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本规范是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2011年工程建设标准规范制订、修订计划〉的通知》[建标〔2011〕17号]的要求,由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和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对原国家标准《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GB 50197—2005进行修订而成。
本规范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16章和3个附录,主要内容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开采工艺,内部运输,排土场,边坡稳定工程,地下水控制,防水和排水,生产系统,总平面布置,机电设备维修,供配电,信息与自动化,地面建筑、给排水与供热通风,节能减排与综合利用,环境保护等。
本次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
1.褐煤、非焦煤、焦煤露天煤矿的经济剥采比分别由6m3/t、10m3/t、15m3/t修订为采用计算分析方法确定;
2.增加特大型露天煤矿矿型划分档次;
3.补充单斗-自移式破碎站半连续开采工艺技术参数;
4.增加自卸卡车年有效作业时间;
5.带式输送机运输与现行国家标准《带式输送机工程设计规范》GB 50431—2008相协调;
6.将原规范“工业场地总平面布置”章名改为“总平面布置”,并根据修订后内容对节名作了调整;
7.将原规范“电气”章名改为“供配电”,并根据修订后内容对节名作了调整;
8.将原规范“通信”和“集中控制、监测和计算机管理”两章合并为一章,章名改为“信息与自动化”;
9.增加“节能减排与综合利用”一章;
10.附录C增加露天煤矿设计资源/储量内容;
11.删除原规范“技术经济”一章。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负责日常管理,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本规范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如发现需要修改或补充之处,请将意见和建议寄交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煤炭工业露天矿设计规范》管理组(地址:辽宁省沈阳市沈河区先农坛路12号;邮政编码:110015;传真:024-24810245),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
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中国煤炭建设协会勘察设计委员会
中煤科工集团沈阳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参编单位:中煤西安设计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内蒙古煤矿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矿业大学
主要起草人:马培忠 李汇致 郭振文 张振文 郑友毅
才庆祥 李克民 姬长生 杨朝阳 高岩
刘玲 王光武 吴顺从 李静 师恩奎
张玉霖 刘明 张万和 董光中 常富华
马志远 闫发尧 廖海鹰 董万江 王光荣
杨如曾 张铁军 孙洪津 齐颖
主要审查人:毕孔耜 刘毅 王步云 董继斌 孟建华
刘志军 郭均生 鲍巍超 张晓四 曾涛
李玉谨 沈涓 邵一谋 冯景涛 张泊
王荣相 刘延杰 李定明 张云禄 王耀文
陈刚 孙光辉 唐明光 刘晓群 张世和
阎复志 吕昌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