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根据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建标协字[2009]55号文《关于印发2009年工程建设协会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的要求,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内外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修订本规程。
本规程的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定义,居住环境的健康性,社会环境的健康性,工程验收。
根据国家计委计标[1986]1649号文《关于请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委员会负责组织推荐性工程建设标准试点工作的通知》的要求,推荐给工程建设、设计、施工等使用单位及工程技术人员采用。
本规程由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归口管理,由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北京西城区车公庄大街19号,邮政编码:100044)负责解释。在使用中如发现需要修改和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资料邮寄解释单位。
主编单位:国家住宅与居住环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清华大学建筑学院
中国建筑北京设计研究院
金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沿海绿色家园集团
甘肃天鸿金运置业有限公司
松下电器(中国)有限公司
北京浩瑞诚业新型建材有限公司
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住宅实验室
主要起草人:(按姓氏笔划为序)
于大鹏 王作元 王江华 王 莹 左亚洲
史丽秀 刘燕辉 仲继寿 李新军 孙福春
张文才 张 磊 张忠国 陆一帆 林建平
杨贵庆 杨善勤 周燕珉 邵 磊 赵士绮
赵 旭 赵冠谦 赵 锂 胡 璧 顾启浩
高 星 徐东群 贾 丽 曹 寅 曹秋颖
黄献明 韩秀琦 靳瑞东 燕 翔 薛 峰
薛 磊
主要审查人:张玉坤 陈衍庆 栗德祥 王立雄 黄 汇
林若慈 尚 兵 李 英 肖建军
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
2009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