。若老师的教学方式处于无人监督的真空状态,那么高扬离校出走的悲剧还会重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