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五”综合交通运输统计发展纲要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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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国际视野与国内比较

3.1 国外统计工作现状

3.1.1 美国政府统计概况

(1)组织体系

美国属于分散型的政府统计体系,有近100个联邦机构从事各自分管领域的政府统计工作,即几乎所有联邦机构都有统计工作。其中十余个联邦机构的主要职能是从事统计工作,它们分别是商务部普查局、商务部经济分析局、劳动部劳工统计局、农业部农业统计局、农业部经济研究局、卫生部健康统计中心、能源部能源信息局、财政部收入统计处、运输部交通运输统计局、教育部国家教育统计中心、社会保障部研究、评估和统计局、司法部司法统计局、国家科学基金科学资源统计部,统计内容涵盖经济、人口、农业、犯罪、教育、能源、环境、卫生、科学和交通等各个方面。

(2)协调机制

为保证分散型政府统计工作有序、高效地运行,美国建立了一整套统计工作管理和协调机制,在组织结构上,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OMB)负责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所有联邦机构的统计活动;在管理机制上,制定一系列详细的统计法规、政策制度、标准和准则,组建联邦机构间统计政策委员会、方法委员会等协调机构,规范整个联邦政府统计工作流程,提高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工作效率。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信息和规制事务部下设统计项目和标准处(共8人)负责监督、管理、协调和指导整个联邦政府统计体系活动。具体职责是:审查各个联邦机构的统计活动经费预算;制定改进统计项目的优先发展方向,对联邦机构统计项目进行横向交叉式评估,以最大限度地减少重复调查,提高统计工作效率;制定统计政策和标准、法律和法规,设立由主要联邦统计机构负责人组成的统计调查标准和准则小组委员会,负责统计调查标准、信息保密指南、统计分类标准、数据发布标准等的制定、修订、更新和实施;对各联邦统计机构的统计项目进行评估;审批统计信息共享协议;推动联邦机构统计活动与统计学术机构的密切联系,将先进的统计理论方法应用于政府统计实践;国际统计协调等。

(3)质量管理体系

为了确保联邦统计数据质量,白宫行政管理和预算办公室于2002年1月颁布了联邦统计信息质量指南,规定联邦统计信息质量包涵客观性、效用性和诚信三个方面。

客观性(Objectivity)是指信息内容和信息发布是否准确、可靠、无偏。为保证信息的客观性,要求提供完整、准确和简明易懂的关于统计调查过程的文件资料,描述各种可能影响数据质量的误差来源。在统计调查标准和准则中,分别列出了调查回答率、确定抽样框、数据收集编辑方法、不回答分析、评估、推算和比较、信息保密等相应标准条款和详细规定。通过使用可靠的信息来源和正确的方法来实现信息客观性的质量要求。

效用性(Utility)是指发布的信息是否有用,是否满足用户需要。通过内部评估、用户满意度调查、对统计需求的预期、开发新统计产品等途径,从具体专业数据用户、研究者、决策者和公众的角度,考虑联邦机构公布的数据信息是否有用,保证联邦统计数据最大限度地满足用户需求。

诚信(Integrity)是指信息安全和信息保护,避免信息被非法泄漏,避免在统计信息上的腐败和做假行为。联邦政府颁布了一系列关于信息保护法规和行政条款,如隐私法、信息自由法、机密信息保护和统计效率法、联邦信息安全管理法等,对外承诺联邦机构收集的个体信息资料只用于统计目的。统计调查标准和准则第7条数据发布标准规定,联邦机构必须按预先确定的发布日程、发布政策和发布程序对所有用户同时公布统计信息,严格遵守对填报者的保密承诺和联邦法律法规,实现数据诚信的质量目标。

此外,各个联邦统计机构以联邦统计信息质量指南为基础,制定并公布各自的统计信息质量标准,通过明确统计概念和方法、调查规划和设计、数据收集、数据加工编辑、数据分析和估计、建立审查制度以及数据发布制度等每一环节的具体要求和目标,保证联邦统计数据质量。

3.1.2 美国商务部统计概况

美国商务部普查局是美国政府最大的统计机构,也是美国人口、经济和政府机构方面重要的统计数据来源。

(1)工作的法律依据

美国的《普查法》详细规定了普查局的地位、经费来源、局长资格任命和职责,统计数据收集和公布,各项普查和调查活动,统计人员和调查者违法行为和处罚措施,对外贸易统计数据收集和发布,以及普查局与经济分析局交换统计调查数据、向其他联邦统计机构提供统计数据事宜。

第一,普查法明确确定,普查局是隶属于商务部的联邦政府统计机构,普查局局长由参议院提名、总统任命,根据法律授权或商务部部长的指令履行职责。普查局有权要求其他联邦政府提供相应的统计信息;通过购买或其他形式取得各州、行政区、大都市或其他政府机构的行政记录、报告等,提高效率,节约经费。普查局有权向填报者印发调查问卷,收集资料。普查局可以承接其他联邦政府部门、州和地方政府委托的统计项目,并适当收取委托经费;可以与非政府机构合作开展在法律授权范围内、有相应经费支持的统计调查项目。

第二,普查法规定,每10年进行一次人口普查,逢0年为普查基准年,4月1日为普查日,在普查日之后的9个月内完成普查任务,并向总统报告普查结果。对人口普查基准年的中间年份,进行抽样调查,每两年公布人口数据。每5年进行一次经济普查和政府普查,逢2和7年为普查基准年。

第三,普查法对统计违规行为和惩罚措施做了明确规定。对于故意提供或编制虚假统计数据者将给予2000美元以下罚款或5年以下监禁的处罚。对填报者拒报或故意虚报的行为,将给予1万美元以下罚款。

第四,普查法明确要求普查局必须与其他联邦政府交流和共享直接从填报者获取的统计信息。根据2002年机密信息保护和统计效率法案,普查局要为经济分析局、劳工统计局等其他联邦统计机构提供工商统计数据,必要时,签订相应的书面共享协议书。

(2)主要调查项目

普查局每年开展200多项调查项目,收集和提供人口、经济、政府方面的统计数据。除了10年一次人口普查以外,同时开展大量反映个人、家庭状况以及经济条件等方面的统计调查活动。其中许多调查项目是其他联邦机构委托的,通常收取一定的项目资助经费,根据用户需求开展调查。

第一,普查活动。包括10年一次的人口和住房普查,逢0年为普查年,提供综合的人口和住房状况信息;5年一次经济普查,逢2和7年份为基准调查年,提供详细的全国经济状况信息;5年一次的政府部门普查,提供关于政府机构、公共就业和政府财政状况方面的统计信息。

第二,日常调查项目。包括两部分:①人口特征统计调查。基于住户和机构单位的抽样调查,其中多数是劳工统计局、司法统计局、运输统计局等联邦机构委托的调查项目。主要有社区问卷调查、住房调查、人口状况统计调查等。②经济统计调查。包括反映当前经济状况的月度、季度和年度抽样调查。调查项目有工商业业主调查、建筑业调查、政府状况调查、对外贸易统计调查、制造业调查、服务业调查以及批发业调查等。

(3)组织和经费保障

普查局全日制人员4000多人,非全日制人员4000多人。在普查局的8个司级单位、39个处级单位之外,普查局还设立国家数据处理中心,主要负责邮件处理、数据采集、统计业务等。采用灵活的用人制度,雇员在1200~6000人不等。

每年5月,普查局要向国会提交下一财政年度的概算报告,主要包括三个部分:①全权预算支出,是在拨款法案中提供的预算资源;②法定支出,在除拨款法案之外的法律控制的支出;③项目无偿资助,从其他机构收到的无偿资助,用于委托调查项目。

3.1.3 美国运输部统计局统计概况

交通运输统计是记录与描述交通行业历史发展情况,研究并分析交通系统的现状与影响,统计和总结交通运输的自然规律,从而支持交通运输规划决策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1991年,美国国会通过了Intermodal Surface Transpiration Efficiency Act法案。该法案是美国有史以来首次,也是世界交通发展史上的第一次,以法律的形式提出了跨交通模式(道路、公交、空运以及海运等)的大交通系统的概念,并对这个大交通系统的规划与统计做出了明确的法律上的规定与要求。顺应这个立法的要求,美国联邦政府运输部在1992成立了交通运输统计局(Bureau of Transportation Statistics)。交通运输统计局的主要职责就是为美国交通系统(包括各个州的交通厅)提供统计的规范规定,并且每年向国会、民众,以及交通行业就业人员整理并汇报整个美国国家交通系统运行情况。

美国交通运输统计除了具有良好的立法基础,交通运输统计局还注重统计业务的定期评估和规划工作,以持续推进统计业务的健康发展。21世纪以来,美国交通统计局编制了《交通运输统计业务绩效评估报告(2001—2005)》(Bureau of Transportation Statistics Performance Report 2001—2005),在此基础上制定了《交通运输统计战略规划(2003—2008)》(A Strategic Plan for Transportation Statistics 2003—2008)。《交通运输统计战略规划(2003—2008)》将“有效、准确、及时、有价值、易获取、信息化”作为衡量统计工作成效的评价标准,将这些标准应用于每一项统计业务在支撑交通运输部战略目标实现上的作用评价,该规划同时提出了在组织机构和统计程序建设、数据采集途径、增强与数据使用者沟通等方面的工作计划。

美国《交通运输统计》由联邦运输部、交通运输统计局编写出版。涵盖了美国交通系统的统计信息,包括其物理组成、安全记录、经济表现、能源使用以及环境影响等。该统计报告是美国《交通统计年鉴》的配套文件,年鉴对统计报告的数据,以及州属级别的统计数据进行了分析。美国联邦政府运输统计要求各州在指定的时间内上报规定的交通运输系统统计数据以及指标。

美国《交通运输统计》的统计数据分四部分组成。第一部分主要提供了运输网络的规模、条件、使用及物理性能等方面的数据;第二部分详细介绍了安全记录,提供了各种交通方式下,交通意外、事故、死亡、伤亡以及危险材料运输的数据;第三部分集中介绍了交通运输与经济发展的密切关系,包括交通运输与国内生产总值的关系,各交通运输行业的就业状况以及交通相关的消费及政府支出等;第四部分主要介绍了交通能源使用及交通环境影响的相关数据。

其具体数据指标如下:①运输系统。物理规模,车辆、飞机、船只的详细目录,情况条件,运输及货运,物理性能。②交通安全。多模式数据统计,航空,公路,公共交通,铁路,水运,管道。③交通与经济。交通运输与经济总量,交通运输与消费开支,交通运输的税收、就业及生产力,政府财政。④交通运输,能源及环境。美国交通运输部门能源消耗,各交通模式能源消耗,交通运输的能量强度及燃料效率,空气污染、水污染、噪声及固体废料。

美国交通运输统计经过多年的实践和摸索已经形成了一套比较规范的统计体系,除了日常的一些常规统计工作之外,还进行一些必要的周期性的专项调查工作,以便掌握日常统计中所不能反映的更全面、更细致的交通信息,从而为交通规划、交通政策的制订提供更翔实的数据资料,其中包括全国家庭出行调查和货流调查。专项调查的目的在于获取更详细、更全面的交通信息,结果的更广泛的应用是非常重要、有意义的。以全美家庭出行调查为例,美国运输部为了扩大专项调查的成果,提高数据结果的应用价值,开通了专门的网站,通过该网站用户不仅可以查看全美家庭调查理论、方法的详细介绍,还可以下载有关数据进行深入研究分析。除此之外,用户还可以利用网站的分析功能实时绘制所需表格和图表。网站数据对广大用户是完全免费使用的,其运营和维护均由美国交通运输部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