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专家和网民建言法治建设
(一)着力提高立法质量
一是健全社会各方参与立法的体制机制,拓宽公众有序参与立法渠道,充分调动公众参与积极性;健全社会组织参与立法机制,补足公民个人在民意表达上可能会存在意见分散、不到位等问题;建立健全立法协商机制,掌握不同社会群体对法律的关注点。二是建立健全立法评估机制,立法前对立法必要性、科学性、社会影响及成本效益等进行论证,提高立法科学性;并对法律出台时机、社会影响等方面进行科学合理评估,增强立法实效性;立法后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价,作为修订完善的重要依据。三是完善法规、规章等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衔接联动机制,按照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的要求,加大审查纠错力度,强化审查实效。
(二)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工作人员素质
一是形成基层法治工作人员学习长效机制。如执法人员重点学习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等现行法律法规;司法人员在全国范围内加强经典审判总结培训,减少裁判尺度不统一等问题。二是加强法治队伍的编制建设,合理配备人员,缓解当前基层案件审判任务繁重与工作人员偏少、能力偏低之间的矛盾。
(三)多措并举提高司法公信力
一是加强司法规范建设,严格规范司法行为,强化当事人诉讼权益保障、诉讼权利义务告知、风险提示等制度;规范司法执法尺度,加强量刑规范化建设,探索建立法律统一适用机制;加强审判质量管理,建立系统、科学的审判管理体系。二是加强司法公开建设,进一步加大审判流程、庭审活动、裁判文书、执行信息等程序公开,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拉近司法审判与人民群众的距离。三是加强司法作风建设,完善诉讼服务体系建设,如探索与行政部门、高等学校法律援助机构建立合作机制;健全司法廉洁自律机制,严格落实廉政行为规范,畅通庭长信访接待、法官违纪投诉等渠道,拓宽群众监督途径。
(四)逐步增强公众法律意识
一是加强法治宣传,重点针对农村土地征用、地产开发等矛盾多发领域和重点人群,定期组织法治讲座或普法宣传,把法律送进机关、乡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家庭和市场。二是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建立多种形式的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重视运用互联网等传播手段丰富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治教育格局;同时,加强高等学校普法教育,引导高校学生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