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忆城市接管(全2册)(文史资料百部经典文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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恢复工作

接管天津市司法系统后,很快就恢复了审判工作。人民法院迅速显示出作为人民专政机构的强大作用。

天津解放前夕,国民党当局贪图贿赂,把2000余名刑事罪犯连同已被判处死刑的汉奸、驻日本大使徐良、伪天津市市长温世珍等要犯一律释放了。经过审查,我们迅速将徐良、温世珍等重新逮捕归案,打击了敌人,大快人心。后来1950年镇压反革命时,两犯均被执行死刑。

天津市有个脚行出身的大恶霸袁文会,一贯欺压人民,所谓“袁文会一跺脚,天津卫四角乱颤”。抗战胜利后,国民党当局虽将其逮捕,但警察局、法院互相推诿,最后经国民党最高法院裁定由河北高等法院第一分院(在北京)审理。天津人民很关心对袁犯的处理。解放后,我们了解了这一情况后,把这个血债累累、恶贯满盈的汉奸、恶霸从北京押回,经审讯判决,并上报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批准后,于1950年12月25日,将其处决。当群众听说“枪毙袁文会”时,马上就挤满了法院门口和通向刑场的街道两旁。人们鼓掌、欢呼。好多人在那一天按照天津的风俗,吃喜面,表示庆贺。

接管天津市司法机关,是采用军事接管的形式,即以中国人民解放军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名义进行的。军管会是最高权力机关,既是立法者,又是执行者。当时,参加接管天津市司法机关的23个人,与其他人不同之处,就是在每个人的灰粗布棉袄之上,都有一个“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的布制胸章。戴着这个胸章参加接管工作,人人都感到自豪。在处理案件上,一般案件都用天津市人民法院的名义处理。但对于反革命案件、重大刑事案件的处理,就以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军法处名义处理。法院是一身二任,既是法院又是军管会军法处。

1949年8月14日,天津市津沽大学附属津沽中学因为住房问题发生了纠纷。该校向北疆博物院借了一部分房子作为学生宿舍,已经很长时间。北疆博物院院长、法国人盖斯杰神父忽然提出要收回房子自用,在尚未得到学校方面允诺的情况下,就到楼下住房中去撵学生。盖斯杰进门就以过去租借地的外国人对中国人的“老爷”态度,对住在房里的陈振海和李凤禄两位同学说:“这是我的房子,你们都给我出去!”两位同学出于中国人民的民族尊严和人身自尊说:“这是我们学校的宿舍,学校有权让我们住。你无权强迫我们迁移,有什么事你找学校当局交涉。”盖斯杰勃然大怒,对学生摆出帝国主义分子的架势说:“这是法国人的房子,你们滚!”两位同学一听他出言不逊,不理他了。这时盖斯杰更火了,把房门一关,拿把椅子坐在门口说:“好,好!你们不出去,就别出去了,永远别出去了!”

这次“监禁”持续了9个小时,反复交涉也不行。直到学校报告了天津市公安局第五分局(现河西分局),分局派人来才解了围。学生们为此十分恼怒,具状向天津市人民法院告法国神父盖斯杰妨害自由,侵犯人权。这个案件发生在刚刚解放不久的天津市,我们进行了两次认真的调查,在南马路法院的大法庭正式公开审判,而且允许被告盖斯杰请了一位法国神父卜相贤做辩护人。这个涉外的妨害自由案,由军管会军法处处长王笑一亲任审判长,一经审判,真相大白。经过审判合议:为了打击帝国主义的残余势力,为了保护站起来了的中国人民的人身权利不受侵犯,决定给盖斯杰以妨害自由罪拘役7天。

这个判决最后由当时的天津市军事管制委员会主任黄敬审阅批准。1949年9月13日,军法处拘传盖斯杰到案,向他宣布了判决,盖斯杰只好乖乖地带着铺盖在天津市的监狱被拘役了7天。这一下大快人心!长了中国人民的志气,灭了帝国主义的威风。

此外,还有一些反革命案件,特别是判处死刑的案件,是由军管会军法处处理的。当时,军管会军法处在人民群众中是享有崇高的威信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