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中和与中国未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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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碳中和:一场气候治理引发的全球新共识

全球共识往往是事关人类命运共同体、不以国际利益矛盾为转移的议题,气候问题以其对自然环境和人类文明的重大威胁性,具备成为共识的客观要件。

气候治理议题诞生至今已有近半个世纪,其间反复伴随着理念深化、国际谈判、利益争端。21世纪20年代,以碳中和导向的应对气候变化与绿色可持续发展,已成为联合国自20世纪90年代“冷战”结束后继反恐怖主义、反跨国洗钱与腐败以来所达成的第三个全球共识,并进而将主导新阶段的国际资本流向、大国博弈规则和国际金融秩序。

(一)全球气候治理演进的历史溯源

半个世纪以来,全球气候治理是一场曲折的国际政治谈判[8]史,先是历经近30年的发展后达成了全球性的基本共识,后又在21世纪经过20年的谈判后,逐渐以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并确保本世纪气温升高幅度可控为目标,建立起气候治理的国际体系。

气候治理史可划分为四个阶段:联合国议题诞生阶段、《京都议定书》阶段、哥本哈根阶段、《巴黎协定》阶段,并对应了气候国际合作历经的四个组织演进:IPCC的成立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哥本哈根协议》,《巴黎协定》,历经四轮国际深化(表2-1)。

表2-1 全球气候治理的阶段性发展历史特征演进

(续表)

由表2-1划分的全球气候治理发展与深化史,具备三大特征:

第一,全球气候治理具备求同性,气候目标在近半世纪以来逐渐得到明确,气候治理的人类命题属性不断加深,其共识达成具备必然性,这从各阶段内国际气候协议达成国家的范围逐渐扩大、达成时间逐渐缩短等特征亦有迹可循。21世纪全球气候问题以其亟须解决的迫切性、影响范围的广泛性、与人类存续的密切性等超脱于一般社会经济活动的特性,得到了各国的空前认同和关注。

第二,全球气候治理具备存异性,气候问题和减排共识虽持续得到各国加强和深化,但各国在减排目标和方式上并非上下齐心,均有自身利益考量,使气候治理史也成为一场气候谈判史。随着气候问题的深化,气候责任分配上的公平性使得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并演化为利益分歧:从历史溯源的角度,欧美发达国家是主要的温室气体排放国,发展中国家没有在工业化时期造成大量碳排放,不是当前气候变化问题的罪魁祸首,却要共同承担减排责任和压力[9];从现状评估的角度,以中国为首的发展中国家人均碳排放量低于北美,但却在总排放量上遭受谴责,难以争取气候经济悖论下的碳排放效率公平;从未来预期的角度,发展中国家还有经济增长的需求,应以不损害经济发展为原则开展碳排放长期控制。

第三,碳中和的必要性在《巴黎协定》达成后新阶段的全球气候治理中开始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开始制定21世纪中叶实现碳中和的长期目标,使得各国得以自主开展气候行动,在降低温室气体排放的国际责任划分和总量分配上提高了各国气候治理的自由度,从而相比于京都时期和哥本哈根时期,当前阶段的碳中和气候治理方向较为符合各个国家(尤其是中小国家与发展中国家)的长远利益,为气候治理带来更为明确的目标和方向。

纵观全球气候治理的历史进程,气候治理史是一场博弈史,碳中和共识是气候博弈的结果,是各国在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下所寻求的最优方案。

(二)碳中和形成全球共识的历史必然性

当前,在联合国的呼吁和带动下,大部分国家高度认可碳中和的重要性并积极开展计划研究,开启一场“零碳竞赛”(the race to zero campaign)。碳中和在21世纪20年代全球范围内迅速成为共识,具备一定的历史必然性。自气候变化相关概念和理论问世后,日渐增多的研究表明,降低温室气体排放和探索绿色低碳的跨行业经济发展模式,是缓解资源压力、保护生态环境所不可或缺的重要举措。[10]采取合理的减排举措以应对全球气候变化对于实现人类可持续发展的可行性,是碳中和成为共识的另一项客观条件。

从国际角度来看,气候危机几乎已成为21世纪世界各国面临的首要危机,气候问题不仅仅体现在温室效应和全球暖化,更衍生出一系列国际性的政治、环境、社会、经济问题。[11]气候变化带来了不可忽视的健康风险、移民风险、生物多样性损失与灭绝风险,而人类无法改造自然,需要改变自身行动模式以适应气候。据联合国近期研究和统计,气候问题至少造成了如下影响。人口贫困:气候风险影响了减贫事业的进程,在未来十年将使全球1.32亿人陷入极端贫困;人口迁移:气候变化改变了生活环境,从而在2050年之前可能将迫使2.16亿人在本国迁移,而全球范围内目前迁移人口增长的10%与缺水有关,气候变暖造成的干旱问题将进一步提高这一比例;生物多样性与粮食危机:气温升高使农业生产者减少了日间劳作时间,并提升了中暑的风险,进而可引发粮食减产问题;极端天气:气候变化加剧使得极端天气以日益升高的频率发生,仅2021年就发生了罕见的西欧暴雨洪水、美国西岸高温干旱、西伯利亚山林大火、中国河南特大洪涝灾害等,已受到各国政府的高度重视和警惕。

21世纪气候危机频发,反映了当前人类开展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的局限性,包括气候行动力度不足,以及灾害预防、灾前预报、灾后治理等机制的不完善,更突出了碳中和目标下气候治理的必要性。从主观角度而言,气候危机的国际谈判和责任争议虽然贯穿于全球气候治理的演进与变迁中,但种种争议并不影响应对气候变化和实现碳中和对于各国的实践意义,探索如何从高污染的资源消耗型社会转型为可持续发展的资源循环与综合利用型社会的过程是符合本国长远利益的,其价值超脱于国与国之间的竞争与争端。碳中和作为各国气候治理的重要目标,至少可满足三大需求:一是可持续的绿色发展模式升级满足了资源有限性下的生产需求;二是推进气候治理与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令经济发展具备环境相容性;三是碳中和的发展框架在国际共识的基础上,还满足了各国自身对于自主探索气候目标实现路径的主观能动性需求。由此可见,面对日益紧迫的气候危机,实现碳中和符合国际共同利益与国内个体利益,最终具备成为21世纪最大共识的必然性。

(三)碳中和共识赋予各国的共同使命:人类利益与文明存续

碳中和共识的达成是各国携手应对国际气候危机与挑战、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要求和结果,也是各国谋求新时期发展道路与探索新阶段竞争出路的基础和前提,为世界各国赋予了攸关人类文明存续的新使命。

碳中和共识具有历史纵深感,它是自21世纪以来联合国主导并达成的继反恐怖主义、反贪腐洗钱后的第三个国际共识,三个共识的达成逐渐对国际社会向更和平、更平等、更安全的发展方向指引。

第一次达成的反恐怖主义[12]共识督促了各国防止和打击国际恐怖极端主义,维护国家主权与世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持人类文明秩序,营造和平与安全的国际发展和合作环境。

第二次达成的反贪腐洗钱[13]共识在全球经济一体化、区域经济集团化、跨国企业迅速发展的综合背景下,督促了各国减少与打击国家主权与国际资本之间的影响力交易和职权滥用等腐败行动,进而通过加强金融信息溯源和监控推动跨国金融监管体系的完善。

第三次达成的应对气候变化与实现碳中和共识则督促各国从人类存续的角度共同着力于控制21世纪全球气温升高以及应对一系列因气候变暖所造成的国内外各种社会、经济、环境问题,并推动金融资本从高污染的地区和行业向清洁高效领域转移。

21世纪以来所达成的三个共识均符合世界人民的共同利益,独立于国际间的政治经济合作与竞争,各国从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和框架下思考和探索共同的原则理念,将作为各国所开展具体行动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来源,有助于形成共同的实践原则。从碳中和共识的角度,纵观全球气候治理的演进历程,碳中和目标的提出,属于共识制约,而非路径制约,因而在维持了应对气候变化根本前提的基础上,缓和了过去几次气候协议下的国际责任矛盾,使得各国得以在共同价值观的指导下自主探索方法,最终在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上实现殊途同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