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应当依照法定的权限、范围、条件和程序。
● 部门规章
《国家外汇管理局行政许可实施办法》(2021年1月11日 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告2021年第1号)
第4条 行政许可应根据法律、行政法规等依法设立。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不得通过细分等方式变相或者擅自设立行政许可,不得超越职权办理行政许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