杜某与寿某合谋,人为故意制造出寿某脚趾受伤的情况,然后寿某到某机械厂应聘打工,在工作中故意通过“碰瓷”机器诈伤,接着杜某冒充寿某亲戚登场,采取到公司喧闹、向行政机关投诉等方式,向公司老板施加压力,要求工伤赔偿,最终成功骗得“医疗费”人民币1万元。
二人得手后更加肆无忌惮。杜某与寿某又多次采用同样方法到其他企业应聘行骗,在工作中故意“碰瓷”诈伤,骗取所谓工伤赔偿,诈骗数额高达数十万元。接到被骗企业举报后,公安机关依法将杜某与寿某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