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借贷担保法律常识小全书:案例自测实用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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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间借钱没有约定是否支付利息,该怎么办?

案例实录

程某与相恋多年的女友决定在劳动节举办婚礼。由于筹备之初花钱大手大脚,结果将多年的积蓄都花光了,等到预订饭店酒席时还差3万元。程某向朋友苏某借钱,苏某爽快地答应了。程某写了借条,明确了借款金额和还款日期,双方确定无误后签字。到了还款日期,程某准备好了3万元,苏某却说应该支付一年的利息,而程某觉得合同上没有约定利息,不应该支付。那么,朋友之间借钱没有约定是否支付利息,该怎么办?

律师分析

程某无须向苏某支付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八十条的规定可知,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没有利息。本案中,程某按照约定履行了自己的义务,按期偿还欠款,而苏某却要求其支付利息。因双方事先并未约定借款利息,所以苏某的请求得不到法律的支持,程某与苏某之间的借款应视为无息借款。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温馨提示

双方在有借条的情况下应该严格按照借条约定的内容履行各自的义务,未在借条中明确约定是否支付利息的,视为无须支付利息。

自测小题

选择题:薛某向周某借款,借条载明:“今借到周某人民币10万元整,借款期限内支付利息。”请问,该借款应当支付利息吗?( )[5]

A.应支付

B.不应支付,属于自然人之间借款约定不明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