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率先探索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侧记
杨建城:广州市政协副主席。
从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部署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基本框架起,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吹响全面深化改革的进军号,时间已经走过20周年。当时提出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到现在明确市场对资源配置起“决定性作用”,无疑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惊险一跃”。作为具体参与调研构思建立广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一员,至今仍感殊为不易。
得改革开放风气之先,广州先行一步,到20世纪90年代初,已经具备加快市场经济取向改革的较好基础。广州获批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点城市,被赋予加快改革的历史重任;对外开放程度较高,初步形成全方位对外开放格局,多元化外贸市场渐趋实现;商品市场发育比较充分,消费品市场已经放开,生产资料除个别保留双轨制价格外也已大部分放开;在小平同志南行发表重要讲话后,广州制定了力争15年基本实现现代化的目标,加快改革开放已经成为共识,全市上下瞄准“亚洲四小龙”,正在奋力拼搏,具有良好的思想、组织基础。但对比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要求差距很大,突出的是市场主体塑造难度大,占广州经济主体的国有企业产权改革尚未突破;现代市场体系未有形成,市场形成价格机制还不完善;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尚未建立;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管理体制机制仍在运行,改革任务相当繁重。
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后,市委要求在改革中继续先走一步,在全国率先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改革探索。决定由时任市委常委、秘书长牵头,从市委政研室、市计委、市政府研究室、市经济研究院等单位抽调8位同志,组成调研、起草组,谋划构思改革意见。调研、起草组成立后,先在番禺疗养院集中了3天左右时间,集体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精神及市委的贯彻要求,深入分析了面临的改革形势与广州改革的发展阶段、突出问题、方向前瞻,大家充分发扬民主,畅所欲言,其间有争论、有交锋,并就一些基本观点逐步达成共识。大家认为,广州有必要也有条件在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改革中步子迈大一些,改革目标设定应快一些,体现敢为人先精神,为全国改革提供经验借鉴;同时,立足广州实际,系统设计,重点突破,进而带动改革的全局,最终达到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目标。随后,调研、起草组分成若干小组,分别深入下去调研,集中交流汇总,梳理突出问题,在此基础上,研拟广州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思路与基本框架,报市委审核后组织起草。
经过几上几下酝酿、讨论形成的改革意见,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为标题,明确到1998年广州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体制的目标任务。这在当时是领先全国的。同时,明确从五个方面争取突破,努力实现预期改革目标。一是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这是广州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的重中之重,是关系市场主体塑造的基础,针对性、操作性较强。明确从理顺产权关系入手,用两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国有企业改组为公司制,并提出5种改组的具体形式,明晰公司治理结构与收入分配原则,创新性地提出减轻国有企业债务、富余人员、社会三个方面负担的可行办法。同时,明确在1995年以前建立起国家统一所有、政府分级监管、多元委托运营、企业自主经营的新型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和运营机制。二是转变政府职能,建立健全宏观经济管理体系。重点在于政企分开,政府由管微观经济转向管理宏观经济。首次界定市政府管理经济的8项职能;确定用两年时间逐步撤销行政性总公司和企业主管局;明确计划、财税、投资、金融等改革任务,建立健全高效、灵敏、权威的宏观经济管理体系。强调科学划分市与区、县(市)事权,充分发挥多个积极性。三是培育形成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区域性金融中心、商贸中心、技术交易中心、信息交流中心和价格形成中心为取向,加快培育和发展现代化的市场体系。四是建立合理的个人收入分配和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在全国较早探索实施个人账户与社会统筹相结合的保障办法。五是深化外经贸体制改革,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推动对外开放战略升级。
改革意见形成过程中,在改革目标取向上是有共识的,但对改革内容及序时进度上是有争议与交锋的,比较集中的有:国有资产管理机构设置与运行、国有企业债务等负担的剥离、富余人员安置的政策、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等问题。这既有观念的差异、固有利益的局限,也有对改革难度的顾虑。譬如,有的认为无须设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委托现有的主管局、总公司对属下企业国有资产进行管理”即可,事实上,进行产权制度改革,真正实现政企分开,国有资产的管理与经营相分离是关键,市国资委是行政管理机构,不宜具有经营职能,设立国有资产经营公司是必需的,同时,这类公司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按行业设置的管理机构,它要求按照市场法则有效营运资产,实现最优经济效益,而不仅仅局限于行业或地域范围,不能简单地将现有企业主管机构改换名称而成。还有,减轻国有企业的债务负担,是当时紧迫而又棘手的问题,广州许多国企债务包袱重,活力不足,亟须非常规、大力度的办法有效化解,改革意见提出对不同类型企业的债务、欠款、呆账的处置办法,有些超出了当时财政、金融等相关部门的条规,争议相对较多,但这方面的问题如果没有突破,相当部分国企的公司制改造就难以进行,难以焕发新的生机。再如,有的认为社会保障制度是新事物,步伐应放慢些,目标设定时间也应推迟,是否单独形成体系也有不同意见。我们知道,社会保障制度是国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保证,必须超前谋划、提早实施,如果这项工作滞后,必将阻滞国企的公司制重组步伐,因而工作力度必须加大,时间要求必须适当提前。
各个方面对建立市场经济新体制改革的意见建议,市委高度重视,态度也十分鲜明,就是按照小平同志提出的“三个有利于”原则、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确定的改革取向与市场经济规律来评判,吸收合理的意见,不太合适的意见通过多种形式的沟通说服工作来疏导。然后,先后呈报市委常委会、市委全会审议,通过后颁发实施,推动广州的改革开放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