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工商业者依法纳税
1948年4月,山东省政府发布布告,确定新解放区城市一律免征本年度营业税。济南解放后,当政府有关部门转知这一指示时,工商业者无不欢欣鼓舞,表示感谢共产党和政府的关怀。1949年1月1日山东省政府颁布《山东省征收营业税暂行条例》,规定自1949年1月1日起征收营业税,每季征收1次,每季终结后20天内缴纳税款。4月12日济南特别市政府颁布《济南市征收营业税暂行办法》17条,规定了征收方法。
为顺利完成征收任务,市政府于1949年4月22日成立济南特别市营业税总评议委员会,市税务稽征处处长范仲溪任主任委员,市商会代理事长尚兰亭、市商会秘书主任刘竹斋任副主任委员。委员32人:赵云石,市工商局科长;储德秀,税务稽征处科长;杨竹庵,华庆面粉厂经理;张东木,东元盛染厂经理;孙济安,万云楼经理;申希天,天合成经理;王聚五,棉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王子桢,裕华火柴厂经理;朱笙甫,福泰祥石灰场经理;邢兰轩,砖瓦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郭升亭,烟业;修力子,戏曲业;管晓峰,新药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刘玉轩,凤记纸行经理;孙伯隆,隆昌货栈经理;李世福,东元盛铁工厂经理;张子英,自行车业;李荩忱,澡塘业;王子明,颜料业同业公会理事长;董子安,枣行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吕正轩,饭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张功甫,五金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张蔚岑,商务印书馆经理;于江亭,国药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刘长福,电料业同业公会理事长;任子泉,肥皂业同业公会理事长;艾鲁川,裕兴颜料公司经理;王德三,针织业同业公会理事长;陈静三,百货业同业公会理事长;王丽生,绸布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崔希亨,泺口工商业;赵秀丰,段店工商业。
在第一次总评议委员会会议上,财政局局长戚铭讲了话。他指出,营业税的征收是照顾有利于国计民生的行业,不尽以业务荣枯核定税额;税收原则依据纯益,不依据资本额。范仲溪说,应征之营业税与国民党政府的横征暴敛、苛捐摊派根本不同。我们的税收原则是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取之合理,用之得当。税收原则是工轻于商和日用品轻于奢侈品。戚铭和范仲溪讲话后,工商界委员多人发言,表示拥护政府的政策,依法纳税是工商业者应尽的义务,一定要把营业税的征收工作做好。
总评议委员会以下各行业设立分评议委员会。各行业多以工商登记委员会担任,分会下设小组。自下而上进行评议,小组评议后报分会评议,再由各业主持人或分管人提交市总评议委员会评议,最后呈交市税务稽征处审定收缴。
1949年1—3季度各业户数和营业额都呈上升趋势。工业第1季度6022户;2季度6717户,增加685户;3季度6797户,比2季度又增80户。3个季度税额共25.5372多亿元。
税收任务的完成,支援了解放战争和本市的各项建设事业,并为以后依法纳税奠定了基础。
在业户增加、营业发展的同时,一些与国计民生较疏的行业如古玩、西服、迷信品行业,则生意萧条,不得不转向其他行业。1949年上半年转入织布业9家,制皂业2家,杂货业1家,木械业2家。至1949年后期,金银首饰业多数转产或歇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