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B 50039-2010 农村防火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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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言

根据原建设部《关于印发〈二〇〇五年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制订、修订计划(第一批)〉的通知》(建标〔2005〕84号)的要求,由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会同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等单位对国家标准《村镇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J 39—90进行了全面修订。

在本规范的修订编制过程中,规范编制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和标准,总结了我国农村防火工作经验、消防科学技术研究成果和农村火灾事故教训,结合农村消防工作实际和经济发展现状,对农村消防规划、建筑耐火等级、火灾危险源控制、消防设施、合用场所消防安全技术要求、消防常识宣传教育的主要内容等作出了规定,与原规范的章节结构和具体内容相比都有了非常大的变化,是指导农村防火的综合性技术规范,故将规范的名称改为《农村防火规范》。在此基础上广泛征求了有关科研、设计、生产、消防监督、高等院校等部门和单位的意见,最后经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6章和2个附录,其主要内容为:总则、术语、规划布局、建筑物、消防设施、火灾危险源控制等。

本规范中以黑体字标志的条文为强制性条文,必须严格执行。

本规范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负责管理和对强制性条文的解释,公安部负责日常管理,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单位在执行本规范过程中,认真总结经验、注意积累资料,并随时将有关意见和建议寄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地址:山西省太原市桃园南路59号,邮编030001),以便今后修订时参考。本规范主编单位、参编单位和主要起草人、主要审查人:

主编单位: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

参编单位:中国建筑设计研究院

公安部天津消防研究所

太原理工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

贵州省公安消防总队

江苏省公安消防总队

黑龙江省公安消防总队

主要起草人:李济成 马恒 李彦军 张耀泽 沈纹 郭益民 朱耀武 倪照鹏 朱江 武丽珍 李立志 高昇 李锦成 冯婧钰 王宁 朱培仁 阚强 任世英 徐彤

主要审查人:李引擎 赵永代 高建民 申立新 罗翔 董新民 王晓艳 汤杰 郭国旗 鲁性旭 何蜀伟 费卫东 张静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