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之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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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6章

今天我休息,下午黛玲与浩然来找我,我们约上一起去天河城与体育中心闲逛,我还带上相机,让我浩然全程帮我与黛玲拍照,我本想也帮黛玲与浩然一起拍张照片,想着将来让他们双方留个念想,但黛玲思虑再三还是拒绝了,黛玲是一个既聪明又心思缜密的女孩,她思考的方向往往更长远。

因为黛玲的拒绝,浩然有些恼怒,就连我想帮拍他单人照片也不肯拍了,看到浩然这样子,黛玲忍不住泪眼汪汪,双眼满含泪水,我望着俩人,急忙拉着黛玲笑道:“浩然不肯拍,不要理他,黛玲!你帮我拍吧,前面有很漂亮的花,我们去那里拍照。”

黛玲笑着点点头,跟着我缓缓往前走,黛玲是一个自尊心很强的女孩子,只要把她哄好就行,浩然是一个大男人,又当过兵,皮糙肉厚,就算抓来打一顿,也能很快恢复,果然,浩然很快随尾上来,看到后面的浩然,我悄悄对黛玲道:“别担心,浩然跟上来了,他不会真生你的气,他才舍不得呢。”

黛玲一下子羞红了脸,她轻轻推了我一下,我笑着往后面喊道:“浩然!快上来,过来帮我们俩拍照片。”

浩然应了一声,急忙跑上前来,然后望了一眼黛玲,黛玲却把头转去一边,到拍照时,黛玲比我高,她抱着我的肩膀,而我就搂着她的腰,但看到拿着相机的浩然,她还是有些眼神闪烁,我故意大声提醒她,如果不好意思看浩然,就望着浩然手里的相机,俩人立马羞得满脸通红,那一刻,我突然感觉到周围都充满了爱情的味道,就连空气也弥漫着爱情的甜美,让我这个电灯泡也感到些许迷醉。

到了差不多六点钟,黛玲与浩然要准备去吃晚饭,然后上班了,我告诉他们,今晚有人请我吃饭,让他们俩人去吃,我要去马路边等着,一会就有车来接我去吃饭。

我与他们告别后,来到北门广场,看到呼机里王先生给我留言,告诉我,他还有十分钟就会到达接我的地点,我在广场的喷泉边坐了一会,然后来到路边等待,几分钟后王先生的奔驰车在我身边停下,我拉开车门坐进去,坐好后,王生示意司机往前开。

王先生,已婚,四十岁左右,身高约一米七,五官端正,身形偏瘦,香港人,祖籍广东汕头,据他自己讲香港大学毕业,是几个月前认识的一位顾客,是一位富商,广州、深圳、香港都有经营生意,他常去大富豪夜总会消遣,每次去尽量选择我所负责的房间,走时总给我几百元的小费。

一次次地邀请我出来吃饭,但每次我总会拒绝,我不想再认识这些已婚的男人,更不想与任何已婚的男人有纠缠,因为我觉得这样很可能会影响我的生活,还会浪费我的时间。

但这几个月来,他锲而不舍,始终坚持,昨晚我终于答应他,今天出来吃晚饭,他带着我到一栋大厦,来到二十六楼,走出电梯,看到装修得金碧辉煌的中式大厅,五六位样貌甜美、高挑苗条,并身穿粉色旗袍的咨客,见到我们走来,恭迎招呼,其中一位引领着我们来到一间包房里。

包房里已有三男三女坐下,王生与三位男士一一招呼,并为我详细介绍三位男士,我一一点头微笑打招呼,这几位男士,年纪与王生差不多,但他们带来的女伴却非常年轻,除了一位模样普通,另两个女孩都很貌美。

我悄悄注视着这几位男女,特别是那位模样普通的年轻女子,她陪着的那位男士,刚才王生介绍,说是他的初学同学,这位男人站起来时,我发现他腿有残疾,旁边这位模样普通的女孩,非常细心地搀扶着他。

这个女孩给我第一眼,有一种非常熟悉的感觉,总感觉似在哪里见过她,我努力地回忆着,突然想起,以前在一个电子厂里,有一位来自湖北的组长,与她长得很相似,当年我在那里打工时,组长待我不薄,对我常有关照,难道是她吗?她也来广州了?

饭中,女孩子起身上厕所,我急忙也起身尾随着她来到洗手间,看到她进入洗手间,我就在镜前整理衣冠,当她走出来时,看到我,她微笑着轻轻点了一下头,我也礼貌点头微笑,然后她开始洗手,我望着她,大胆问道:“你好!请问你是湖北人吗?”

“我不是湖北人,我是湖南人。”她有些诧异地看着我,然后回答道。

我愕然了一下,又接着问道:“那请问你以前有在电子厂上过班吗?”

“没有,我没有进过工厂上班。”她依然礼貌回答。

我又不死心地问道:“那你看到我,有似曾相识的感觉吗?”

她笑了,然后打开包,递给我一张名片,道:“这是我的名片,很高兴认识你。”

我接过名片,看到上面印着广州一家广告公司,她是做广告设计的,上面的名字叫方野。

我有些满怀失落,原来她真的不是我曾经的故人,但她既然这么礼貌大方地递给我名片,我也不能失礼,我对她道:“我错把你当成故人了,可能你与她长得太相似,不过我没有名片,也只是一名普通的服务员,如果你不嫌弃,我可以写下我的呼机号给你。”

她马上由包里取出纸和笔,递给我,笑道:“我怎么会嫌弃,我很高兴能认识你。”

我接过纸笔,写下我的呼机号与名字:周彬儿,然后递给她,道:“方野!我叫周彬儿,我也很高兴认识你。”

“彬儿!你好!”

然后,我们俩人就边走边聊回到包房,吃完饭后,我就要求先回去,并没有参加他们接下来的节目,王生虽然很不舍,但他想我今天能与他出来吃饭,来日方长,心急吃不了热豆腐,未来有的是机会,就与司机亲自送我回到天河村口。

第二天,我在睡梦中,听到呼机一直在响,拿起来看到有人呼我,急忙起床下楼复机。

“喂,复机。”

“彬儿!”

“您,哪位?”女人的声音,我没听出来是谁。

“我是方野,昨天晚上一起吃饭的。”

“哦!是你呀,方野,你怎么突然想到给我打电话了?”我立马兴奋道。

“嗯!想约你出来逛街,你有时间吗?”

其实我还没有睡醒,昨晚独自趴在桌上画画,画到半夜两三点,我喜欢看书,还很喜欢画画,独自一人时,喜欢在房间里乱画一通,尤其喜欢画眼睛,很喜欢画各种各样的眼神,但我的画却画得不怎么样,所以我从来不敢在人前显摆,总是一人悄悄躲起来画画。

文与我住一起这么久,他都不知道我喜欢画画,因为我有个习惯,画完的东西,我总会当场销毁,我如果丢失了的纸张与文件,从来不会去翻垃圾桶,因为我知道翻也没用,有关任何纸张之类的东西,只要扔掉,我一定会仔细撕碎,绝不可能揉成一团扔,我不知道我为什么有这种习惯。

小时候,我常独自躲在被子里画画,在我十四岁那年,有一次,我还没来得及销毁,却被父亲看到,父亲对我叹息道:“看来,我没有送你去学画画,才是最大的损失。”

但方野第一次邀请我,我怕我拒绝后,可能让我与她失之交臂,我立马在电话里告诉她好,然后,我们约好一个小时后在BJ路见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