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 术语
2.0.1 防雷装置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LPS)
用于对建筑物进行雷电防护的整套装置,由外部防雷装置和内部防雷装置组成。
2.0.2 外部防雷装置 ex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用于防护直击雷的防雷装置,由接闪器、引下线和接地装置组成。
2.0.3 内部防雷装置 internal lightning protection system
用于减小雷电流在所需防护空间内产生的电磁效应的防雷装置,由屏蔽导体、等电位连接件和电涌保护器等组成。
2.0.4 接地体 earth electrode
埋入土壤或混凝土基础中作散流用的导体。
2.0.5 接地线 earthing conductor
从引下线断接卡或测试点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或从接地端子、等电位连接带至接地体的连接导体。
2.0.6 共用接地系统 common earthing system
将防雷装置、建筑物基础金属构件、低压配电保护线、设备保护接地、屏蔽体接地、防静电接地和信息技术设备逻辑地等相互连接在一起的接地系统。
2.0.7 电涌保护器 surge protective device(SPD)
用于限制瞬态过电压和分泄电涌电流的器件。至少含有一个非线性元件。
2.0.8 后备过电流保护 back-up overcurrent protection
位于电涌保护器外部的前端,作为电气装置的一部分的过电流保护装置。
过电流保护主要安装在电涌保护器前端,其作用是在电涌保护器损坏时呈短路状态或电涌保护器不能切断雷电流流过后的工频续流时,能将电涌保护器与被保护线路断开,防止发生燃烧等事故。见《低压配电系统的电涌保护器(SPD)第12部分:选择和使用导则》GB/T 18802.12—2006/IEC 61643—12∶2002中定义3.38,定义3.16对电涌保护器的脱离器作了说明。
2.0.9 内部系统 internal system
建筑物内的电气和电子系统。
内部系统见《雷电防护 第4部分:建筑物内电气和电子系统》GB/T 21714.4—2008/IEC 62305—4∶2006中定义3.3,其定义仅适用于防雷标准。
2.0.10 电气系统 electrical system
由低压供电组合部件构成的系统。
2.0.11 电子系统 electronic system
由通信设备、计算机、控制和仪表系统、无线电系统和电力电子装置构成的系统。
2.0.12 检验批 inspection lot
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的数量样本组成的检验体。
检验批又称施工单元。
2.0.13 主控项目 dominant item
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众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2.0.14 一般项目 general item
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