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理论篇
一、相互性实词的配价及句法语义共性
汉语相互性实词的配价中存在着一种“分合价”,其论元分时为二,合时为一。前面已通过(1)—(4)反映了相互性动词的这一特点,形容词和名词也有这个特点。先看形容词:
(5)张明(一直)跟李刚很要好。
(6)张明和李刚(一直)很要好。
(7)他们(俩)很要好。
(8)*张明很要好。
这四句的配价情况跟(1)—(4)句大致相当,区别在于当“分合价”处于分的状态时,某些动词的两个论元可以分别出现在主语和宾语的位置上,而形容词的两个论元只能分别出现在主语和状语的位置,从而构成(5)和(1)的区别。例句中插入“一直”是为了区别介词“跟”和连词“和”。再看名词:
(9)张明(一直)跟李刚是同事。
(10)张明和李刚(一直)是同事。
(11)他们(俩)是同事。
(12)*张明是同事。
这四句的配价情况跟(5)—(8)完全相同,唯一的区别是相互性名词前多一个系动词“是”。换句话说,“是+相互性名词”就相当于一个相互性形容词的作用。
“分合价”的内在成因是相互性实词共同含有的“相互”义素。“相互”是两个方面对等的相互作用或相互关系,因此它要求有两个方面(至少两个个体)的名词性论元与核心同现。在表层句法中,这相互双方可以占据两个句法位置,跟二价词语相似,也可以合为一个句法成分(通常是主语),看起来又像单价词语,但这个成分必须是包含两个方面的并列结构或复数单位(下文称“并列/复数”单位)23,这又跟一般的单价词语很不相同。借用商品术语,我们可以名副其实地把这个特殊的并列/复数论元叫作“二合一论元”。在相互性谓语句的表层只出现一个论元的情况下,该论元取并列/复数形式是句子自足的必要条件,但并不是充分条件。假如该并列/复数成分是合为一个整体或代表一个方面的单一论元,则句子仍是不自足的。24这表明,相互性实词的真正特点是要求有两个方面构成其论元,因此其实质更接近二价词语而不是单价词语(有些相互性动词还接近三价动词,但涉及相互性的论元仍是两个,不存在“三合一论元”,详见下节)。
从义素分析的角度看,“相互”可以分析为一个“二合一”的义素,这在某些词语上表现得特别明显,请看:
张明看见了李刚+李刚看见了张明=张明和李刚相互看见了=张明和李刚碰见了(即例(2))
张明对李刚很好+李刚对张明很好=张明和李刚相互很好=张明和李刚很要好(即例(6))
“价”的概念是从化学中借来的,上面的分析启示,这种借用还能发展,相互性词语的配价就是由两个同形同义的二价词语“化合”而成的。“化合”的结果,使相互性词语在语义上形成一个很不同于普通二价词语的特点,即相互性词语的两个分合性论元语义地位对等,没有施—受之别。对于行为性较强的相互性动词来说,这两个分合性论元都是施事兼受事,如例(2)中的“张明”,既是“碰见”的施事,也是“碰见”的受事,另一个论元“李刚”同样身兼这二职。对于行为性弱的相互动词和其他相互性实词来说,两个论元可看作对等的当事。正因为语义地位对等,所以两者可以合一,并且即使在两者分开的情况下,也可以交换句法位置而语义关系不变;而一般二价词语的两个论元不能合一,换位则会导致语义改变,比较:
(1)张明碰见了李刚。=(1)a.李刚碰见了张明。
(13)张明看见了李刚。≠(13)a.李刚看见了张明。
相互性实词所要求的两个方面,既可以是两个单数性单位(个体),如例(1);也可以是两个复数性单位(集体),如例(14);还可以是一个单数和一个复数,如例(15)和例(16):
(14)张明和李刚碰见了他们。
(15)下半天寡妇碰见他们五人。(钱锺书)
(16)两人跟汪厚处平素不往来。(钱锺书)
“相互”义素使相互性动词、形容词和名词在词性不同的情况下形成相似的句法特点。下面试用一些统一的公式展示三个词类的相互性实词的句法共性。
先约定几个符号。N代表与相互性实词同现的名词性论元(包括代词),表示相互双方的两个论元分开时用N1、N2区别,Np表示复数义名词性论元(不含并列短语)。M表示相互性(mutual)实词,必要时用Mv、Mn、Ma分别表示相互性动词、相互性名词和相互性形容词。V指相互性动词以外的动词(通常是系动词或虚义形式动词)。公式和自撰例句一律用“和”表示并列连词,用“跟”表示介词以减少歧解,引用例句则仍照录原文。下文须补充的符号随时说明。
公式1 N1+(和)+N2+(V)+M=N2+(和)+N1+(V)+M
说明:1. 括号中的连词“和”有时可省,如“张明和李刚碰见了”也能说“张明李刚碰见了”;2. N1、N2等数字只用来区别名词,没有语序意义,两者可以对换位置而不改变语义,所以有等号两边的同义形式,其他两个N分开的公式亦然;3. 括号中的V对于相互性谓词来说不需要,但也可以用“有、存在、进行、产生、发生、形成”等虚义形式动词让整个动宾短语作为一个相互性实词,如“双方正在进行交涉”(=双方正在交涉),对于相互性名词来说则是必须用系动词及准系动词“是、像、当、成为”等,如“张明和李刚是/成为邻居”,下同;4. 符合这一公式的动词句见例(2),形容词句见例(6),名词句见例(10),不另外举例。
公式2 N1+跟+N2+(V)+M=N2+跟+N1+(V)+M
说明:1.公式中的“跟”是介词而非连词,不能省略﹔2.“跟”前还可以有状语,如“一直”,在另加状语的情况下,“跟”只能理解为介词,绝不能省,如“张明一直跟李刚很要好”不能说“张明一直李刚很要好”;3.符合这一公式的形容词句和名词句分别见例(5)和例(9),动词句如“张明(已经)跟李刚碰见了”。
公式3 Np+(V)+M
说明:1. Np表示主语名词或代词必须是复数,Np在语义上等同于上两个公式中N1与N2之和,而公式1、公式2中的N1、N2没有数的规定;2. 符合这一公式的动形名三类句子分别见例(3)、例(7)和例(11)。
以上三个公式可以相互变换而句子的语义关系(配价关系)不变,也就是说,所有相互性实词都可以构成这三类共五种表达形式的句子,这种句法共性使相互性实词形成一个跨词类的句法聚合类,与通常的词类划分法构成了交叉关系,这在实词中是不多见的。
下面再就这三类词在句法和语义上分别具有的特点做点进一步的探讨。
二、相互性动词的句法特点
相互性动词都能用在公式1—3中﹔除此以外,相互性动词还有一些自身的重要句法特点,相互性动词的内部也比较复杂,需要分类探讨。相互性动词可以分成三类,下面三个例句可以作为这三类动词的代表性句式:
(17)张明和李刚(早就)来往了。
(1)张明碰见了李刚。
(18)张明和李刚(已经)交换了礼物。
(17)就是公式1,“来往”类词不能带宾语,例(1)、(18)都是带宾句,而公式1—3都没有包含宾语。按传统分类法,“来往”是不及物动词,与及物的“碰见”类和“交换”类相差较大﹔而“碰见”“交换”都是及物动词,应该性质比较接近。但从配价语法的角度看,情况并不如此。
“来往”类动词有两个论元,而它本身不能带宾语,因此主要用于公式1—3:两个论元或者作为并列/复数单位出现在主语位置(公式1、公式3),或者分别出现在主语和由“跟”类介词引出的状语中(公式2)。下面是一些实际用例:
(19)这地方的风俗,姐夫小舅子见了面,总好说句打趣的话。(赵树理)(公式1)
(20)那时候,上海的齐燮元和卢永祥正在打仗。(《短篇小说选·四》)(公式1)
(21)你快快去,……才能快快地回来,和我见面。(孙犁)(公式2)
(22)我们头一次见面,谈不上十句。(巴金)(公式3)
(23)他们都不和我来往了。(郁达夫)(公式3)
(24)你们俩什么时候订婚?(钱锺书)(公式3)
上述例(19)、(21)、(22)都用了“见面”一词,分别属于公式1—3,其他该类动词也是如此。“来往”类动词是相互性动词中数量最大的一类(详见附录),是“二价不及物相互动词”。
“碰见”类动词也只有两个论元,跟“来往”类的两个论元语义性质相同。它跟“来往”类的主要区别是除了用在公式1—3以外,还可以让其中的一个论元处于宾语位置,构成“二价及物相互动词”,如例(1),从而形成公式4:
公式4 N1+Mv+N2=N2+Mv+N1
公式中的Mv表示相互性动词,因为此式只适合于动词。下面再举些“碰见”类动词的实际用例:
(25)我和柳金刀就是在那时候结识的。(《散文特写选1949—1979》)(公式1)
(26)莲台寺……东、西、北三面的庙墙都和山石连接。(《现代游记选》)(公式2)
(27)他们的脸紧挨着,注视着我。(冰心)(公式3)
(28)为得拣到这菜园来割菜,因而结识了老程。(废名)(公式4)
(29)她常常去上街……,接触各种各样的人。(老舍)(公式4)
(25)是公式1,但也可以变换为其他各式(其他“碰见”类动词以此类推)。如:
(25’)
a.我就是在那时候跟柳金刀结识的。(公式2)
b.我们就是在那时候结识的。(公式3)
c.我就是在那时候结识柳金刀的。(公式4)
“交换”类动词有三个论元,其中两个是相互关系的双方,属于在表层可分可合的“分合价”,还有一个是受事价(广义),所以是“三价及物相互动词”。这类动词的主要适用句式有三个,由公式1—3再分别带一个受事宾语(NO)构成,下面我们就把这三个公式看作公式1—3的带宾扩展式而不另外编号:
公式1a N1+(和)+N2+Mv+NO=N2+(和)+N1+Mv+NO
公式2a N1+(跟)+N2+Mv+NO=N1+(跟)+N2+Mv+NO
公式3a Np+Mv+NO
它们的典型例句如:
(30)张明和李刚交换了礼物。(公式1a)
(18)张明和李刚(已经)交换了礼物。(公式2a)
(31)他们(俩)交换了礼物。(公式3a)
从义素构成看,这类动词也确实是由两个三价动词化合而成的,如:
张明给李刚礼物+李刚给张明礼物=张明和李刚相互给了礼物=张明和李刚交换了礼物
三类动词按传统分类,该是“来往”自成一类(不及物),“碰见”和“来往”合为一大类(及物)。可是按配价观点看,恰恰“来往”和“碰见”是一大类(二价,都能在公式1—3中自足),而“交换”自成一类(三价,要公式1—3另加宾语才自足)。“碰见”可带的宾语是相互关系中的一方,可以和另一论元合并做主语﹔“交换”带的宾语是相互双方以外的对象,绝不能和另一论元合并,两种及物性的句法性质相差很大。可见,及物不及物的分类,对相互性动词而言,解释力是很弱的。
再从数量看,汉语动词总体上及物多于不及物,而在相互性动词中,不及物的“来往”类反而大大超过及物的另两类的总和(见附录)。从配价的角度这很好解释。相互性行为的两个论元语义对等,不分施受或身兼施受,动词前的位置较能体现二者的对等关系,若让两方分别处于动词的前后(即公式4),容易产生有施受之分的错觉,所以大部分二价相互性动词只能用于公式1—3而成为“来往”类,只有少数能用于公式4而成为“碰见”类。至于“交换”类,它是由三价动词“化合”而成的,而语言中三价动词本来就不多,因此语言中“交换”类自然也不会多。
三、相互性形容词的句法特点
相互性形容词做谓语的基本句式是公式1—3,跟“来往”类动词的句法特点基本一致。由于汉语形容词和动词句法特点接近,有些词还无法断定是相互形容词还是“来往”类相互动词,如“对立、平行、相像”等。下面举一些相互形容词用于公式1—3的实例:
(32)售货员与酒客大半相熟,酒客之间也大半相熟。(刘心武)(前分句公式1,后分句公式3)
(33)她知道父子间在公事上不和,常常拌嘴。(《当代》)(公式1,“不和”是相互形容词,“拌嘴”是相互动词)
(34)我爷爷当年跟他家熟得不能再熟。(刘心武)(公式2)
(35)她也想不到将来有一天会和这样一个人要好的。(《当代》)(公式2)
(36)这种亲切的笑容表明他们是相当稔熟的。(《月食》)(公式3)
据莫彭龄、单青(1985)的统计,形容词的首要功能是做定语而不是做谓语,因此,我们顺便考察一下相互性形容词在定语位置上的表现。
刘丹青(1987)在分析形名同现时指出,在主谓和定中结构中,形容词与名词的关系都是属性与属性拥有者之间的关系,存在于前一种结构的同现关系一般也存在于后一种,两种结构可以相互变换。单向(即单价)、双向(二价)和相向(相互)形容词都是如此。因此,我们可以从相互性形容词做谓语的公式1—3推出做定语的三种情况:
(37)夫妻恩爱(公式1)~恩爱夫妻
(38)这个司机跟我很要好(公式2)~这个跟我很要好的司机
(39)两种意见正好相反(公式3)~两种正好相反的意见
右侧的三个定名结构都包含了形容词的两个名词论元或一个二合一论元,假如变成单一论元,定名结构也不能自足,如“恩爱的丈夫”“很要好的司机”和“一种正好相反的意见”。
四、相互性名词的句法特点
相互性名词也能用于公式1—3,跟其他相互性实词一样,其作为名词的特点是相互性名词前必须加“是”,用例见(9)、(10)、(11),兹不另举。但是,用在“是”后做判断句宾语并不是名词的唯一功能。对于相互性名词来说,公式1—3也不是体现其相互性特点的唯一句式。实际上,相互性名词的句法特点还表现在下面两个方面。
第一,相互性名词经常用于下面的公式5,从而区别于相互性动词和形容词:
公式5 N1+V+N2+(的)+Mn=N2+V+N1+(的)+Mn
在公式5中,N1、N2仍是相互关系中的双方,N1和N2没有语序意义,可以互换而不改变意义,V是联系动词或准联系动词,Mn是相互性名词,“的”是可省略的领格定语标记,整个句子也可以任意变换为公式1—3而不改变语义。如:
(40)张明是李刚的同事。=李刚是张明的同事。
本句跟公式1—3的例(9)、(10)、(11)也构成同义关系。不加“的”的例子如:
(41)你成了他亲家。=他成了你亲家。
第二,相互性名词在公式1—3以外的句式中若不带领格定语就不能自足,公式5若去掉定语也变得不自足,因而也不能再算公式5。下面各句若去掉相互性名词前方括号中的定语,句子就不能自足,而每句后的比较句没有领格定语,句子照样自足。(40’)由公式5去掉定语而来,其余是相互性名词用于其他句法位置的例子:
(40’)张明是(李刚的)同事。(比较:张明是医生。)
(42)出事的汽车撞伤了(我的)一个老乡。(比较:出事的汽车撞伤了一个打工妹。)
(43)(小陈的)这几个校友都到了南方。(比较:这几个大学毕业生都到了南方。)
(44)(“清楚”的)反义词在这篇文章里很容易找。(比较:文言词在这篇文章里很容易找。)
(45)联合国准备向(该国的)邻国派驻观察员。(比较:联合国准备向受灾国派驻观察员。)
下面从配价的角度分析一下相互性名词的这两个特点。
相互性名词属于刘丹青(1983)所提出的“关系名词”。关系名词的特点是离开了关系的“彼端”(通常用领格定语表示),本身语义不自足,也可以说没有所指,因而导致所在句子的不自足,带上领格定语则可以获得所指;而一般的名词(可以叫“范畴名词”或“类别名词”)即使在孤立的状态下语义也是自足的(具有所指)。上述例句中的“同事、亲家、老乡、反义词”等都是相互性关系名词,再如“父亲、上级、助手、母校”等是非相互性的关系名词,而上述比较句中的“医生、打工妹、大学毕业生、文言词”等则是范畴名词。“医生”是一类人,具有所指,“父亲”不是一类人,没有所指,“同事”也不是一类人,也没有所指,但“军人的父亲、李刚的同事”就有所指了。从语义自足性看,范畴名词可以没有同现成分,因而是无价名词,而关系名词因为必须与领格定语同现而成为一价名词。当关系名词用在系动词“是”等之后时,整个“V+Rn”(Rn指关系名词)结构共需要两个论元,一个是Rn所需的领格定语,另一个是V所需的判断句的主项,这样,“V+Rn”就成为一个二价结构。代入两个名词后,形式就跟公式5和(40)相似:
公式5a N1+V+N2+(的)+Rn
(46)老李是小李的父亲。(*老李是父亲。)
然而,作为关系名词共有句式的公式5a毕竟不等同于公式5。公式5a中的N1、N2可以有语序意义,不一定能互换位置而保持原句意义,也不一定能变换成公式1—3。比如(46)不能变换成“小李是老李的父亲”,更不能按公式1—3变换成“老李和小李是父亲”等;而公式5中的N1、N2没有语序意义,两者可以互换。这正反映了相互性名词和其他关系名词的重要差别。其他关系名词是普通的一价名词,它的“V+Rn”是二价结构,两个论元应分别出现;而相互性名词是特殊的一价名词,它的“V+Rn”(即“V+Mn”)是分合性二价结构,其两个论元可分可合,在公式2、5中,两个论元分成两个句法成分,在公式1、3中两个论元又合为一个复数/并列成分。
五、相互性和共同性
在实词的语义特征中,跟“相互性”关系最紧密的是“共同性”。相互性涉及两个个体或两个方面,其语义关系的原型(prototype)互为施受,如“对骂”﹔而共同性涉及多个个体,其语义关系的原型是共为施事,如“齐唱”。“对骂”和“齐唱”所体现的两者的差别见图示:
但是有大量带相互性或共同性的词语并不严格符合其原型,而是兼有相互义和共同义,如“AB对唱”既互为对象又有共同演唱之义,“ABCD合作”既有四人共同从事义,也有每个人互以其他三人为合作对象之义。再从参与者数量看,某些相互关系也见于众多个体构成的集体中,而共同性涉及的“多个”个体也可以包括“两个”个体或分成“两个”方面,因此两类的关系相当复杂。总的关系是交叉,但并不等同。具体说来,有相当一批词语是兼有相互性和共同性特征的,在施事当事的个体为二或可以分成两个方面时,表示的是相互性语义,在施事当事的个体超过二而又不能分成两个方面时,表示的是共同性语义。此外,也存在较纯粹(无共同义)的相互性词语和较纯粹(无相互义)的共同性词语。更重要的是,相互义和共同义不仅语义关系不尽相同,而且语法配价也不同。
先看兼类的情况。下列成对的例子,a句表示相互性,b句表示共同性,区别在于做主语的论元表示的个体数不同:
(47)a.张明和李刚两个人合作得很好。~b.张明、李刚、王军三个人合作得很好。
(48)a.咱俩最好讨论一下这个问题。~b.大家最好讨论一下这个问题。
(49)a.这对夫妻很和睦。~b.这一家人很和睦。
(50)a.张明和李刚串通好了。~b.张明、李刚、王军串通好了。
(51)a.我们俩是校友。~b.我们四个是校友。
这些句子都属于公式1和公式3。a组句子表示相互性(而不是个体为二的共同性),它们不但能以二合一的论元出现在公式1和公式3中,也可以分成两个论元变换为公式2、4、5。b组句子表示共同性(而不是个体超过二的相互性),其配价是单一的复数论元,这个论元不能以分开的形式出现,因而不能用于公式2、4、5。所以,a组句子可以有下面的变换形式而b组句子无法做如此变换:
(47)a’.张明(一直)跟李刚合作得很好。(公式2)
(48)a’.我最好跟你讨论一下这个问题。(公式2a)
(49)a’.这个人(一直)跟妻子很和睦。(公式2)
(50)a’.张明串通好了李刚。(公式4)
(51)a’.我是他的校友。(公式5)
b组有的句子好像能做变换,其实语义关系已经不同,如:
(47)b’.张明、李刚(一直)跟王军合作得很好。
这个句子看起来像(47b)的变换句,其实已经把三个人分成“张明、李刚”和“王军”两个方面,表达相互意义,而(47b)把三个人作为一个整体,没有做任何划分,表达共同意义。其实,有共同义的词语只要能用于公式2、4、5,那么在这几个公式里必然表示两个方面的相互性,不管施事当事涉及多少个体,如:
(52)他们已经跟我们分裂了。(公式2)
(53)你们……不跟群众商量。(浩然)(公式2)
(54)我们应该尽量团结他们。(公式4)
(55)我们几个现在是他们的冤家。(公式5)
上述“合作、讨论、和睦、串通、校友、分裂、商量、团结”等,都是兼有相互性和共同性两类语义特征的实词。
另外,确有不少实词表达比较“纯粹”的相互义而没有明显的共同义。有些只能以两个个体或两个方面为施事当事,如:
(56)张明李刚的目光对视着。(*张明、李刚、王军的目光对视着。)
(57)这两个人是死对头。(?这三个人是死对头。)
有些词即使以超过两个个体的集体性成分为施事当事,也仍能分析出其中的相互性,即行为性质关系只发生在两个方面之间。如:
(58)这十名运动员正在比赛篮球。
(59)中世纪时许多骑士曾在这儿决斗。
(60)孩子们忙着交换捡到的贝壳。
(58)根据常识可知“十名”实际上分成两个队,每队五人,“比赛”在两队间进行﹔(59)根据常识可知决斗总是在两人间进行,句子表示了许多次双方决斗的总和﹔(60)每项具体的“交换”行为实际上也发生在两个孩子之间,但一个人可以分别跟不同的人交换,句子表示了许多“交换”关系的总和。这些相互性行为虽然不能像(52)—(55)的句子那样能直接变换为公式2、4、5,但凭借内在的相互性,我们仍能通过一些改造换用相互性更强的句式而不改变基本的语义关系,如:
(58’)这十名运动员分成两队正在比赛篮球。
(59’)中世纪时许多骑士在这儿一对一地决斗。
(60’)孩子们忙着跟别人交换捡到的贝壳。
反过来,有一些实词则表达比较“纯粹”的共同义而没有相互义。有些只能以超过两个个体或超过两个方面的集体性成分为施事当事,如:
(61)众多的考古专家云集于此。(*两位考古专家云集于此。)
(62)这个家族的成员散居在两个省份。(*这对夫妻散居在两个省份。)
(63)这批群众在集会。(*这两个人在集会。)
(64)魏、蜀、吴三国鼎立。(*两国鼎立。)
还有些虽然施事当事可以是两个个体或两个方面,但两者不对称,仍没有相互义,句法特点是不能变换为论元分开,这主要表现在一些合称名词上,如:
(65)张明李兰是夫妻。(公式5:*张明是李兰的夫妻/*李兰是张明的夫妻)
(66)他和我们是师生。(公式5:*他是我们的师生/*我们是他的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