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的”的语用功能
3.1 “有的”既能指示,又能称代,这跟其他指示代词是一致的。但“有的”不管是指还是代,都只能用在动词前,不能位于其后,这又是跟其他代词迥异的。原因只能从“有的”的语用功能中去寻找。
除了“有的”,只能前置于动词的名词单位还有表示普遍性的量词重叠式。另外,有定的名词单位也具有强烈的前置倾向。“有的”表示有指,是说话人一方已知的(§1.2.1),周遍涉及全体,因而也是确定的单位,一样带有确定性——广义的有定,共同与无定构成对立。我们知道,话题是句子的起点,一般是已知信息,它的主要特征是有定性和前置性。上述三类成分恰好符合这两点,因此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它们都是句子的话题。29“有的”只能前置于动词,就因为它是一种话题的标志。
3.2 然而,人们仍然可以问,有定的单位也有后置于动词的时候(我买了这条黄裙子,不要那条绿裙子),为什么“有的”只能前置?
这是因为有定的单位也可以是句子新信息的一部分,并不一定要充当话题,而“有的”却是话题的专门标志。汉语被列为注重话题(相当于注重主语)的语言,主语缺少形式标志(主谓一致关系等),常常与话题合而为一(李讷、汤普森1976/1984)。“有的”所指代的对象,对听话人来说本是无定的新信息,如果需要拿它们来做句子的话题,或句法结构上要求它们做主语(同时也就兼了话题),就需要变无定为有定,变未知为已知,办法就是在前面加上“有、有些、有的”之类。这些词都来自存在动词“有”,说话人先借此确定它们的存在,使它们成为已知信息,带上某种确定性,从而取得话题的地位。如“桌上放着一本书”,其中的“一本书”是无定的新信息,若要以“书”为话题,就要说“有一本书放在桌上”或“有的书在桌上放着”等。不难体会,后两句中的“书”是先经过了说话人的确定成为已知信息后再做话题的。这种话题化的手段便是所谓“有指”。但是在“有”字兼语句中,引出的话题已做了兼语,不再是典型的话题形式,而“有的”却是地道的话题化手段。“有的”作为有指的专门标志,自然不能用在动词之后。“有的”句不能直接变换为是非问句或正反问句,就因为到了这些问句中,说话人也不能确定这种对象的存在,也就不能带上有指标志充当话题了。
3.3 人们还可以问:“有的”除了用在句首(句式1)外,也能用在全句主语后做“小主语”(句式2),这时它还是不是话题?
这时的“有的”仍宜看作话题。“有的”区别于其他有指手段的特点是强调“部分”,常常是几个“有的”句并列,形成并列话题(§1.2.3),而在突出“分”(各个部分的不同情况)的同时也隐含了“总”,因为各个部分属于同一个总体。如例(10),三个“有的人……”并列,既表现了笑的不同原因,也表现了总体——周围的人都在以不同的原因而笑的情况。正因为并列话题属于共同的整体,所以有可能把总体抽出来放在最前面做话题,形成句式2。这时表达的内容跟句式1是相同的,只是从以“分”隐“总”变成了总分并重。假如总体成了几个并列分句的“总话题”,那么几个“有的”便是其并列的“支话题”,总话题只有靠支话题才能得到实现,没有“分”,也就不存在“总”。事实上,有总话题的句式2一般也都可以改用没有总话题的句式1 (总话题为代词的须在句式1中改用适当的名词)。
“有的”这种兼表总分的特点也是它不能后置于动词的一个原因。“有的”所指代的“部分”对听话人来说是无定的,如例(7)“有的讨过饭,有的当过长工”,但其总话题多半是有定的,如例(7)的“我们的红军战士”,因此“有的”不能后置。
3.4 根据上述,我们可以把“有的”的语用功能总结如下:
“有的”是一个既能指示、又能称代的“有指”代词,具有话题化和兼表总分的双重作用。“有的”可以使同属一个总体的几个无定的部分变成有指的话题,同时也隐含了总体的情况,形成句式1(如例(2)),这时“有的”作用是指示代词性的。但第二个分句“有的”后的名词也可以承前不出现,形成句式2(如例(1)的后两个“有的”),这时的“有的”是称代性的。“有的”所指代的几个部分的总体可以作为有定的总话题出现在全句开头,“有的”则用作支话题,一般以句式2的形式存在(例(3)),“有的”是称代性的。如果总体已在上文出现过,就可以省略,形成句式3(如例(5)、(6))。“有的”句的表达兼及总分,既概括又具体,具有较大的信息容量,而“有的”的称代作用又可以避免表达中的重复,收到简洁明快的交际效果。
参考文献
李 讷、汤普森(Li, C. N.,& Thompson, S. A.) 1976/1984 主语与主题:一种新的语言类型学,李谷诚摘译,《国外语言学》第2期。
陆俭明 1986 周遍性主语及其他,《中国语文》第3期。
汤廷池 1976 国语的“有无句”与“存在句”,《国语语法研究论集》,台北:台湾学生书局。
(原载《信阳师范学院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1989年第2期,与段业辉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