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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有冲动要公布一些关于道德起源的假说,是因为一本清晰、简洁和聪明的,而且聪明得太早的小书,书中有一种颠倒和反常的谱系学假说,地道的英国品种,第一次明确地拦住了我的去路,它把我吸引住了——以所有处于对立面和对跖点上的东西都具有的那种吸引力。小书题为《道德感知的起源》,作者为保罗·瑞博士注9,出版于1877年。我读书时可能从来没有读到像对这本书那样,读到每一个句子,每一个结论,我都在心下说着不:但完全没有不高兴和不耐烦。在前述那部我当时正在撰写的著作里,我有意无意地涉及该书的论断,不是在反驳——我哪要通过反驳来创立什么东西!——而是,就像一个肯定的精神所应当做的那样,以大概如此者代替未必如此者注10,有时是用另一个谬误代替一个谬误。当时,如前所述,我是第一次公开那个来源假说,亦即本论文的宗旨,那时我谈得还不机灵,仿佛究竟还是想在自己面前隐藏自己一样,谈得还不自由,还没有一种适用这件特殊事物的特殊语言,而且多有反复与摇摆。倘若人们个别地比较一下我在《人性的,太人性的》中所说的,如第51页关于善与恶的双重前史(即源自高贵者和奴隶者两个领域的);又如第119页及以下关于苦修道德的价值和来源;又如第78页、第82页和第二部第35页关于“礼俗德教”注11这种古老且原始得多的道德种类与那种利他主义的评价方式(瑞博士和所有英国道德谱系学家们一样,从中看到的是自在的道德评价方式注12)有天壤之别;又如第74页、《漫游者》第29页、《曙光》第99页中,关于正义的来源:几乎同等强大者之间的某种平衡(均势乃是一切契约,从而是一切法律的前提);又如在《漫游者》第25页和第34页注13关于刑罚的来源,恐吓的目的对于刑罚既非本质性的,亦非本源性的(不是像瑞博士所以为的那样:——恐吓目的毋宁一开始是在特定的情况下,而且总是作为一种额外的、附加上去的东西被添嵌到惩罚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