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1 采样点宜设置在工厂界区内生产设施排水口、废水处理设施进出水口以及废水排放口。
本条说明了兵器工业建设项目废水采样点位置。
3.1.2 工厂宜根据废水水质监测结果,调整生产计划与工艺,强化废水处理设施运转,减少污染物排放。
本条说明了兵器工业建设项目应根据水质监测结果采取有效手段减少污染物排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