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章
而谈及义阳公主和宣城公主,就不得不提及另一个女人,也就是她们的母亲萧淑妃。具体叫什么我还真不知道,没找到记载。
萧淑妃因为在与武则天的争斗中失败而在公元655年被杀,但是萧淑妃的两个女儿却活了下来,一个是义阳公主,另一个就是宣城公主。
然而,跟上官家族的女眷们一样,她们也被打入了掖庭。
只不过,史书上是绝对没有这二位的长相记载,有也肯定跟我这种现代人想得不太一样。
唐代的审美是圆脸丹凤眼为美,母亲郑氏就是如此。
虽然,掖庭生活得没那么好,所以她变成鸭蛋脸了。
不过,虽然她们现在跟我一样穿着粗布衣服,但是那种体态和风度确实跟一般宫女比不得。
她们与生俱有的气质就甚是高贵,一举一动仿佛都是精挑细琢出来的。
连后面的垂柳都为之黯然失色。
最为重要的是,她们面对站着的那个男人,如果我不曾看错,是太子李弘。
虽然,他可能觉得自己穿得挺随便的。但是,唐高祖之后,就只有皇帝和太子能穿黄色的了。可是,这个男人看起来还是比较年轻的。
不是皇帝,那就只能是太子了。
能让一国太子纡尊降贵来到这里,也只能是这两位公主殿下了。
他们三个人在习艺馆外面的柳树下说着话。
我不由有些好奇,于是,就往前走了几步。
其实,我也能猜出个大概。
义阳公主和宣城公主在掖庭待了这么久,已经快过了适婚年龄。而李弘想改变这两个姐姐的待遇。
李弘确实是一代仁孝太子,是武则天与唐高宗长子,后世被尊为皇帝,是唐朝第一位死后追封皇帝的太子。
如果是别人,在这个年纪还想不到姐姐,可如果是他,也确实做得到。
只是可惜,他英年早逝,二十三岁暴毙。不过,根据一些野史猜测,他可能是被亲生母亲武则天所杀。
毕竟,背负着杀女传闻的武则天,又有什么做不出来呢?
而义阳公主和宣城公主,如果没记错,她们应该会在两年后出嫁,也就是咸亨二年,公元671年。
义阳公主的生年不详,但是宣城公主的墓志铭上清楚记载她的生卒年,她出嫁的时候应该二十三岁。
害怕自己把这段时间的历史给忘了,我特意用白话文简体字把我所记得的部分全写在一块白布上,放在我炕上,用被褥压好。
即便被人发现也没关系。
然而,身后突然有人喊我,“小娘子!”我一惊,偷看被发现了。
不过,我现在还小得很,根本不怕。
我径直扭过头,然后看见的是两个男性。一位年纪稍长,一位年纪很轻,穿着都是华贵的便服。一看身份就不低。
我第一反应行了个礼,按照猜测,应该是李弘的伴读或者侍从之类的。
显然,他们的神色中有转瞬即逝的震惊,没想到一个这么小的孩子行礼行得怎么好。
其实,母亲倒是不曾逼我学礼仪。可为了保命,我自然也得好好学。只是不想这下意识地举动,反而惹他们惊讶了。
此等权贵,不是现在的我所能惹得起的,我行礼过后便直接告退了。
虽然只打了个照面不太好,但是作为一个小孩子,也就没有关系了。
我再次回到了母亲身边,接过了她手上的活。母亲其实也不太善于跟女儿打交道。不过,毕竟一同获罪,我们已经比起同时代的母女更加亲近了。
一般来说,这个年纪的孩子应该是由乳母照顾,而母亲也可以开始准备下一胎了。
虽然我第一次去习艺馆就被抓包了。可我开始按捺不住我想去的心情。
毕竟,五年的时间里,只有掖庭里每天相似的工作,我也有些厌烦。
而且,我是个小孩,宫女们又不曾给我安排过过多的工作。
只是,当我再次来到习艺馆,我不由自主地想进去跟着她们学习。
然而,我也明白这只是一个虚妄。
不想,在门口偷看着的我却被领了进去,在他们没有问及我姓名的情况下。
这是堂楷书课。
楷书我是会写的。不过,我的楷书是用中性笔而不是毛笔写的。
掖庭确实没这个环境,而我也是需要写一手好毛笔字的。
笔墨纸砚,我确实都不太会用。好在,而今的我,已经听得懂夫子在说什么了。
我是第一次上课,夫子和同学们都对我毕竟宽容。
史书上只说上官婉儿天资聪颖,而忽略了她的拼命努力。
我也就打翻了砚台,把桌上的纸张全部染上了黑色。那一刻,我仿佛真的回到了五岁,有点想哭的感觉,想要挖个洞,把自己埋了。
这可是宣纸啊!虽然身份只是奴仆,可毕竟也是在皇宫。可是名贵得很,我只觉得自己赔不起。
可仔细一寻思,我已经是奴仆了,还能怎么样呢?
看着夫子和同学们手忙脚乱地帮我,我只确定了一件事,在我显露才华之前,我一定不能说出上官婉儿这个名字。
收拾好了之后,我又开始了我的行礼。
好在,在礼仪这方面,我还是技艺娴熟。也是向他们证明,我的打翻砚台只是因为我真是第一次写毛笔字啊!
而且,五岁小孩的手,确实是太小了。虽然多年的劳作让上面还是有一点茧的,但也依然有点拿捏不住。
不过,这些都不重要了。可能是担心我再毛手毛脚地打翻砚台,一位夫子便一直站在我的不远处看着我。
我心里的念头是,还好我只是个五岁小女孩,否则,一个君子确实不应该这么盯着一个淑女看,太失礼了。
关键是,即便不是楷书课了,又开始经史子集了之后,他也依旧站在不远处。这让我有些不满。
到了放学,我实在忍不住了,跑了他面前,“郎君何故盯某?”
不想,这位小哥却脸红了。
“小娘子莫怪,鄙人绛州龙门王子安是也。”
我抬头看他一眼,突然发现,他就是昨天我行礼的两位中其中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