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扮演福尔摩斯开始成为神秘学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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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9章 ——一封勒索信

夏洛克一边喝着茶,一边听着葛莱森向他讲述他所遇到的案件。

简单概括一下,这是一起绑架案件,而被绑架的人质是财政部长的儿子,现在已经收到了绑匪的信件,要求交付一万英磅的赎金,否则就撕票。

交付赎金的时间也已经定下了,就在后天。

因为财政大臣掌握着所有行政机构接下来一年的经费开支大权,所以在接到这起案件时,整个苏格兰场都被调过来处理这起案件了。

如果案件不能尽快有所突破,那么人质就依然处于危险当中。

听完了葛莱森的简述之后,夏洛克很真切的建议道,“说真的,你真的不来一杯甜茶试试看吗?”

“我现在哪有心思喝茶!”葛莱森现在现在急得都快冒火了。

“光着急也没用,还是先冷静下来,梳理一下现有的情报!”

“首先把案件发生的过程说一下吧!”

案件发生的时候是在一周前,财政大臣的儿子劳伦斯在里面输光了很多的钱。

在将带过去的钱都输光了,并且打下了许多的欠条之后,仆人开始催促劳伦斯回去,因为再不回去,他的母亲就又该找借口惩罚他们这些仆人了。

在仆人的再三催促下,他才不情不愿的离开。

当劳伦斯坐着马车中在经过海德公园附近的时候,突然说尿急,于是便让车夫停了下来,便独自一人钻到了海德公园之中。

“他喝了酒?”夏洛克问。

“是的,他喝了许多的酒,因为那天他输了许多钱,心情非常不好,所以便喝了许多酒。”

然而在劳伦斯钻进海德公园之后,便再也没有出现过了。

还是等在原地的仆人发现劳伦斯长时间没有出来,便找了过去,这才发现劳伦斯消失的事实。

仆人沿着周围找了一圈,都没有找到劳伦斯的身影,便急忙回去,将这件事情通知了劳伦斯的母亲。

第二天,他们组织人手,将整个海德公园都翻了一个遍,但是都没找到劳伦斯的身影,于是他们便在报纸上刊登了寻人启示。

等到录人启示刊登后的第二天,劳伦斯的母亲收到了一封勒索信,与之一起送来的,还有劳伦斯消失当天戴的帽子。

“我能看看吗?”

葛莱森将那封勒索信和那顶帽子一共递了过来。

夏洛克看了一下帽子,信封的纸很粗糙,使用的是格林威治的邮戳。

他将信件展开,里面写着。

I kidnapped your son. If you want he back, paper 1000 pounds.

(你的儿子在我的手上,如果想要让他平安回家,用纸包着一千英磅来赎人。)

Don't inform the copper, or You will never see your son again

(不要报警,否则你将永远也见不到你的儿子。)

在看完信件之后,夏洛克让葛莱森帮他取来这几天的报纸。

这两天,他因为钟塔的任务,还没来得及阅读这几天的新闻报纸。

在翻了几份报纸之后,他基本有了结论。

“这就是个骗子。”夏洛克说道。

“你怎么知道的?”

“收信的时间对不上,如果你是绑匪,你会不会在绑架后的第一时间也就是第二天,将信寄出。”

“以格森威治到伦敦的距离,基本上第二天就能够收到信件,然而这封信却是第四天收到的,时间上就对不上,除非这个劫匪有拖延的习惯。”

但那样的可能性极低。

“但如果是在第二天,看到报纸刊登的寻人启示之后,才将信件寄出,时间上就对得上了。”

所以他才说这是一封诈骗信件。

“而且你相信一个绑匪,会为了一千英磅就去绑架财政大臣的儿子吗?”

那可是财政大臣的儿子啊,只勒索一千英磅,说得过去嘛!

人家少办几场舞会,少订几件衣服着饰就能补回来了,看不起谁呢!

然而一千英磅对于一个普通的民众而言,几乎得上是一笔巨款了。

一个初级的行政人员的年收也不过是一百英磅左右。

“寄信人应该是个赌徒,同时很爱喝酒,居住在伦敦东区,受教育水平不高,在劳伦斯消失的那天,他应该与劳伦斯出现在同一店赌场。”夏洛克继续总结道。

第一,这封勒索信中所使用的句子都非常的简单,甚至还用错了一个单词,原本应该想写的是prepare (准备),却写成了paper,所以可知写信人受教育水平不高。

第二,在写“警察”时,他使用了copper这个俚语。

而这是一种伦敦方言,被称为考克尼英语,多流行于伦敦东区,而格林威治恰好就在伦敦的东南方向,正好对应上了这个身份。

至于他是怎么知道对方是个赌徒的,那当然是与这顶帽子有关。

“这顶帽子,这顶帽子有什么问题吗?”葛莱森问道。

“上面有着很浓肥皂的味道,这证明它最近刚被人洗过。”

“你会在什么样的情况下突然清洗一顶帽子?”夏洛克问题。

“当然是在帽子脏了的时候啊!”葛莱森一副这还要问吗的表情。

帽子这种东西与衣服不同,不会经济清洗,一般只有弄脏的情况下才会清洗。

“问题就在这里,这顶帽子曾经脏到必须要被清洗的程度,以财政大臣儿子的这种身份,你觉得他会在帽子脏了之后带回去让人清洗吗?”

当然不会,而是直接扔掉。

而且这顶帽子的材质也算不上是最上乘,扔掉他也不会觉得可惜。

“于是这顶被随手丢掉的帽子就这样落到了写信人的手中。”

“这顶帽子被写信人带走之后,进行过一番清净,原本准备拿去二手市场卖掉的,但是在准备离开的卖掉之前,他看到了报纸上的新闻,于是便改变了主意。”

“他抱着试试看的心态寄出了这封信,毕竟成功了就能够拿到1000英磅,而失败也只不过是坐一阵子的牢房罢了。”

以上的条件建立在一个前提上,那就是拿走这顶帽子的人知道这顶帽子就是劳伦斯的。

赌徒之所以被称为赌徒,那是因为他们可以面不改色的将人生的一切都压上赌桌,从手指到妻女,从金钱到道德。

只要能拿来当赌注的,他们都敢放上赌桌。

“最后就是你看到的结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