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国家网络安全工作要坚持网络安全为人民、网络安全靠人民,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维护公民在网络空间的合法权益。截至2021年6月,我国互联网用户已超10亿,形成全球最为庞大、生机勃勃的数字社会。伴随着个人信息的广泛收集、使用,利用个人信息侵扰人民群众生活安宁、侵犯人民群众人格权和财产安全的问题日益突出,个人信息保护成为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问题之一。党中央高度重视网络空间法治建设,及时回应广大人民群众的呼声和期待,对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工作作出部署。2018年,个人信息保护法立法工作启动。2021年8月2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以下简称《个人信息保护法》)经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该部法律系根据宪法制定,充分体现“以人民为中心”这一根本立场,把握个人信息权益保护的立法定位,聚焦个人信息保护领域的突出问题和人民群众的重大关切,规范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促进个人信息合理利用,是关于个人信息保护的基本法律。
《个人信息保护法》共8章74条,具有以下亮点:一是确立个人信息保护原则,强调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和诚信原则等;二是规范处理活动、保障个人信息权益,构建“告知—同意”等个人信息处理规则;三是规范自动化决策,禁止“大数据杀熟”,维护消费者公平交易权利;四是严格保护敏感个人信息,只有在具有特定的目的和充分的必要性并采取严格保护措施等条件下方可处理;五是规范国家机关处理活动,切实承担保护个人信息权益、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和责任;六是赋予个人充分权利,规定个人可以依法行使知情、决定、查询、复制、更正、删除等多项权利;七是强化个人信息处理者义务,明确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对其个人信息处理活动负责,并采取必要措施保障所处理的个人信息的安全;八是赋予大型网络平台特别义务,提高经营业务透明度,完善平台治理,强化外部监督,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个人信息保护机制;九是规范个人信息跨境流动,既满足保障个人信息权益和安全的客观要求,又适应国际经贸往来的现实需要;十是健全个人信息保护工作机制,构建系统、完善的监管执法机制。
浙江是数字经济先发省份和互联网产业高地。近年来,浙江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网络强国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积极开展网络社会司法治理的实践探索和理论创新,在互联网司法、服务保障数字经济发展等方面积累了先发优势和丰富经验。2021年11月1日,《个人信息保护法》将正式施行。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个人信息权益保障,阐释《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时代背景、实践意义、基本精神、运行规则,为相关领域理论发展和实践运用提供积极助力,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宪法和法律委员会副主任委员江必新同志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李占国同志特别组织一批熟谙数字经济和互联网法治的专家、学者和法官,精心编写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条文解读与法律适用》一书。
本书按照【本章概述】【条文条旨】【条文正文】【立法背景】【条文解读与法律适用】的体例对《个人信息保护法》进行逐条释义,具有如下特点:
一是系统性。本书编写组广泛搜集了立法过程中的第一手资料,确保资料来源翔实、准确、权威。行文注意紧扣条文主题,从立法、司法等角度对起草背景、条文内容、实践中需关注的问题入手,紧密结合与个人信息保护相关的其他法律、行政法规、国家标准等进行全方位的阐述,确保逻辑系统完整、内容全面充实、观点体例科学,充分释明《个人信息保护法》的立法要旨和创新亮点,精准展现条文要义。
二是实用性。全书由具备丰富理论知识和审判经验的专家学者、专业法官合作撰写,兼顾学术性、专业性和实务性,既有理论深度也有实践厚度;既注重对法条涉及的法学理论、法律原理、国际立法惯例、国内主流观点等进行深度理论阐释,也注重运用案例探究《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具体适用及审判思路,对司法实践中需要解决的重点问题予以提示说明,指明法律适用的具体路径,并对可能出现的涉诉风险隐患趋势进行预警、给出建议。
三是准确性。全书重点突出、详略得当,对《个人信息保护法》的一般性条文进行相对简要的阐述,对立法过程中关注度高、争议较大,或者涉及制度创新、理念更新的关键性条文进行深度阐释,重点聚焦个人信息保护法的核心要义与关键问题,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通过层次分明的体例、繁简适当的解读、规范易懂的语言,突出立法重点、解决理论难点、消除适用疑点。
“悬衡而知平,设规而知圆。”《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出台,对于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权益法治保障、维护网络空间良好生态、促进数字经济健康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期冀本书的出版,能够帮助广大法律工作者及其他读者全面、系统地学习、理解与适用新法,指导个人信息处理者合法合规开展处理活动,指引个人依法维护自身信息权益。因时间和水平有限,如有疏漏之处,敬请读者批评指正。
本书编写组
2021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