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工程识图与造价入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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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2 钢结构工程清单计价的计价内容及依据

1.工程量清单编制的依据

1)《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 50500—2013)和相关工程的国家计量规范。

2)国家或省级、行业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计价定额和办法。

3)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及相关资料。

4)与建设工程有关的标准、规范、技术资料。

5)拟定的招标文件。

6)施工现场情况、地勘水文资料、工程特点及常规施工方案。

7)其他相关资料。

2.工程量清单计价

工程量清单计价包含按招标文件规定,填报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列项目的全部费用。具体包括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等。采用综合单价计价,要求投标人熟悉工程量清单、研究招标文件、熟悉施工图、了解施工组织设计、熟悉加工订货的有关情况、明确主材和设备的来源情况,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并考虑风险因素准确计算,最终汇总出工程造价。

(1)招标工程量清单

招标人依据国家标准、招标文件、设计文件以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编制的,随招标文件发布供投标报价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招标工程量清单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机构编制。招标工程量清单必须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须对其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2)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的投标文件中已标明价格,经算术性错误修正(如有)且承包人已确认的工程量清单,包括其说明和表格。

(3)综合单价

完成一个规定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和工程设备费、施工机具使用费和企业管理费、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

该定义仍是一种狭义上的综合单价,规费和税金费用并不包括在项目单价中。国际上所谓的综合单价,一般是指包括全部费用的综合单价,在我国目前建筑市场存在过度竞争的情况下,保障税金和规费等不可竞争的费用仍是很有必要的。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完善,社会保障机制的进一步健全,实行全费用的综合单价也将只是时间问题。

3.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定额计价模式的比较

工程量清单计价模式与传统的预算定额计价模式在项目设置、定价原则、价差调整、工程量计算规则、工程风险等诸多方面均有着原则上的不同。预算定额计价是计划经济体制的模式,先计算工程量,套用定额计算出直接费,再以费率的形式计算间接费,汇总工程造价,然后确定优惠比例,得出最终造价。随着社会进步和科技发展,定额不可能面面俱到,时间上的滞后,工艺上的改进,施工技术水平的提高使得定额中的内容很难适应飞速发展的建筑工程的需要,导致招标时预期的目标难以达到。工程量清单计价则明确了统一的计算规则,根据工程设计的具体要求、质量要求、招标文件的要求将各种经济技术指标、质量和进度及企业管理水平等因素综合考虑,细化到工程综合单价中,使工程报价能够与工程实际相吻合,科学反映工程的实际成本,使之与工程建设市场相适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