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管工作的主要内容
随着天津的解放,党中央交给银行的任务就是迅速没收官僚资本所有一切金融机构和财产,建立社会主义金融体系,让人民币占领阵地,严格管理金融市场,打击一切非法投机活动。
(一)没收官僚资本的金融机构
解放前,天津的金融业中有官僚资本的金融机构11家,包括四大家族操纵的四行二局一库以及河北省银行、天津市银行、山西裕华银行和亨记钱庄。这些金融机构与帝国主义反动势力相勾结,利用其政治特权,大肆搜刮民脂民膏,滥发公债,造成恶性通货膨胀,操纵着中国的经济命脉。要建立社会主义新金融体系,必须将这些官僚资本银行一律收归国有,使之回到人民的手中。金融接管干部迅速完整、全面查封了这些金融机构,并分头点交,进行审查处理,清理债权债务。在原中央、农民、省市各行及合作金库等机构的基础上,建立了人民银行天津分行,中国、交通两个专业银行。
(二)人民币占领货币市场,禁止敌伪币非法流通
1949年1月16日,天津解放的第二天,天津市军管会发布金字第一号和第二号布告,宣布“中国人民银行所发行之钞票,是全国解放区统一流通之本位币”,“对于蒋伪政府所发行之一切货币(包括金圆券、东北流通券、台币等),自即日起,一律为非法货币”,“自布告之日起金圆券暂准流通”,并限于2月4日以后停止行使。为了稳定物价,保障人民的权益,人民银行天津分行设立了276个兑换机构,参加兑换工作的人员达3000多人,规定了兑换比例,并先后调整了比价,从1∶6、1∶8调整到1∶10时,逐步收回敌伪货币。为照顾城市贫民,规定按1∶3的优惠比价进行兑换。从1月17日开始到2月4日,历时19天,胜利完成了兑换工作,共兑入国民党政府货币3.48亿元。肃清了伪币,人民币占领了货币市场。
(三)加强金银管理,打击金银投机
解放前,由于无限制的通货膨胀和无节制的物价飞涨,天津市场上有大量的金银计价流通和私相买卖,金融秩序混乱,金银投机达到狂热的程度。接管队伍进城后,在宣布废除敌伪货币的同时,以金字第三号发布布告,规定“一切金、银、银币允许人民持有”,但不得“计价流通和私相买卖”,也可以向人民银行兑换成人民币。严厉打击扰乱市场的不法分子,取缔了金银黑市。这场斗争,得到了人民的拥护,稳定了金融物价,为人民币占领天津市场扫除了障碍。
(四)取消外国货币在市场上的流通
天津解放前有6家外国银行,市场上流通的主要外币是美钞,其他各国货币较少。由于旧中国反动政府的腐败统治,外国货币涌入中国,大肆掠夺中国的财富,并控制中国的金融市场。天津解放的第二天,市军管会就发布公告,“严禁一切外国货币计价流通或私相买卖。凡持有外币之商民人等,限于1月31日前持向本市人民银行按牌价兑换本币”。“凡以外币为计算单位者,应自即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公布之第一次牌价折合本位币计算之。”收兑外币时,采取兑换本币和外币存款相结合的办法。同时,采取严厉措施,打击金钞黑市,整肃市场,到3月份以后,金钞带动物价上涨的势头减弱,外钞黑市疲软,经常低于国家牌价,消除了居民迷信外币的心理,加速了人民币一元化市场的实现。到1949年底,收购美钞达103.8万元,港币99.75万元。
(五)对旧有人员的接管处理
在接管旧有金融机构的同时,对原有员工重新安排处理,根据工作需要及本人的实际情况,贯彻重视人才、量才录用的原则,做了比较妥善的处理。大多数员工原职原薪,予以留用,参加建行工作。其他的或者调用,或者退休,或参加学习培训。
对于敌伪分子予以审查清理,对思想动摇人员进行改造,学习政策,促其进步。
到3月下旬,共接收各行人员计2084名,其中主任以上178名,行内职员1079名,行役人员827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