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雨季里的一个黄昏,暮色朦胧,夜幕低垂,天空饱含着水汽。加尔各答在默默飘浮着的、大片乌云的笼罩下,像一只巨大的丧家犬,蜷着身体,把头枕在尾巴上,一动不动地趴在那里。从昨天晚上起,雨就没有停过,细雨霏霏,弄得满街泥泞,但雨势却又不足以把泥泞冲掉。那天下午四点,雨终于停了,但天空依然乌云密布。在这种待在家里嫌烦、上街走走怕下雨的令人沮丧的天气里,在一幢三层楼房潮湿的屋顶平台上,有两个青年坐在藤凳上谈天。
这两个朋友,还在童年时代,从学校回来,就在平台上玩耍;考试之前,在这里发疯似的走来走去,高声背诵功课;天气热了,从大学回来,也经常在这里吃晚饭,然后争论到深夜两点,直到朝阳升起,惊醒过来,这才发现自己在草席上睡了一夜;大学毕业之后,屋顶平台就变成了印度爱国者协会每月一次的集会地点。这两个朋友,一个是协会的主席,一个是秘书。
主席名叫戈尔默罕,他的亲戚朋友都叫他戈拉。他比周围的人长得都魁梧,大学里有个教授经常管他叫雪山,因为他白得出奇,皮肤里没有一点别的色素。他几乎有六英尺高,骨骼粗大,两手像虎掌。他的声音是这般深沉粗犷,要是他突然问一声“谁在那儿?”,准得把你吓一跳。他的脸盘长得大了些,而且过于刚强,他的腭骨和下巴像堡垒大门上巨大的U字形插销。他的眉毛很淡,额头宽阔,嘴唇很薄,闭得很紧,鼻子悬在嘴巴上面像一把宝剑,眼睛小而锐利,像箭头那样瞄准远方一个看不见的目标,然而却能以闪电般的速度转过来射向附近的物体。戈尔默罕不能说很漂亮,但却不容忽视,因为不论和谁在一起,他都显得与众不同。
他的朋友毕诺业和一般受过良好教育的孟加拉绅士一样,为人谦虚,也很聪明。他那柔和的性格和敏锐的才智结合起来使得他脸上的表情具有一种特殊的光彩。在大学读书时,他总是得到很高的分数而且荣获奖学金。戈拉不像他那样爱读书,成绩不如他。戈拉既没有他那样敏锐的理解力,也没有他那样好的记性。因此,作为戈拉的忠实战马,毕诺业就得驮着他闯过大学所有的考试关。
在上面提到的那个潮湿的八月黄昏,两个朋友做了这样热烈的谈话:
“你听我说,”戈拉说道,“那天,阿比纳什痛骂梵社[1],这只能说明他有很强的是非观念。你为什么要对他那样大发雷霆?”
“这是什么话!”毕诺业回答,“关于他的是非观念,无论什么人都只能有一种看法。”
“你要是这样想,那么毛病一定出在你自己身上。社会上有些背叛印度教的人,他们一意孤行,一心要推翻社会,你怎能指望社会袖手旁观、客客气气、不闻不问呢!对这种人,社会自然要产生误解,纵然他们是诚心诚意的,也会觉得他们在骗人。对那些有意侮辱社会的人,如果社会不得不把他们的善举当作恶行,那也不过是他们应得的惩罚罢了。”
“这也许是很自然的,”毕诺业说,“但我不能同意一切自然的事都是好事。”
“好不好我才不管呢!”戈拉不禁大声嚷道,“社会上可能有几个真正的好人,他们是欢迎这个社会的,其余的人,我看,他们只要合乎自然就可以了!否则工作无法进行,活下去也没有意思。如果人们愿意像梵教徒那样装出一副神圣的样子,他们就得准备忍受一点小麻烦,受到梵社以外的人误解和辱骂。你要像孔雀那样竖起尾巴走来走去,又要对手向你鼓掌喝彩,那你对这个世界也未免过分苛求了——情况果真这样,这个世界也就不堪设想了。”
“骂教派或党派我都没有意见,”毕诺业解释说,“但进行人身攻击……”
“骂教派有什么用呢?不过是批评批评他们的主张罢了。我可是要揭发个人。至于你,我的圣人,难道你就从来没有攻击过个人吗?”
“我的确攻击过,”毕诺业承认,“而且恐怕经常都在攻击,我觉得十分惭愧。”
“不,毕诺业,”戈拉突然激动起来大声说,“这可不行,绝对不行!”
毕诺业沉默了一会儿。“怎么啦?”他终于问道,“你为什么那样大惊小怪呢?”
“我看得很清楚,你在沿着软弱的道路滑下去。”
“软弱!”毕诺业生气地大声说,“你知道得很清楚,只要我愿意,我现在就可以到他们家去——他们还请过我呢——可是你看,我并没有去。”
“这我知道。不过你好像总忘不了你是故意躲开他们的。一天到晚,你反反复复地跟自己讲:‘我不去。我不去!’最好还是到他们家去算了。”
“那么你真的劝我去吗?”毕诺业问道。
戈拉朝大腿砰地捶了一拳说:“不,我才不劝你去呢。我可以白纸黑字地写下来,哪一天你到他们家,当天你就会倒到他们那边,第二天你就会和他们一同吃饭,以后就会变成梵社的一个卖力的传教士了。”
“真的吗?请问,以后呢?”毕诺业微笑地问。
“以后?”戈拉讽刺地回答,“以后你就死了,从自己的世界中消失了,还有什么以后!你,一个婆罗门的子孙,到那时就会失掉一切节制和纯洁的观念,最后被人像一条死狗那样扔进垃圾堆。你会像一个用失灵的罗盘来导航的领航员那样迷失方向,而且渐渐会认为顺着正确的航线把船引进港口的做法只不过是迷信和偏见——你会认为最好的导航方法是顺水漂流。不过我可没有耐心跟你斗嘴。所以我只说:如果一定要去,你就去吧,只是不要继续犹犹豫豫地站在地狱的边缘,弄得我们心神不安。”
毕诺业禁不住大笑起来:“大夫宣判死刑的人不一定会死,我看不出我有任何死到临头的征兆。”
“你看不出来?”戈拉冷笑地问。
“看不出。”
“你没有觉察你的脉搏已经很微弱了?”
“一点也不。它正跳得挺起劲呢!”
“如果一双美丽的纤手给你端来一餐贱民的饭菜,你也会觉得它跟神仙的宴席差不多,不是吗?”
“够了,戈拉!”毕诺业满脸通红地说,“住嘴!”
“怎么啦?”戈拉抗议说,“我并没有侮辱你呀。我们涉及的这位美丽的姑娘并不以‘不见阳光’[2]为荣,她那双花瓣般柔软的手,任何男人都可以握,要是我提一下,你都认为是亵渎神圣,你可就真的无可救药了。”
“你听着,戈拉,我尊敬妇女,我们的古圣梵典也说……”
“不要引用古圣梵典来为你的那种感情辩护了。那不叫尊敬,它有一个别的叫法,要是我说出来,你会更生气的。”
“你就是喜欢教条。”毕诺业耸了耸肩说。
“古圣梵典告诉我们,”戈拉继续说,“妇女受到尊敬,因为她给家庭带来光明——但照英国人的习惯,妇女受到赞美,却是由于她在男人心里点燃了情火,这种赞美最好不要称为尊敬。”
“你就这样轻蔑地否定一个伟大的思想,只因为它偶尔被人玷污了吗?”毕诺业问道。
“毕努[3],”戈拉不耐烦地回答,“现在很明显,你已经丧失判断能力,你得听从我的指引。我可以这样说,你在英文书里看到的一切形容英国妇女的夸张言辞,骨子里都只不过是‘情欲’二字。礼拜妇女的圣坛究竟应该设在什么地方?妇女只有作为母亲、作为贞洁诚实的主妇才真正值得人们礼拜。有些人让她们离开那里,他们的赞美就多少隐藏着一点侮辱的成分。你的心像灯蛾围着蜡烛那样,在帕瑞什先生家上空翱翔,其原因,说得明白点,就是英国人所说的‘爱情’;不过看在老天爷的分上,不要学英国人的样儿,把‘爱情’置于一切之上,作为男人崇拜的对象吧。”
毕诺业像一匹精力充沛的马挨了一鞭子那样跳起来喊道:“够了,够了!戈拉,你太过分了!”
“太过分了吗?”戈拉反驳说,“我还没有谈到正题呢。只是因为我们对男女正当关系的正确认识被热情模糊了,我们才有必要用诗歌来美化它。”
“就算是热情模糊了我们对男女正当关系的认识,那么只有外国人才该受到责难吗?难道在我们的道学家大谈女人祸水、应当避开的时候,使他们慷慨激昂的不也正是这种热情吗?这只不过是同一种心理,在不同的两种人身上做出的两种相反的表现罢了。你谴责了这一个,就不该原谅那一个。”
“我看我误解你了。”戈拉微笑着说,“你的情况并没有我所想象的那样严重。只要你脑子里还有哲理,你就不妨放心大胆地去恋爱。不过但愿你在陷得太深之前,设法救出自己——这是希望你幸福的朋友们对你的祝愿。”
“亲爱的朋友,你有点发疯了!”毕诺业说,“我谈恋爱干什么?你放心,坦白告诉你,在我听到和见到帕瑞什先生和他一家的情况之后,我对他们产生了极大的敬意。也许由于这个缘故,我觉得有一种力量吸引着我,使我想去见识见识他们的家庭生活。”
“你愿意说它是‘吸引’就算是‘吸引’吧,不过你对这种‘吸引’可得当心。不能完成你的动物学研究,有什么关系呢?有一点至少是可以肯定的:她们属于食肉兽这一类。要是你的研究工作使你太接近她们,你就会走得太远,恐怕到头来连尾巴尖儿都剩不下了。”
“你有一个大毛病,戈拉,”毕诺业反驳说,“总认为天神把一切力量都赐给了你一个人,我们芸芸众生只不过是一些意志薄弱的废物。”
这句话好像说出了一个新的想法,它有力地打动了戈拉的心。“对呀!”他大声喊道,同时在毕诺业背上热情地捶了一拳,“对极了,这是我的一个大缺点。”
“老天爷!”毕诺业呻吟说,“你还有一个更大的缺点,戈拉,那就是连一根普通的脊椎骨能承受多大力量都不知道。”
这时,戈拉同父异母的哥哥、矮胖的摩希姆上楼来了,他气喘吁吁地喊道:“戈拉!”
戈拉立刻离开座位,恭敬地站起身来说:“什么事,先生?”
“我来看看,”摩希姆说,“咱们家的屋顶是不是给雷劈了。今天又有什么惊人的消息啦?你们大概已经把英国人赶出半个印度洋了吧?我看不出英国人有多大损失,倒是你的嫂嫂在楼下闹头疼,正在床上躺着,你那狮子般的吼声,她可真受不了。”
说完,摩希姆就离开他们,回到楼下去了。
[1] 梵社,印度的一个教派,一八二八年由罗姆·摩罕·罗易(1772—1833)创立。它反对种姓制度、偶像崇拜、寡妇殉葬等封建落后的风俗习惯。一八六五年分裂为元始梵社和印度梵社。
[2] 这是一句梵文成语,用以形容那些严格遵守深闺制度的上层印度妇女。——英译本注
[3] 毕努,毕诺业的简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