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农民的政治属性
只要是一个社会群体或者阶层,只要这个群体对公共生活和公共权利有诉求,那么这个群体就会有政治属性。
就农民与政治的关系而言,或者说农民参与政治过程的基本方式,有三种主要的行为选择:其一,接受既定的政治统治,或者接受既有的政治秩序。在这种秩序下,“管理者”的政治获得了农民的认可,或者说,没有受到农民的反对,政治统治得以顺利进行。其二,如果存在着可以选择的其他国家,那么农民可以根据统治者的政治管理情况,选择接受自己满意的政治统治。农民尽管看似没有参与政治过程,但是,其实他们在“用脚投票”表达自身的同意或默许。5韩愈在谈到春秋战国时代的文人出路时曾有精辟描述。孔子所说的“夫如是,则四方之民,襁负其子而至矣”,其用意也旨在说明被统治者事实上会用脚投票,所以政治统治需要考虑被统治者的意愿和需求。其三,如果无法接受现有政治统治,而且又缺乏其他政治体可以避而趋之,那么他还可以选择“揭竿而起”,对现有统治者进行反抗。
这也就是说,如果农民能够接受既有的统治秩序,那么他们可以专心从事本业,埋头专务自己的“土地和家庭”;一旦其认为现有的统治行为不能忍受,则只会铤而走险、群起抵抗。最终,或者原有的统治集团调整治理办法,或者统治集团改朝换代、重新确立新的政权和政治统治。这样的情境在中国古代政治史上屡见不鲜。
从中外历史传统来看,农民不仅是征兵的最重要来源,也是参与起义、推翻政权最有力的力量。中国历史上的农民起义自不待言,即使是进入近代历史,农民在其中仍然是值得重视的力量。毛泽东曾断言:“农民问题乃国民革命的中心问题,农民不起来参加并拥护国民革命,国民革命不会成功;农民运动不赶速地做起来,农民问题不会解决;农民问题不在现在的革命运动中得到相当的解决,农民不会拥护这个革命。”6在毛泽东看来,农民是中国革命的重要力量,也是有政治洞察力和判断力的,“农民的眼睛,全然没有错的。谁个劣,谁个不劣,谁个最甚,谁个稍次,谁个惩办要严,谁个处罚从轻,农民都有极明白的计算,罚不当罪的极少”7。
从这个角度来说,农民本身是具有显著政治性的。这种政治性尤其会在对抗性的政治冲突中体现出来。当然,更多时候这种政治可能是潜在的。农民对既定的政治秩序的接受与否,直接影响到其潜在的政治性是否会被激发出来。因此,统治集团要想延续自身的政治统治、保持其所掌控的政治权力,就必须将其“统治”的强度置于被统治者能够接受的程度和范围内。
农民的政治性一般在社会矛盾激化时强力迸发。但这并不意味着,农民的日常生活是不具有政治性的。在历史上,农民有组织的、正式的、公开的反抗是短暂的,并非长期持续,但农民的政治表达方式并不止于此。政治人类学家关于农民日常反抗的研究无疑丰富了这一理解。在大规模的、结构性变迁的运动之外,农民还惯常使用无组织的、个体的、机会主义或自我放逐的、没有革命性的后果、也不直接冲击统治体系的合作式抗争,这是农民反抗的日常形式。这些日常形式的反抗通常包括:偷懒、装糊涂、开小差、假装顺从、偷盗、装傻卖呆、诽谤、纵火、怠工,等等。这些被称为“弱者的武器”(weapons of the weak)的斗争形式具有共同特点:它们几乎不需要事先的协调或计划,它们利用心照不宣的理解和非正式的网络,通常表现为一种个体的自助形式;避免直接地、象征性地对抗权威。尤其是在第三世界,农民很少在税收、作物分配、发展政策或烦琐的新法律等问题上去冒险直接对抗权威;他们更可能通过不合作、偷懒和欺骗去蚕食这些治理策略。8观察今天中国农民的日常抵抗,比詹姆斯·斯科特(James Scott)所描述的东南亚农民的表现更加丰富多彩,也更具有强劲清晰的政治意味。9人民公社时期,中国农村曾有生产中的“出工不出力”,也有分配中的“瞒产私分”现象。改革以来,则有形形色色的上诉投诉,乃至“聚众滋事”。无论是在偶然的公开抗争还是日常的消极反抗中,农民的政治性被不断地激发出来。中国农民这种表现,可能在一定程度上预示着中国政治的未来。
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国度,甚至不同地区的“农民”,其政治属性是不同的。历史上,我们看到,在更多情况下农民在政治上的“被动参与”塑造出其政治属性。但是现在,农民身上潜在的政治性,正在表现为直接的政治属性。甚至说,政治性不再是潜在的,而是直接的,也是现实的。这是农民的政治属性的改变。从这个角度说,农民在中国的政治舞台上,将发挥更大的作用。在现在和未来的中国政治生活中,农民是无法忽视的力量。家庭承包制度是农民的选择和坚持,这直接表现为经济制度的嬗变突破,但是,这种改变已经产生并且将继续产生更大的政治张力。农民在具体改变中国农业经营体制的时候,也在改变着中国的基层政治甚至高层政治。
中国农民的政治属性所以值得重视,根本原因在于,此农民不是彼农民。就今天的中国农民而言,他们不是一个职业概念,我们很难具体说明今天所谓“农民”都包含多少种职业群体,有所谓“农民企业家”、“农民工”,甚至有“农民作家”、“农民发明家”,当然也有所谓真正意义上的农民,即“作为职业的农民”,还有“失地农民”(这在外国学者是难以理解的,没有土地居然还称为“农民”),还有一种是非农民、非居民的“假市民,真农民”。这些人生活的村落已经“村改居”(村民委员会改为居民委员会,从名称上看已经成为城里人),但是,他们并没有真正进入城市的社会福利体系中,角色也没有变成市民。政府把他们转为“居民”,主要动力通常是要拿他们的土地。从根本上,他们的认同和真实状态还是农民。
由此可见,在“农民”这个称呼之下,这个群体其实已经成为某种社会制度人为划定的“身份群体”,而不是职业群体,可以说,他们是制度规定的“身份集团”。那么,这些人的权利要求,就有相当部分与职业活动无关,甚至与土地无关,与农业生产无关,与乡村生活无关。如今天农民工的许多问题就是这样。因此,这个群体的许多权利诉求行动,从另一个角度说,他们的一些抵抗活动,是与“制度化身份”有关的,是对于制度的不满和反抗。从这个角度看,现在的身份制度,是在凝聚农民将抵抗的矛头,集中指向制度本身。而许多地方推行的所谓“户籍改革”,其实仅仅是名称的改变,并没有触动这个制度的实质。我们不可以假定农民都是弱智,以为不再称呼他们为“农民”了,农民便高兴。相反,这种文字游戏倒更容易激发农民被愚弄的感觉。于是,农民的这些不满便往往积累为政治性的诉求甚至抵抗。这是我们观察今天中国农民的政治表现所必须重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