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发展的路径与机制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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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推进区域农业科技协同服务的建议

(一)完善顶层设计,促进区域协同联动

1.完善顶层设计,深化合作细则

加快京津冀区域农业科技创新政策体制机制突破,实现由“分散化”向“一体化”政策体系转变,建设创新政策共同体,在区域协同创新规划、农业科技资源配置、农业科技合作、政策制定和重大农业科技项目布局上统筹协调,加强顶层设计,形成区域农业科技协作规划一盘棋,深化合作细则,推动协议达成实质性进展,提高区域协同科技服务效能。

2.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京津冀现代农业协同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协调会商区域农业协同发展面临的重大问题,建立沟通协同机制,对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工作统一领导、统筹谋划、宣传引导和监督检查。在农业部设立三地农业部门参与的协同推进工作办公室,统筹各方面资源,协调和指导规划实施工作。京津冀农业部门依据职能分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促进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具体方案和配套政策,并设立专门机构,负责研究落实现代农业协同发展各项工作。研究建立京津冀农业协同发展专家咨询委员会,加强对重大项目、重大工程、重大政策的咨询论证。

3.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建立三地共同参与的协调联络机制

积极探索建立指令性计划与指导性计划相结合的新型项目管理机制。建立和完善农业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对京津冀三地重大农业科技问题进行统筹协调,对重大科技项目进行科学论证。在应用性研究领域,建立科研选题和立项的公开、公示、公议制度,广泛听取并充分尊重农民、农技人员、企业和专家的意见,做到顶层设计与生产需求紧密结合,实现“选题从生产中来,成果到实践中去”。优先支持京津冀机构间、学科间和研发机构与用户间联合、互动项目。

(二)强化优势互补,推进资源要素高效利用

1.建立京津冀农业综合科技服务联盟

2015年4月,北京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天津滨海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石家庄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及保定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均被纳入国家首批科技服务业区域试点名单,京津冀因借助各自的区域优势,以服务京津冀农业全产业链条为总体目标,借鉴长三角地区成立的“苏浙沪农科院联合科技兴农服务团”模式,依托三地农业科研、教育、推广单位的科技资源,以涉农企业、农民合作社、种养大户、家庭农场等农业经济组织为服务对象,建立农业综合科技服务联盟,在农业生产、加工、营销、立项各环节提供技术、信息、资源支持,以科技促进农业生产标准化、规模化、集约化和标准化发展,实现京津冀三地农业科技与生产、种养与加工、企业与市场的紧密对接,推进资源要素高效利用,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企业增效,打造京津冀农业经济联合体。

2.搭建“三地”农业科技服务资源共享平台

加快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资源共享体制机制突破,推动农业科技服务从“小孤岛”成为“大资源”,坚持创新机制、整合资源、盘活存量、开放共享的原则,加强区域内产学研资源共享机制,打造服务要素共同体,搭建开放的市场平台,形成互联互通的人才市场、技术市场和多层次的资本市场,促进人才、技术与资金等创新要素在京津冀三地集聚和顺畅流动,提高京津农业高技术人才使用效率。促进京津冀重点实验室合作共享,结合京津冀地区政策,发挥各自优势资源,选取共同关注的领域,推动三地重点实验室开放共享和产学研合作。

3.建设京津冀地区农业信息网络体系

加快京津冀地区农业信息网络体系的研发与应用,重点研究信息技术在农业上的应用和三地农业信息资源的共建共享,建立三地农业科技专家咨询库、农业新品种新技术信息库等共享的数据库,构建供各地农业科研机构进行技术协作研发的网络平台。利用电子商务、物联网等现代科技信息及高科技手段,建立京津冀农产品销售信息网络平台,即时发布农贸市场与农产品生产及供求状况。

(三)推进产业链协作,探索协同服务新机制

探索建立以产品为单元,以产业链为主线,以科研项目为依托,围绕共性技术难题,整合相关科技资源,构建上中下游无缝对接的科技产业化链条,形成市场、科研、生产一体化的技术进步机制,引领支撑产业整体竞争力的提升。以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为范式,推进科研机构、推广机构、教学机构、企业等协同服务,提升科技推广与应用的合力。

1.创新成果共同体,建立成果分类评价与快速转化机制

探索建立适合不同机构、不同人员的分类评价机制,切实解决重论文轻发明、重数量轻质量、重成果轻应用的问题。建立和完善科技成果第三方独立评估制度。基础研究成果以同行认可和学术影响为依据;应用性研究成果的评价阶段后移,以技术转移、生产和市场应用实际效果为主。建立合理的利益分配机制,提高各地区参与跨区域农业科技服务的积极性,并对具有重大应用前景的科技成果,采取媒体宣传、现场观摩、集中展示等方式发布和推介,促进技术转移。

2.培育产业集群,发挥特色园区聚集示范作用

加快建立京津冀区域农业科技创新合作长效机制,推动“小科技”向“大创新”转变,整合各自的科研力量,加快推进京津冀农业科技协同创新中心共建,打造协同创新共同体。围绕三地农业主导产业技术需求和优势领域,以大型企业、科研单位或高校为依托创建多种形式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农业创新示范基地、特色产业科技园区,培育一批星火科技示范带,组建一批农业研发中心或科技传播站,支持开展产学研联合攻关,推动京津冀农业科技合作攻关平台建设,开展区域农业科技重点领域和关键农业技术的联合攻关研究,开展协同创新与农业科技成果落地转化。

3.区域共赢,加强共性问题联合攻关

围绕都市型现代农业发展的需求,积极探索以任务分工为基础、以权益合理分配和资源信息共享为核心、以项目为纽带的协作攻关机制。探索建立首席科学家负责制,建设跨区域、跨学科、跨专业的创新团队,对区域农业共性关键问题展开联合攻关。加快主要农产品突破性新品种和节地、节水、节肥、节药、污染防治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推广,如以农业废弃物回收和资源利用为重点,加大对生态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和使用设备的研究及推广应用力度。实施农业节能高效示范工程。加强农业用水标准化、精细化管理,提高农业用水效率,加快推进农业节水,探索适合京津冀实际条件的光伏温室大棚建设模式,以特色园区为载体,开展光伏农业科技示范。

(四)强化人才支撑,优化区域内科技资源配置

1.加快推进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

进一步完善现有农民教育培训体系,改善师资力量,提高培训能力;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以吸引年轻人务农为核心,加快构建新型职业农民队伍。充分发挥京津高校众多的优势,大力发展农村人才学历教育,培养大批具有中高等学历的农村骨干人才和职业农民;在区域内建设一批具有农村实用技术人才实训基地,以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领办人和专业大户为重点,开展针对性培训。选拔一批龙头企业负责人、合作社负责人,进入高等院校接受专业技术、经营管理知识和法律知识教育,培育一批高素质农场创业兴业人才。

2.加强京津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人才交流

利用京津冀院校的教育资源优势,建立农业管理干部和科技人员互派交流制度,并实现常态化、制度化。建立实用人才交流制度,定期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农民合作社理事长、企业家到区域内其他地方参观学习。探索实施三地农业人才智力共享协议,统一资格认定标准,促进人才在三地的合理流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