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半数不到的选民决定全体人民的命运
美国人一直说,他们的民主制度是值得世界上所有国家仿效的。他们说,根据普选原则选出来的议员,是代表了多数美国人的利益而行事的。不过,即使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现今人们最为吹捧的美国民主政治制度,也很难作为一个典范去追随。美国老百姓是非常厌恶政治的。普通的美国人宁愿去看棒球赛,或者是看美式足球,而不愿意出门去投票选举一批他们认为不可能帮助他们改善生活状态的政客。因此,每当选举投票之前,候选人花的最多的精力,是动员大量的志愿者,挨家挨户动员老百姓出来投票。这是一件吃力不讨好的工作。尤其是美国的大选日都是定在11月份,美国北方的城市和农村早已是大雪冰封,是人们躲在屋子里取暖喝啤酒的时候。志愿者上门动员投票,经常要遭到那些对生活不满的人们的抱怨和讥讽。我的一个律师朋友,出生于名门之家,毕业于普林斯顿和哈佛大学,在一家美国基金中有高薪的位置。在奥巴马出来竞选的时候,他就对我说,他要赌奥巴马胜选。为此,他辞去了工作,在几个州的乡村里动员选票。大雪纷飞,他还得穿着西装,打着领带,皮鞋在雪地上一滑一跌地踉跄而行,到一家家选民动员他们出来投票,而且还为此受了伤。他后来告诉我说,正是由于这样的表现,他才能向后来当选的奥巴马总统要一份政治任命,出任美国派驻非洲开发银行的大使级执行董事,在非洲代表美国的利益。
在美国,只有每4年一次的总统大选,才能吸引半数的选民出来投票。从1960年到2010年50年间,只有1960年肯尼迪当选美国总统,和1964年肯尼迪被暗杀后约翰逊当选美国总统的这两次,美国选民的投票人数,超过了美国合乎选民资格人口的60%。而那两次的选举背景,是美国人感到自己的国家进入危机。当时美国在国际上和苏联“冷战”对垒,对越南发动战争,直至1968年约翰逊总统,因为国内反战情绪高涨而黯淡下台。老百姓觉得那个时候,应当出来支持自己的总统。1992年,虽然美国人取得了第一次伊拉克战争的决定性胜利,但是美国老百姓对老布什总统的经济政策还是大为不满,把主张在国内平衡财政赤字的克林顿,推上了总统宝座,当时美国选民的投票率,占美国够年龄选民总数的55%。到了1996年,克林顿的健康法案遭到巨大反对,其经济政策并无长进,仅有49%选民参与了投票。又过了4年,小布什以微弱多数上台之后,干了政绩平平的4年。如果没有2001年的“9·11事件”,小布什根本没有连选连任的可能。正是在小布什掌权的8年中,美国变本加厉地把全民教育、医疗保险、甚至国防系统更进一步市场化,造成整个美国经济加速坠入危机的轨道。2008年,美国人终于由于在国际上搞“反恐战争”而众叛亲离,在国内遭遇金融危机而民不聊生,从而投票把一个黑人送到了白宫。那一年,选民的投票率超过了58%。在过去的50年中,除了每隔4年一次的总统选举之外,每隔2年是美国的众议院选举和参议院的换届选举,称之为中期选举。而这50年中的25次中期选举,没有一次选民人数超过50%,都是在30%~40%之间徘徊。由此可见,被不了解内情的人趋之若鹜的美国民主政治体制,是连美国人民的一半以上都不信任,不愿意参与的政治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