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
从我第一次在知乎上进行内容创作到这篇前言的撰写,数一数已经将近五年了,这是一个不断积累的过程,更是一个自我成长的过程。从我创作第一篇文章开始,我内心就抱定了一种想法——我想找到那些和我“有着诸多类似想法”的读者,就算没有,能让更多的人由衷地觉得“好像确实如此”,也同样有意义。
我真正的想法,说起来非常简单——带领大家去认识那些深藏在平凡中的罪性起源。面对一个个血淋淋的刑事案件,普通群众最常见的反应往往会经历这样一个过程,即“好奇—了解—唾弃(对凶手的谩骂)”。比如,一个性侵类案件上了热搜,受害人是一个小女孩,那么评论区就会成为诅咒凶手的海洋。
我完全理解这类人的反应,我和很多人一样,从小就对这类事件异常感兴趣,但我更愿意去思考“这个凶手为什么要这么干”的问题,于是演化出了“人为什么会选择犯罪”这个犯罪学界的标杆问题。这个问题也困扰了我很长一段时间,这也是我学习犯罪心理学的重要原因。
据我观察,在“犯罪心理”和“犯罪行为”这两个概念中,人们往往过于关注后者,有时候如果有人煞费苦心地分析一番犯罪人的想法乃至经历,甚至会被路人扣上一顶名为“给犯罪人洗白”的帽子,孰不知那些“犯罪人背后的故事”对犯罪心理学的研究而言是重要的资源。对这些故事进行挖掘和研究的过程,一般被我们称为“(对犯罪人进行的)经历研究”。
美国联邦调查局(FBI)行为分析部前任主管、犯罪心理学实际应用领域大名鼎鼎的约翰·道格拉斯曾经在谈到关于犯罪心理学研究目的的时候是这样说的:“凶手每次开始自己的犯罪活动时,都会有着他独特的喜好和技巧……我们必须清楚他的犯罪逻辑,能够过一遍他的程序,思考他犯罪的方式、他打算采取的下一个步骤。总之,他在玩一种游戏,我们必须能够像他一样认真地玩这个游戏,并在他前往犯罪的道路上堵住他。”
“在他前往犯罪的道路上堵住他”,就是对犯罪心理学的实际应用——“犯罪的预防和干预”最为直白的描述。那么,为了达到这个目的,我们能做什么呢?犯罪心理学的研究到底应该怎么进行?
首先必须承认,犯罪心理学的研究相对来说是比较困难的。这种困难主要来自两个方面:第一,犯罪心理具有隐蔽性,容易被犯罪人所隐藏,所以对犯罪心理的研究一般都是以间接的方法进行,如查资料、做调查等。第二,犯罪心理学天生就不存在实验一说,具有“难以实验或不可实验”的特点,你不可能通过重复犯罪人的完整犯罪过程去获取结论,哪怕是模拟也常常会面临伦理之类的困难。
比如,在研究一起杀人碎尸案的时候,我们不可能完整地重复这个犯罪过程,那就只能以犯罪人的口述以及其他证据材料作为研究的依据,这使研究者和犯罪人构成了一个心理学上“主试和被试”的关系,但是以犯罪人为主体的被试和心理学研究的被试群体完全是天壤之别——犯罪人的不配合是常态,撒谎更是常态。
说白了,在犯罪心理学的研究中,被试对主试在很多时候是存在着明显抵触情绪的,如此一来要获取有效、可靠的研究材料更是难上加难。
在这样的情况下,对于“犯罪人背后的故事”进行研究就成了性价比相对高得多的做法——因为这样的研究是基于其生活环境、经历进行的,是可以有办法进行客观查证的。
“经历”研究的重要性在犯罪行为的发生机制研究中非常重要,以“S-R”法则(“刺激—反应”法则)为例:这一理论的核心在于“情景/场景是行为的原因”,也告诉了我们不良的刺激经历,如风气不良的成长环境、挫折情景等会给个体带来不良的信息输入,引起个体犯罪心理的剧变,进而外化为行为上的恶变。
由此可见,如果不对犯罪人的经历进行研究,那么就无法了解到其犯罪行为背后的环境刺激因素,非但不能理解其犯罪行为深层次的犯罪心理,也难以对其进行犯罪矫治。
除此以外,对犯罪人的经历研究,也可以为犯罪心理学这门建立在统计概率基础上的学科有所贡献。比如,关于同性恋童癖犯罪人四种动机产生原因的或然性归纳:
——童年时期曾被男性猥亵或鸡奸,成年后带着报复或寻求快感的心理,成为恋童癖者。
——社会压力大,所处环境复杂,对成年人尔虞我诈的人际关系感到厌恶恐惧,进而想寻求简单安全的交往,把兴趣转化到天真无邪的孩子身上。
——由于社会地位低下,家庭关系不和谐,反复遭受女性侮辱,这种人要么对成年女性愤恨至极,要么厌恶无比,从而把兴趣转到男性身上,但由于很难找到同伴,进而以男童代替。
——本就为同性恋,单纯因为无合适的性伴侣便以男童替代。
那么,这些结论是怎么得出的呢?当然是以那些同性恋童癖犯罪者的大量经历统计为基础得出的。
因此,从犯罪心理学研究的角度来看,以“犯罪人背后的故事”为主的经历研究是必不可少的一项内容,意义不仅局限在它可以帮助我们了解犯罪人的犯罪行为,也可以让我们了解“具有和他类似经历的人会想什么,容易干什么样的事”,进而为犯罪的预防、矫治提供帮助,真正做到“在他前往犯罪的道路上堵住他”。
基于这些,本书收录了大量真实的案例,基本的阐述模式为“案件本身的详细记录”+“犯罪人经历”+“犯罪人的心理剖析”。
在我进行内容创作的过程中,有一些人推荐我将案件尽可能地“故事化”“小说化”,这可以使得内容更具有可读性,更能够达到吸引眼球的目的,但这无疑背离了我的初衷。现在的文字创作领域,乃至影视创作领域,通过单纯简单的血腥暴力描述,谋求观众猎奇心满足感的做法已经太多了,而我的目的则在于探查凶手行为背后那些真正不为人知的角落,以相对理论化、逻辑化的模式去厘清凶手的行为模式。
每一个刑事案件都会给当事人的心理乃至社会带来伤害,面对这类案件,如果我们能够真正尝试着去了解更多,思考更多,就能站在根源性的角度提前发现一些类似于让罪恶的种子发芽的土壤,这对于犯罪的矫治、预防都是有莫大好处的。再者,通过阅读本书,你会对那些穷凶极恶的凶手有一个全面的认知,这也有利于你在生活中认清并远离那些戴着好人面具的潜在犯罪人,在面对危险的时候尽量保持镇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