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然人股东死亡的情况下,其合法继承人能否继承其股东资格?就有限公司而言,《公司法》第75条对有限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作出了原则性规定,即死亡自然人股东的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与此同时,考虑到有限公司的人合性,《公司法》第75条允许有限公司的章程可以“另有规定”。就股份公司而言,《公司法》本身没有对股份公司自然人股东的股东资格的继承问题作出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