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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完成的。
本规范在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广泛调查研究,多次征求全国煤炭行业有关专家和单位的意见,参考了国内外有关资料,反复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1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和符号、外因火灾防治、内因火灾防治、井下火灾检测及监控、防灭火设施及器材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负责日常管理,由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及有关资料寄交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地址:重庆市渝中区长江二路179号;邮政编码:400016;传真:023-68811613),以供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煤科工集团重庆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煤炭工业合肥设计研究院
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中煤科工集团武汉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中国矿业大学
主要起草人:万祥富 卢溢洪 王白空 张 刚 卿恩东
成 刚 邱林彬 饶泽青 蒲 毅 严天良
张 捷 刘志刚 夏吉均 肖佑坤 王德明
陆 伟 王正辉 黄通才 何春诗 张世良
李尚国
主要审查人:冯冠学 杨裕官 于新胜 张安林 何建平
何芳现 吴 影 樊春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