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合同法律常识小全书:案例自测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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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约定“按执行情况给付报酬”,可以按当地市场价给付报酬吗?

案例实录

某加工厂需要招用大批临时工。因为加工业务多,加工厂没有时间自行招收工人,遂与某人才中介公司签订中介合同,由中介公司为加工厂招收工人,加工厂给付中介公司报酬。加工厂认为如果中介公司介绍了不合格人员,就不用给中介公司支付中介费,但由于这个尺度不容易把握,所以双方约定中介报酬为“按执行情况给付报酬”。半个月以后,中介公司为加工厂招收了20名工人,且全部符合要求,正常上岗。中介公司要求加工厂支付劳动报酬,因为双方的约定中对报酬事项约定不明确,最后加工厂按照当时的市场价格支付了中介公司报酬。中介合同约定了“按执行情况给付报酬”,那么按当地市场价给付报酬可以吗?

律师分析

在市场经济中,由于交易双方在交易前互不了解,因此可以寻求一位具有中间立场并且具有一定素质的人或者公司,来对交易进行经济或者信誉上的介绍,以帮助合同达成。中介公司的服务都是收费的。一般中介公司会在中介合同中明确约定中介费用,但是有的中介合同在签订时因为当事人之间的收益不能确定,因此在合同中对报酬约定也不明确。对此,我国《民法典》第五百一十一条作出规定:“……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加工厂与人才中介公司对中介费用约定不明,后来又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加工厂按照当时市场价格支付中介公司费用是符合法律规定的。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就有关合同内容约定不明确,依据前条规定仍不能确定的,适用下列规定:

……

(二)价款或者报酬不明确的,按照订立合同时履行地的市场价格履行;依法应当执行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依照规定履行。

……

温馨提示

合同双方当事人应当互相配合以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一旦没有对合同履行方式进行明确约定,履行义务人应当根据合同的有关条款和交易习惯确定具体履行方式;如果仍然无法确定的,按照有利于实现合同目的的方式履行,以更好地保障双方利益,促进交易的正常进行。

自测小题

选择:大力公司和泰国某公司签订了买卖合同。按照合同约定,泰国某公司应按期向大力公司供应香蕉,合同履行地点为我国。泰国某公司依约履行完交货义务之后,双方因货币支付产生争议,未能协商一致。请问,大力公司应支付何种货币给泰国某公司?[8]( )

A.人民币

B.泰铢

C.人民币或泰铢均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