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莱布尼茨的物质观—有形实体学说纲要
莱布尼茨自然哲学的主体内容,除动力学系统外,还有他的物质观—有形实体学说。莱布尼茨的物质观与他的有形实体学说密切相关,但两者的侧重点却并不相同:其中一个侧重于“物质”概念,另一个则侧重于“实体”概念。下面,我们就依次对莱布尼茨的物质观和有形实体学说作出说明。
鉴于莱布尼茨的物质观和他的有形实体学说在内容上存在有交叉和重叠的情况,我们在介绍莱布尼茨的物质观时,将侧重于介绍他的物质概念。在莱布尼茨自然哲学的论著中,物质概念具有各种不同的内涵。其中有些极其抽象,有些则相对具体,有些是狭义的具体概念,有些则是广义的具体概念。他的物质概念依照从抽象到具体的序列,我们可以将其区分为下述四种。
第一,是他的作为“原初物质”的物质概念。这种物质概念完全是一种抽象概念。在《物质与无穷的本性》中,莱布尼茨将原初物质界定为“那种纯粹可能的并且与灵魂或形式分离的东西”或者“纯粹受动的东西”。他强调说:“当我说原初物质是那种纯粹可能的并且与灵魂或形式分离的东西时,我是在两次言说同一件事物。”莱布尼茨认为,原初物质虽然是一种可能的事物,但由于其所具有的这样一种抽象性,却是一种“不完全的”事物,或者说,是一种不可能孤立存在或独立存在的东西。这种情况,与中世纪哲学家托马斯·阿奎那的“原初质料”概念的内涵极其接近。阿奎那认为,原初质料虽然与实体形式相结合,能够构成感性实体,但就其自身而言,却不是现成地就是某种事物,也并不是现成地就是可认识的。所以,阿奎那说:原初质料“构成不了认识的原则;一件事物之归属于它的属相或种相也不是由它的(原初)质料决定的,而毋宁说是由某种现实的东西决定的”。注51同样,莱布尼茨的“原初物质”作为一个抽象概念,虽然与原初的能动的力或隐德莱希结合在一起也能形成简单实体,但就其作为一种孤立的独立存在看,也同样是不可能构成认识原则和事物的个体化原则的。
第二,是他的作为具有大小、形状和运动的物体的物质概念。在《论自然科学原理》一文中,莱布尼茨明确地将“大小、形状和运动”视为“物质事物”的基本规定性。他写道:“在一个仅仅被看作物质的物体中,或者说在一个仅仅充实空间的东西的物体中,除了大小和形状(它们本身即理所当然地包含在空间之中)以及运动(此乃空间的变化)外,是没有什么东西能被清楚地设想到的。因此,物质的事物通过大小、形状和运动便可以得到理解。”在《论自然本身,或论受造物的内在的力与活动》一文中,莱布尼茨的“物质哲学”虽然并不排除“形式哲学”,但却被视为一种区别于“形式哲学”的东西。在《论原初的力和派生的力与简单实体和有形实体》一文中,莱布尼茨明确地将“物质”与“广延”区别开来,并用“有广延的事物”来称呼物质。他写道:“广延乃一种属性;有广延的事物或物质并非实体,而是诸多实体。”在《论物体和力》一文中,莱布尼茨又进而提出形状是“有广延的物质团块的一种限制或变形”的观点。在《斐拉莱特与阿里斯特的对话》一文中,莱布尼茨针对笛卡尔关于广延乃物质实体本质属性的观点,又进一步强调了广延的抽象性和物质事物的具体性。他写道:“我否认广延是一个具体的事物,因为它是从有广延的事物中抽象出来的。”“广延只是一种抽象的事物,而且它也要求一些有广延的事物。它需要一个主体。”由此看来,莱布尼茨是从具体性原则出发,批判笛卡尔的物质实体学说,而将物质界定为具有大小、形状和运动的物体的。
第三,莱布尼茨不仅将物质界定为具有大小、形状和运动的物体,而且还进而用“受动的力”来界定物质。大小、形状和运动固然是物质的必不可少的属性,但更深一层的问题在于:物质何以能够具有大小、形状和运动。为了解释这一问题,莱布尼茨引进了“力”的概念,首先引进了“受动的力”的概念。在《论自然本身,或论受造物的内在的力与活动》一文中,莱布尼茨用“自然惰性”和“抵抗力”来解读物质。他写道:“我们必须承认:广延或一个物体的几何学本性,仅仅就其自身而言,其中并没有包含任何得以产生活动或运动的东西。其实,物质毋宁说是藉它自己的开普勒曾经合适地称之为自然惰性而抵抗着外物推动;……我认为原初物质或质量的概念就在于这种受动的抵抗的力,这种抵抗力包含着不可入性以及别的某种东西,而且在物体中到处都与其大小成正比。因此,我指出,即使物体或物质本身只具有这种不可入性和广延,也能够从中推演出完全不同的运动规律。”在《论物体和力》一文中,莱布尼茨明确地用“受动的力”来界定物质。他写道:“严格说来,受动的力构成的是物质或物质团块,……受动的力是抵抗本身,凭借受动的力,一个物体不仅抵抗穿透,而且还抵抗运动,同时由于这样一种抵抗,便使另一个物体不可能进入它的位置,除非这个物体从这个位置撤了出来,如果不以某种方式减慢这个强有力的物体的运动,它就将达不到这一步。……因此,物质中存在有两种抵抗和物质团块:其中第一种是所谓的反抗型式或不可入性,第二种是抵抗,或如开普勒所说的物体的自然惰性。”不仅如此,莱布尼茨还使用了“物质或受动的力”这样的表达式,这就表明在莱布尼茨看来,受动的力就是物质的同义语。甚至在其晚年,莱布尼茨还依然坚持使用物质的这样一种用法。他在《斐拉莱特与阿里斯特的对话》一文中写道:“物质就其只是受动的东西而言,是根本不可能具有内在活动的。”
第四,也就是最后,莱布尼茨不仅用“受动的力”,而且还用“能动的力”来界定物质。在《发现整个自然惊人奥秘的样本》一文中,莱布尼茨就明确宣布:“物体的本质不应当定位于广延及其变形,亦即不应当定位于形状和运动,因为这些都蕴含有某些想象的成分,一如热、颜色以及其他感觉性质。物体的本质仅仅应当定位于作用力和抵抗力,而对于这样一种力,我们是藉理智而不是藉想象知觉到的。”在《对笛卡尔〈原理〉核心部分的批判性思考》一文中,莱布尼茨不仅使用了“活动能力”这样一个概念,而且还使用了统摄能动的力和受动的力的“力”的概念。他写道:“除广延及其变形外,在物质中还有一种力或活动能力,我们就是藉这种力或活动能力从形而上学过渡到自然,并且从物质事物过渡到非物质事物的。”此外,在本文中,莱布尼茨还有一个极其重要的提法,这就是“自然是一个双重王国”,既是一个“物质微粒”的和“必然”的王国,又是一个“理性”的和“形式”的王国。既然“形式”在莱布尼茨看来无非是“能动的力”或“隐德莱希”,这就在事实上把能动的力明确地置放进物质的内涵中了。在《动力学样本》一文中,莱布尼茨不仅将力明确地区分为“能动的力”和“受动的力”。而且还宣布这种“植入自然的力”构成了“物体的内在本性”。他写道:“在形体事物中除广延外还存在有某种别的东西;实际上,存在有某种先于广延的东西,亦即为自然造主到处都植入的自然的力,……这种努力有时也显现给感官,但在我看来是应当根据理性理解为在物质中到处存在的,甚至也存在于对于感觉并不显而易见的地方。……其实,它必定构成该物体的内在本性,因为活动乃实体的特征。”在《物质与无穷的本性》一文中,莱布尼茨提出了“力与物质同龄”的问题,而且还强调指出:“倘若没有力,物质是不可能自行独立存在的。”在《论自然本身,或论受造物的内在的力与活动》一文中,莱布尼茨明确地提出来“次级物质”概念,并将次级物质理解为一种“完全的实体”。他写道:“物质可以被理解为不是次级的就是原初的;次级物质虽然实际上是一种完全的实体,但却并不是纯粹受动的。原初物质虽然是纯粹受动的,但却不是一种完全的实体,在它之中必须添加上一种灵魂或与灵魂类似的形式,即第一隐德莱希,也就是一种努力,一种原初的活动的力,其本身即是上帝的命令植于其中的内在规律。”在《论原初的力和派生的力与简单实体和有形实体》一文中,莱布尼茨则进一步将“次级物质”界定为“由能动的力和受动的力一起产生出来的那个完全的物体”,并且指出:“物质本身藉一种普遍的进行抵抗的受动的力抵抗运动,但却藉一种特殊的能动的力或隐德莱希开始运动。”此外,该文还强调了下述三点:(1)物质与作为抽象名称的广延不同,它实际上是“事物本身的一种复多,从而是包含着众多隐德莱希的事物的堆集”,是诸多实体的堆集;(2)“物体的物质团块”是一种“准实体”;(3)“物质或有广延的物质团块不是任何别的东西,而无非是扎根于事物之中的各种现象,就像虹和幻日那样,从而所有的实在性都仅仅属于这些单元。”在《斐拉莱特与阿里斯特的对话》一文中,莱布尼茨将“由灵魂与物质团块组合而成”的东西称作“有形实体”,甚至干脆称作“物体”。
由此看来,在莱布尼茨的自然哲学论著中,物质概念是具有多种内涵的。其中,将物质理解成“原初物质”的物质概念最为抽象,将物质理解成“由能动的力和受动的力一起产生出来”的物体或有形实体的物质概念则最为具体。而且,正是这一最为具体的物质概念不仅全面体现了莱布尼茨的动力学系统,而且还将莱布尼茨的物质概念与他的有形实体学说直接关联到了一起。
现在,我们就来谈谈莱布尼茨的有形实体学说。莱布尼茨的有形实体学说是一个相当复杂的话题,不仅与他的物质概念密切相关,而且与他的动力学系统也密切相关。我们拟从下述四个方面对之作出说明。
第一,是莱布尼茨有形实体的基本构成问题。有形实体的基本构成是莱布尼茨有形实体学说的一个核心问题,可以说,莱布尼茨实体学说的几乎所有其他问题都与之密切相关。正因为如此,在有关有形实体的论著中,莱布尼茨不厌其烦地论及这一问题。莱布尼茨是从质型论的角度讨论其有形实体的基本构成的,也就是说,在莱布尼茨看来,有形实体有两个基本构件,其中一个是有形实体的质料,这就是他所谓“物质团块”或“次级物质”,另一个是有形实体的形式,这就是有形实体的“灵魂”,或者说,是有形实体的能动的和受动的力。在《发现整个自然惊人奥秘的样本》一文中,莱布尼茨针对笛卡尔关于动物是机器的观点,特别强调了动物,甚至低级动物也有灵魂。他写道:“灵魂或形式是我们在有形实体中已经承认的。因为且不要说别的有形实体(一些有形实体似乎存在有不同等级的知觉和欲望),如果至少在低级动物中也能发现有灵魂,根据我们的原则就会得出结论说,低级的动物也会不朽。”在《对笛卡尔〈原理〉核心部分的批判性思考》一文中,莱布尼茨为了论证有形实体的基本构成,针锋相对地批判了笛卡尔和笛卡尔派关于广延是有形实体公共本性的说法。他写道:“我发现,许多人都非常自信地断言:广延构成了有形实体的公共本性,但这样一种说法却从未得到证明。毫无疑问,无论是运动或活动,还是抵抗或受动,都不可能由广延产生出来。……其实,广延概念并非一个原初的概念,而是可以分解的。”针对笛卡尔和笛卡尔派一笔抹煞经院哲学形式学说的片面立场,莱布尼茨不仅强调了“同一个有形实体中”存在有“两个完全不同的系列”,即“物质微粒”的系列和“形式”的系列,或者说“动力因”的系列和“目的因”的系列,而且还强调指出:“过去经院哲学家的过失,并不在于他们执着于不可见的形式,而是在于将这些形式应用到他们本来应当寻找实体的变形和工具及其活动的样式即机械现象上面。”在《论物体和力:反对笛卡尔派》一文中,莱布尼茨更加明确地指出:“原初的能动的力”作为“实体的形式”与“物质或受动的力一起构成了有形实体”。在《斐拉莱特与阿里斯特的对话》一文中,莱布尼茨更加明快地将有形实体界定为“由灵魂与物质团块组合而成的物体”。所有这些都表明,强调有形实体由物质团块与形式、灵魂或力组合而成乃莱布尼茨一以贯之的思想。
第二,是有形实体的“原则”或“实在性”问题。在莱布尼茨看来,有形实体虽然由物质团块与形式、灵魂或力组合而成,但在其中起主导作用的或构成有形实体“原则”和“实在性”的则是形式、灵魂或力。在《发现整个自然惊人奥秘的样本》一文中,莱布尼茨就非常明确地指出:“一个有形实体的实在性就在于一种个体的本性;也就是说,有形实体的实在性不在于物质团块,而在于一种作用和被作用的力。”他给出的基本理由在于,离开了“作用和被作用的力”,“有形实体”就不复是“实体”,而只是“一些相互一致的现象”。在《论自然本身,或论受造物的内在的力与活动》一文中,莱布尼茨径直将原初的力或“实体的形式”称作有形实体的“原则”。他写道:“在有形实体中必定能够发现一种原初的隐德莱希或活动的第一接受者,也就是一种原初的动力,这种原初的动力在添加上广延或纯粹几何学上的东西以及质量或纯粹物质的东西之后,就实在地始终活动,只是由于各种物体的共同作用而通过一种努力或动力而以各种不同的方式发生改变而已。而这种实体的原则本身,在生物那里就称之为灵魂,在其他存在者那里,则称之为实体的形式。”在《论原初的力和派生的力与简单实体和有形实体》一文中,莱布尼茨批评笛卡尔派之所以“不理解有形实体的本性,从而达不到真正的原则”,最根本的就在于他们拘泥于“广延”,“把广延视为某种绝对的、不可分解的、不可言喻的或原初的东西”。在《论物体和力:反对笛卡尔派》一文中,莱布尼茨又进一步强调指出:有形实体之所以“是一种自行存在的实体,而非许多实体的一种纯粹的堆集”,最根本的就在于有形实体中有一种“原初的能动的力”或亚里士多德所谓的“第一隐德莱希”。因为“这种隐德莱希或者是一个灵魂,或者是某种与灵魂相类似的东西,并且总是能够使某个有机的躯体活动起来”。也正因为如此,莱布尼茨宣称:“这种原初的力对于每一个有形实体都是本质的,都持续存在于每一个有形实体之中。因此,既然笛卡尔派根本不承认物体中存在有任何能动的、实体性的和可变动的原则,他们也就被迫从物体中排除掉所有的活动,从而将所有的活动统统转让给了上帝,召唤来了救急神,这几乎说不上是什么好的哲学。”
第三,是“物质团块”或“自然机器”问题。依照莱布尼茨的观点,“物质团块”是有形实体的一个基本成分,但撇开它的“形式”而就其自身看,它则是是一台“自然机器”或“有机机器”。关于物质团块或“自然机器”,莱布尼茨在其1703年6月20日致德·沃尔达的那封信中曾做出过非常经典的表达。因为正是在这封信中,莱布尼茨不仅提出了“有机有形实体”的概念,将物质团块或次级物质界定为“有机机器”,而且还强调了物质团块与实体之间存在有差异,强调物质团块并非像实体那样,是“就其自身看的完全事物”,而是“我们通过抽象概念接受的不完全的事物”。此后,在《论物体和力:反对笛卡尔派》一文中,莱布尼茨则明确地提出了“自然机器”概念。他在指出有形实体本身是“一种自行存在的实体”之后,紧接着强调了物质团块或有形实体的“有机躯体”的现象性质。他写道:“这些有机躯体如果孤立地看,脱离了灵魂来看,则并非一个实体,而是许多实体的一种堆集,简言之,是一台自然的机器。”尤其值得注意的是,莱布尼茨在本文中还特别地强调了“自然机器”对于“人造机器”的“巨大优越性”:它的无限复杂性、永恒性、有机性(有生命性)、变动性和普遍性。莱布尼茨写道:“一台自然机器对于一台人造机器具有巨大的优越性,在展现无限造主的标志的同时,它也是由无限多个仅仅缠绕在一起的各种器官构成的。正因为如此,一台自然机器永远不可能受到绝对的破坏,正如它永远不可能绝对地开始一样,而只有减少或增加,收敛或展开,在一定程度上始终保持着实体本身,不过,在自行保存某个生命等级的同时,或者如果您愿意,在自行保存某个等级的原初活动的同时,也不断地变形或转化。因为人们用来言说有生命事物的东西必定也能够用来类比地言说那些严格说来并非动物的事物。”其实,有形实体的“物质团块”之所以无限超越人造机器,最根本的就在于它是“有形实体”的物质团块。由于它是“有形”实体的物质团块,它就必定无限可分,它就必定由无限多个“次有形”实体构成(亦即它就必定是由许多实体形成的一种堆集),但由于它是有形“实体”,它以及形成它的无限多个“次有形”实体便始终具有“活动”、“力”或“生命”,从而它便始终是一种“有机体”、“有生命的事物”或“有机机器”。正因为如此,自然机器,作为“活的形体”便与人造机器迥然相异,不仅从整体上是台机器,具有生命,是个有机体,而且,“哪怕是它们的无限小的最小的部分”也依然是台机器,具有生命,是个有机体。注52当代著名的莱布尼茨专家雷谢尔在谈到这一问题时不无中肯地指出:“无广延单子的理论使他脱离了古典原子论,看到了物质的无限可分性,达到了点状的单子的层面,从而使得他的中国盒式的有机体理论(his Chinese-box organicism)成为可能,所谓中国盒式的有机体论是说每个有机体内部都包含有无数多个有机体,而这些有机体又进一步包含有无数多个有机体,如此下去,以致无穷。”注53诚然,莱布尼茨的中国盒式的有机主义也有其片面性和局限性,因为它无论如何还是混淆了有机界和无机界,但在那个机械论世界图式普遍流行的时代提出这样一种有机论却是非常难能的,而且他的这样一种有机主义对后世哲学的影响也是深广的。
最后,当我们讨论有形实体的“物质团块”或“自然机器”时,虽然也考虑到了有形实体整体本身,或者说考虑到了与物质团块或自然机器相关联的有形实体的形式维度,但我们着眼的毕竟是有形实体的现象层面。倘若我们从有形实体的现象层面进展到它的实体层面,我们便不能不对构成有形实体本体论基础的简单实体即“次要单子”和“主导单子”做一番考察。关于主导单子,莱布尼茨仅在《论原初的力和派生的力与简单实体和有形实体:致德·沃尔达》中提及,但从中我们还是可以获得一些重要信息。莱布尼茨的第一个提法是:“动物或有形实体,主导单子使其形成一台机器。”莱布尼茨的这个说法告诉我们,主导单子乃有形实体中使其得以成为“一台机器”或一台“有机机器”的东西,是有形实体中起主导作用的东西。莱布尼茨的第二个说法是:如果我们可以“把物质团块设想为包含有许多实体的一种堆集”,我们便“也能够设想其中有一个单一的杰出的实体或原初的隐德莱希,……”。从莱布尼茨的这个说法中,我们至少可以领会到下面几层意思:(1)有形实体的物质团块可以设想为“包含有许多实体的一种堆集”,这样一种堆集虽然也是一种现象,但毕竟不是一种“纯粹现象”,并非“许多实体的一种纯粹的堆集”,并非像一群羊那样的堆集(参阅《论物体和力:反对笛卡尔派》),而是一种有良好基础的现象。(2)在这个有形实体的物质团块“之中”存在有一个“单一的杰出的实体”,亦即一个单一的杰出的单子,而这个单一的杰出的单子其实也就是莱布尼茨所说的“主导单子”。(3)这个“单一的杰出的实体”或“主导单子”不仅具有“一个原初的隐德莱希”,而且还具有“一个原初的受动的力”。(4)这个“原初的受动的力”“与这一有机躯体的整个物质团块相关”。在其致德·沃尔达的通信中,莱布尼茨不仅谈到了“主导单子”,而且还谈到了“次要单子”。他写道:“位于这一有机体中的其他次要的单子并不构成它的一个部分,尽管它们也是它直接需要的。”对于莱布尼茨的这句话,我们可以作如下的理解。首先,这一有机体或物质团块中不仅存在有“一个”主导单子,而且,还存在有“多个”次要单子。其次,这些次要单子是这个有形实体的物质团块“直接需要”的。因为既然这个有形实体的物质团块无限可分,它就势必包含有无数多个“次有形实体”,而所有这些次有形实体也都必定包含有它们自己的单子。再次,这些次要单子虽然为这些次有形实体“直接需要”,但它们却“并不构成”这一有形实体的物质团块的“一部分”。因为这一有形实体的物质团块与这些次要单子分属物质现象界和精神本体界两个不同的层面,从而它们之间根本不存在“整体”与“部分”的关系。
这些可以说就是莱布尼茨在其自然哲学论著中透露给我们的关于其物质概念和有形实体学说的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