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 得出结论的能力
我们提出一个问题并对这个问题进行分析,目的是解决问题,而解决问题的一个标志是我们能就这个问题的结论发表看法,也就是非常珍贵的观点。有的时候我们对结论的理解可能过于狭隘,我们简单地将结论理解为我们对问题的一个总体的看法,其实在一个复杂问题的分析过程和解决过程当中,我们会随时随地发表我们的观点,只不过这些观点都指向一个终极性的结论,那就是我们对我们所发现的问题在整体的解决上的判断和看法。申报者首先要明白的是,结论不仅指我们对问题的总体看法,它还包括我们在过程当中对某些细节、某些条件、某些要件形成的分论点、小观点等。因此,本部分强调的申报者要具备的得出结论的能力,其实是一个观点体系,这个观点体系内部也是秩序井然、富有逻辑的,最终指向一个对于问题解决的总体的结论。
在这里需要指出逻辑学学习的一个痛点,申报者在自学关于逻辑和论证方面的知识的时候也会深有感触。论证不仅在概念层面上有多种不同的表达和诠释方法,论证的组成要素也有不同的表述方式,它们的含义有时不同,但也可以在某些特定情况下表示相同的含义,这也是论证让初学者感到非常难懂的原因之一。使用的术语过多,重叠、交叉的现象比较严重,初学者往往迷失在不同的术语和表达之间。
常见的几种关于论证要素的术语组合有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论据、结论和推理,论点、论据和论证,前提、结论和推理,理由、结论和推论……我们先说大前提、小前提、结论这一组,我们通常用这组术语来描述演绎推理的一种形式——三段论。演绎推理是一种非常严格的推理形式,它试图从一般情况推出一个具体情况的成立,因此在这种推理中,一般情况就是大前提,具体事实是小前提,结论为小前提和大前提吻合的一种表现。例如:
大前提:人都是会死的。
小前提:亚里士多德是人。
结论:亚里士多德是会死的。
由于本书接下来还会详细论述演绎推理的情形,在这里不会过多描述,只是希望用这个例子说明,三段论是一种演绎推理的简单判断:一个一般性的原则(大前提),一个附属于前面大前提的特殊化陈述(小前提),以及由此引申出的特殊化的、符合一般性原则的结论。
前提、结论和推理,论点、论据和论证,理由、结论和推论这几组术语差距不大,只是同一事物的不同表达。首先这几组术语中论证都被认为包含三个部分,这三个部分中论点、结论是同一概念,指的是对某一事物的核心看法,但是它们之间是有细微差别的,论点是一个比较有针对性的、小的概念,结论给人的感觉是比较概括的、总的概念,针对的是比较整体的事物。如果我们面对的是一个很复杂的问题,我们通常会用结论来表达我们总的观点和看法,如果我们遇到的是一个很简单的或者一个复杂问题的一个细节,我们可能会用论点来表达我们对这个细节或者分支的看法。前提、论据、理由(甚至是上文所提及的条件)是同一概念,指的是支持自己对某一事物核心看法的证据;推论、论证、推理是(或被等同于)同一概念,指的是由证据证明或推出观点的过程。
在明确了上文这些纷繁复杂的概念之后,我们基本上能够厘清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结论其实就是观点,它有多种表达,放在不同位置也会有不同的表达,但本质上都是对事物的判断。
2)结论其实是一个观点体系,它内部包含很多观点,这些观点层次分明、层层递进。
3)结论是一个“断言”,即包含判断的句子,不是普通的、模棱两可的、看不到作者观点的、描述的句子,这是申报者经常出现的问题,之后会详细介绍。
还以张三构成故意杀人罪的例子来说明结论其实是一个观点体系,同时也提醒申报者,你需要随时随地对某个环节、细节、部分形成结论——也就是你的观点和看法。
通过前文表1-2,我们能够清晰地观察到我们对故意杀人罪的四个构成要件都形成了相应的分论点,这些分论点进而形成了我们对张三是否构成故意杀人罪的最终结论。
虽然本书用了一个非常简单的法学案例来向大家解释相应的重点和环节,但是实际上申报者在解决自己所属学科的问题时遵循的思路是相同的。本书写到这里,已经将国家社科基金要考察申报者的专业能力分析完毕,它们是提出问题能力、分析问题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或得出结论能力)。从这三方面能力可以看出,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书其实是议论文文体(议论文的三要素:论点、论据和论证),它跟写论文的底层思路是一样的。但是论点、论据和论证不会单独存在和发生,它必须附着在“问题的提出、分析和解决”的场景里。我们之所以在这里花这么大的篇幅去介绍“问题”(提出、分析和解决)和论证(论点、论据和论证),是因为很多申报者没有弄清楚国家社科基金申报书的基本文体,没有按照议论文的思路展开,而是选择了我们中国人最为熟悉的说明文文体。 说到这里,请大家再回头翻看知识体系和知识图谱的那张图(图1-1),你是不是就对本章所说的内容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和洞察了呢?
在实际审阅申报书的过程中,我经常发现很多申报者的研究内容其实是非常好的,但是他们申报的思路是不对的,他们用说明文的方式将自己研究的内容按照内涵、特征、意义等一一罗列出来。我把这种写法称为“耍大牌”写法,意思是说,不以评委和国家社科基金的申报要求为中心,就单纯地把自己的东西放在那儿,让评委看着办。我可以很负责任地说,评委一般不会通过这类申报。评委不想看到“它是什么”,而是想看到“为什么是它”“为什么是这样”。要想达到评委的要求,申报者就必须将自己的“是什么”结合问题向评委展现出(论证出)“为什么是这样”。申报者只要调整一下思路,整合一下自己的申报书及材料,可能就会有不错的呈现和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