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要逐一思考每一种法律:(1)永恒法;(2)自然法;注80(3)人法;注81(4)旧约法律;注82(5)新约法律,即关于福音的法律;注83以及第六种关于欲火的法律,对此我们在讨论原罪时已经充分说明了。注84
至于第一种法律有六点需要探讨:(1)什么是永恒法?(2)是否所有人都认识它?(3)是否所有法都源于它?(4)是否必然性的事物都服从永恒法?(5)是否自发的偶然之物都服从永恒法?(6)是否所有人事都服从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