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法律知识实用问答
上QQ阅读APP看本书,新人免费读10天
设备和账号都新为新人

15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关系,劳动者当年未休的年假可以折现吗?

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条的规定,用人单位不安排年休假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选择实现自己休息权的方式,其中一种就是要求用人单位根据未休的年休假天数按照正常时间工作的日工资300%的标准折现支付。但是,如果劳动者当年未休年休假,又与用人单位解除了劳动关系,年休假是否也能折现呢?

法律自然也考虑到了这种情形,根据《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十二条的规定,上述问题的答案是肯定的。法律对于折现的方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具体执行时按照职工当年已工作的天数折算成应休而未休年休假的天数,由用人单位支付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当然折算后未休年休假天数不足一天的不予计算。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按照正常时间工作的日工资的300%的标准进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