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少数民族地区经济发展报告(2019):跨越的7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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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历程

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于1947年,是全国第一个实现民族区域自治的省级民族自治区。70年来,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坚定不移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始终同党保持高度一致,不仅开创了内蒙古发展的新纪元,也为其他少数民族地区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提供了成功范例和良好榜样。

中国从1953年开始制定第一个五年计划(除了1949年10月到1952年底为中国国民经济恢复时期和1963年至1965年为国民经济调整时期外),从“十一五”起,“五年计划”改为“五年规划”。每一个五年规划都是中国现代化建设的一个重要阶段,中国的现代化建设也正是沿着这样的台阶一步步向前迈进的。对于内蒙古而言,13个五年规划(计划)生动地记录了内蒙古60多年经济社会变迁的历史轨迹,成为内蒙古经济和社会发展历程的重要缩影,清晰地描绘了内蒙古现代化进程的大体脉络,成为了解和观察内蒙古现代化态势的重要工具。全面、深入、系统地梳理和研究内蒙古的13个五年规划(计划),有助于我们更好地把握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道路。

第一个五年计划(1953—1957年)与“三大改造”同时进行,“一五”期间156项重点建设项目中有5项在内蒙古,包括包头钢铁公司、内蒙古第一机械厂、内蒙古第二机械厂、包头第一热电厂、包头第二热电厂。其中,包头钢铁公司[现称为包头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从1954年筹建至1959年投产,使内蒙古成为全国三大钢铁基地之一;内蒙古第一机械厂(现名内蒙古第一机械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1954年,现隶属于中国兵器工业集团公司,是国家特大型工业企业和520户重点企业之一。它们促进了内蒙古国民经济的快速增长,并为内蒙古工业化的发展奠定了基础。1953年,全区的地区生产总值为15.570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211元;到1957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为21.279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为232元,三次产业结构由67︰14︰19调整到53︰24︰23。在“一五”期间,全区的地区生产总值和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均得到提高,产业结构得到改善。

由于实施过程中的巨大波动,第二个五年计划(1958—1962年)实际分成“大跃进”和调整时期两个阶段。内蒙古根据国家“二五”计划的指导,对国家重大建设项目、生产力分布和国民经济重要比例关系等做出规划,为国民经济发展远景规定目标和方向。1959年9月1日,包头第一热电厂首台机组投产发电,经过四期扩建和技术改建,现有八机八炉,总装机42.4万千瓦,包头第一热电厂是国有大型Ⅰ档企业、内蒙古电力总公司骨干企业之一。第二个五年计划主要是对第一个五年计划的延续,把苏联援建的重点项目成功建成投产,同时在农牧区坚持“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基本制度。1962年全区农牧业生产总值为16.7亿元,比1957年增加5.7亿元,年增长率10.36%。内蒙古党委、人委改进财政体制,加强对人民公社的财政管理,加强经济核算,划清国家财政和公社财务开支的界限。

第三个五年计划(1966—1970年)和第四个五年计划(1971—1975年)主要是指导思想的转变。“三五”计划指导思想经历了由“解决吃穿用”到“以战备为中心”的变化,并把国防建设放在第一位,加快三线建设。“四五”期间,逐渐调整以战备为中心的战略,开始强调经济效益。1966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8.32亿元,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9元;到197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48.55亿元,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280元,三次产业结构由45︰34︰21调整到37︰41︰22。在“三五”和“四五”期间,产业结构得到调整,全区生产总值得到提高,但是人均水平有所下降。

从“五五”计划时期到“十三五”规划时期,是中国也是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阶段,内蒙古经历了起步摸索、渐进铺开、加快探索、深入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发展阶段,完成了一次次深刻的历史性变革。(3)

在“五五”计划(1976—1980年)至“七五”计划(1986—1990年)时期,内蒙古转变工作重心,积极探索适合区情的发展思路。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国民经济处于全面调整时期,计划指标相应做了较大幅度的调整,国民经济主要关系比例开始改善,生产和建设也取得较大发展。内蒙古各族干部群众积极解放思想,把工作重点及时转移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上来,在农村较早实行“包产到户”责任制,在全国率先实行“草畜双承包”责任制,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农村牧区生产力。这些措施的实施使内蒙古国民经济走上稳步发展的健康轨道。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由1976年的48.06亿元增长到1990年的319.30亿元,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由272元增长到1478元,三次产业结构由38︰39︰23调整到35︰32︰33。1990年底农牧业的生产总值为149.5亿元,占农林牧渔业生产总值的95.28%,比1975年的农牧业生产总值增加118.5亿元。

“八五”计划时期(1991—1995年),以1992年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内蒙古改革开放步伐加快,积极融入国家全面开放战略,以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目标,大力推进国民经济结构调整。199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857.06亿元,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3772元,三次产业结构由1991年的32︰35︰33调整到1995年的30︰36︰34。农牧业生产总值由1991年的156亿元增加到1995年的358.4亿元。截至1995年6月末,全区牲畜总头数(按可比口径)达6065.7头(只),比1990年增加758.3万头(只),再创历史最高纪录。(4)

“九五”计划时期(1996—2000年),根据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和自治区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内蒙古坚持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坚持“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的基本方针,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紧紧抓住经济体制和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这一关键,全面实施资源转换、开放带动、科教兴区、人才开发和名牌推进等五大战略,切实抓好调整结构、提高效益、开拓市场三个重要环节,促进全区综合经济实力、可持续发展能力和国民素质的全面提高,“九五”期间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基本实现小康和初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围绕这一总体目标,要努力实现两个提高,即提高财政收入水平,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5)200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539.12亿元,年递增10.08%,增速在全国31个省(区、市)中居第11位,增长速度连续五年快于全国平均水平,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502元,内蒙古地区生产总值、人均地区生产总值在全国排第24位和第16位。三次产业产值在经济总量中的比例关系由1996年的30︰36︰34调整到2000年的23︰38︰39,第一产业比重呈稳定下降的趋势,第二、第三产业比重呈稳步上升的趋势。内蒙古的粮食产量由1995年的1055.4万吨上升到2000年的1241.9万吨,在全国的排名由第17位上升到第15位,其中人均粮食产量由第5位上升到第3位,仅次于吉林、黑龙江两省。(6)

“十五”计划时期(2001—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认真贯彻“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坚持发展就是硬道理,抓住国家实施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继续以提高城乡人民生活水平和财政收入水平总揽经济工作全局,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全面进行结构调整,促进国民经济以高于全国水平的速度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为实现到2010年人均国内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的目标奠定坚实基础。(7)在2003年实现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超过1万元,2005年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331元。2005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3905.03亿元,增长速度为23.8%。三次产业结构由2001年的21︰38︰41调整到2005年的15︰45︰40。在国家的支持下,相继实施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京津风沙源治理、天然林资源保护等生态建设重点工程。到2005年底,全区生态治理总规模超过2.7亿亩,生态状况得到了初步改善,森林覆盖率达到17.6%,取得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良好效果。(8)

“十一五”规划时期(2006—2010年)是内蒙古加速推进新型工业化,保持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协调发展的重要阶段,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内蒙古的关键时期。“十一五”期间,内蒙古继续深化改革,扩大开放,深入实施科教兴区和人才强区战略,调整经济结构,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加速农牧业产业化、新型工业化和城镇化进程,强化生态和基础设施建设,构筑中国重要的能源重化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和北方生态屏障。(9)2010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突破万亿元大关,达到11672亿元,跨上了新台阶,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05年的16331元增加到2010年的47347元,三次产业结构由2006年的13︰38︰49演变到2010年的9︰55︰36,经济结构调整取得重大进展。农牧业基础地位稳固,全区的农业、林业、牧业、渔业及农林牧渔服务业的构成由2005年的48.3︰4.1︰45.4︰0.7︰1.5调整为2009年的46.5︰5.0︰45.9︰0.8︰1.7。2009年,全区粮食总产量达到1981.7万吨,比2005年增加319.5万吨,已超过“十一五”规划目标1750万吨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全区涌现出了伊利、蒙牛等34个中国驰名商标,拥有30多项处于国际、国内领先地位的工艺和设备,内蒙古有7户企业位列全国500强。

“十二五”规划时期(2011—2015年)是内蒙古自治区推进富民强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攻坚时期。自治区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坚持走富民强区之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高科技创新能力,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建设环境友好型和资源节约型社会,深化改革开放,加快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进程,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了坚实基础。(10)地区生产总值由2011年的14359.88亿元增加到2015年的17831.51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从2011年的57974元增加到2015年的71101亿元,居全国前列,三次产业结构由2011年的9︰56︰35演变成2015年的9︰51︰40,初步形成了多元发展、多极支撑的产业格局。农牧业提质增效,粮食产量由431.6亿斤增加到565.4亿斤,畜牧存栏由1.08亿头(只)增加到1.36亿头(只),牛奶、羊肉产量居全国首位,农畜产品加工转化率由51%提高到58%。各级财政累计投入民生资金1.18万亿元,是“十一五”时期的2.6倍,城乡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17698元和5781元增加到2015年的30594元和10776元,年均增速为11.1%和13.3%,高于经济增速,城乡居民收入差距由3.1︰1缩小到2.8︰1。大力实施扶贫开发、百姓安居和创业就业工程,使192万农牧民摆脱了贫困,为220万户城乡困难家庭改善了居住条件,累计新增城镇就业134万人。“三个一”民生实事惠及336.7万农牧户、4.15万名贫困家庭大学生和4800个零就业家庭。(11)

“十三五”规划时期(2016—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的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的决胜阶段。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以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为中心,加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快形成引领经济发展新常态的体制机制和发展方式,坚持稳中求进,统筹推进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加快“五大基地”“两个屏障”“一堡一带”建设步伐,走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牧业现代化“四化”同步发展之路,确保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把经济发展、民族团结、文化繁荣、边疆安宁、生态文明、各民族人民幸福生活的祖国边疆风景线打造得更加亮丽。(12)2017年,全区地区生产总值达到16096.21亿元,人均地区生产总值63764元,三次产业结构演变为10︰40︰50。全区农作物总播种面积798.3万公顷,比上年增长0.8%;牧业年度牲畜存栏数达12614.8万头(只),比上年下降7.2%;牲畜总增头数7148.6万头(只),总增长率达52.6%。2017年,全区财政用于民生方面支出达3158.1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69.8%,财政扶贫支出121亿元,增长1.1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