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法律知识看图一点通(案例插图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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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除了劳动合同,职工如何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案例背景

贾某于2018年12月到某广告公司工作,但是双方并没有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由于该公司每个月按时为贾某发放工资,贾某觉得是否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不是很重要,便不再催促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直到2019年5月,贾某在下班途中被砸伤,希望公司帮助申请工伤认定,而公司却拒绝了贾某的请求,认为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劳动合同,不存在劳动关系。

学法有疑

在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贾某是否有办法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呢?

法律讲堂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七条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劳动关系的建立与否不以是否签订劳动合同为标准,即便没有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不能否认事实劳动关系的存在。在没有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采用其他文件证明其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以下书面文件和凭证均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职工的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公司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的记录;公司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具有公司盖章的“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职工的考勤记录等。劳动者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应注意保留前述的相关证明材料。

在上面的案例中,虽然贾某并未与公司订立正式的劳动合同,但是事实劳动关系已经成立,贾某可以以公司给自己发放工资的记录来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

法律条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工名册备查。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八十二条第一款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句话说法

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劳动者也不必过分紧张,工作中尽可能保留好能够证明身份的证据材料,以便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侵害时以有力的证据对抗。同时,在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法院请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