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理(第3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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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首语

寻找方法论之争的边界——一般理论与具体问题

近年来法学方法的问题一直是国内学界关注的热点。这其实并不是一个新问题,在欧美学界,法学方法的问题自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就已集中呈现,直到今天依然占据法学研究的重要一隅。而国内学者则在经历了不可避免的早期简单模仿和粗糙吞咽之后,开始了更为系统的自我反思与理论深化。去年的教义法学与社科法学之争未免不是这种由方法而至方法论之趋向的一个标志。

毫无疑问,方法论的觉醒是中国法学发展的必然一步。随着中国法治建设的重心从立法转移到司法,在宪法、刑法、民法等部门法领域,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意识到教义学研究的重要性,很大程度上也支援了规范法理论和法学方法论的研究。如果我们不想让方法论上的论争陷入大而无当的各说各话的话,那么就要一方面从一般理论上对于各自研究进路的方法和立场进行更为清晰的界定,这不仅包括哲学的思辨还有赖于思想史的考察;另一方面,更需要的则是从一般理论下沉到具体问题的研究,这一层面的研究更多的是建立在部门法疑难问题和法律实践具体个案的分析之上的。

作为近来国内学界较早引入法律论证理论并着重于方法论研究的学者,我从来没有反对过运用社会学、经济学等其他社会科学方法对法律进行研究的重要性,也没有主张过法社会学、法经济学等交叉学科在法学教育和法学研究中就必然处于边缘状态。我所要强调的是,这些都是有关法律(about law)的研究,是“法学外的法学”,而不是法律本身(of law)的研究,即“法学内的法学”。如果我们不想让自己的判断和想象完全流于无效,那么我们就必须用所谓理性、冷静、刚性的“法言法语”包裹起这种判断和想象,按照“法律共同体”之专业技术的要求,来逻辑地表达为法律共同体甚或整个社会均予认可的意见和问题解决的办法(“从方法论看抽象法学理论的发展”,《浙江社会科学》2004年第5期)。如果我们不想让自己的思维浮离于法律实践之外,就必须将根基建立在现行法秩序之上。

新一卷的《论丛》依旧推出了一个重要的译文专题:法律中的可废止性。这一问题是近来法理论研究的一个重要课题,不仅关涉法律逻辑和法律论证的非单调性问题,也涉及法律规范的结构以及法体系的性质等法哲学问题,一时吸引了许多法学家的目光。本卷推出了由宋旭光和王志勇两位博士分别翻译的四篇代表性论文,力图清晰地呈现这一课题当前的讨论状态。亚普·哈赫系荷兰中青年法学家的代表,早前专注于法律逻辑研究,近来更加倾向于法哲学分析,得益于其深厚的逻辑分析功底,他的《法律与可废止性》系统性地分析了可废止性的基本类型及其与法律论证的关系,成为我们认识这一问题最为重要的理论地图。阿伦德·索特曼是另一位专注于法律逻辑和规范逻辑的荷兰法学家,他的文章专门论述了法律论证的可废止性是否需要一种专门的法律逻辑来处理的问题,并且给出了一个与哈赫不一样的答案。作为德国年轻法学家的代表,卡斯滕·贝克尔的《规则、原则与可废止性》在阿列克西原则理论的基础之上,提出了可废止性作为区分原则与规则之标准的观点,成为从规范结构研究可废止性问题的代表作品。美国法学家弗里德里克·肖尔则从哲学的角度论证了将法律规则假设为可废止的是如何部分令人困惑、部分冗余和部分错误的,其背后当然暗含了他一贯的形式主义立场。

其他一些文章同样值得期待。付子醒的文章从罗马法律技术的革新以及罗马法学家对法学学科性质的认识两个面向分析了斯多葛辩证法对罗马法的影响,可能是中文世界首次对于这一问题进行系统阐述;由刘巧巧和王彬合作翻译的菲特丽丝的《不可接受结果之论证与法律的合理适用》从阿姆斯特丹论辩学派所主张的语用——辩证的视角分析和重构了诉诸合理性的不可接受结果之论证,让我们对于这一论证类型有了更为清晰的认识;马驰的论文面对的是一个经久不衰的问题:“什么是法律规范”,他以约翰·塞尔理论为基础,从哲学的角度,将法律规范的本体论基础定位于某种特殊的制度性事实;霍菲尔德对于权利等基本法律概念的分析深刻地影响了西方法哲学的发展,张书友将霍氏的理论与当代分析哲学的发展相结合,系统论述了“授权性规则”的问题,赋予了其新的意义;所谓“有所为,有所不为”,白斌的文章坦诚面对了宪法教义学的有限性,正是以这种界限的存在为基础,宪法教义学的功能才能得到更有力的捍卫;石东洋法官的论文是一篇难得的理论结合实践的论文,他以张甲诉李乙离婚纠纷案的分析为基础,将法律续造的程式建构问题以一种更接地气的方式呈现出来;王春穗的研究同样是立基于个案分析,他将莱考夫和约翰逊提出的概念隐喻理论用于官方话语体系的分析,试图找出其修辞失效的法律原因;孙海波则以经验主义为视角,着重关注了指导性案例被滥用的种种可能情形,并以此提出了指导性案例的规范性使用的问题。

岁月如白驹过隙,未曾弹指,《法学方法论论丛》就已经三岁了。三年里,虽难言暴风骤雨,却也依旧筚路蓝缕;三载间,虽不说停辛贮苦,却也有过手足无措。也有憧憬,也曾彷徨。事非经过不知难,在此仍应感谢各位编辑的“不辞劳苦”和诸多作者的“不吝赐稿”。当然,力有不逮,错漏之处难免,最应该感谢的是读者的“多多包涵”。你们是大时代中这本小刊物能够继续存留下去的理由,更是赋予它生命力的源泉。

舒国滢

2015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