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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买的微波炉有异常不敢用,怎么办?
现实困惑
蒋某在某家电行买了一台微波炉,在启动时顶部有很大的声音,貌似金属的摩擦声。在声音发生处搁置重物,声音就会减小,但是说明书上说顶部不能放重东西。蒋某将此微波炉送到专业检测机构检测,经证明存在安全隐患。面对这样一台微波炉,蒋某应该怎么办?
律师说法
本案涉及的是产品缺陷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时如何处理的法律问题。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八条也有相关的规定。因此蒋某可以依法要求销售微波炉的家电行或者生产厂家对该微波炉进行技术处理,以消除危险排除妨碍,甚至退换产品。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
第四十五条 因产品缺陷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生产者、销售者承担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十八条第一款 经营者应当保证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对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商品和服务,应当向消费者作出真实的说明和明确的警示,并说明和标明正确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方法以及防止危害发生的方法。
第十九条 经营者发现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有危及人身、财产安全危险的,应当立即向有关行政部门报告和告知消费者,并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采取召回措施的,经营者应当承担消费者因商品被召回支出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