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本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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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迎接现代观念

在横空出世时,休谟俨然一副权威瓦解者的姿态,已准备好打破一切唯心主义的空谈。他认为“心智对于肉体是超自然存在”的观点根本是谬见,更直白地说就是愚蠢。他希望能舍弃这一观点,建立一门探索生命真理的科学。休谟也的确做到了,他从此扭转了人类对心智本质的思考方式,其影响持续了几个世纪。

休谟很快发现,和他同时代的学者中间依旧风行着许多古代遗留的错误思想,例如基于猜测和捏造建立假设,而非遵从经验和观察。休谟认为,人们对现实的理解来源于自身的经验以及个人选择相信的公理,后者可能是好事也可能是坏事。所谓公理,即那些看上去显而易见或根深蒂固的论点,它们由于过于理所当然而被广泛接受,从未引起过争议,也没有人对此提出质疑,并在毫无证据的情况下被拿来四处声张。简而言之,公理在本质上就是一类未被证明的假设或观点。因此,基于公理来理解世界的问题在于,一个人对事实真相的总结会因其所选的公理不同而不同。杜克大学的物理学家罗伯特·布朗(Robert Brown)曾经如此警告世人:“在哲学分析的过程中,没有什么比选择公理更危险、影响更大……和一个与自己在公理信条上截然不同的人争论哲学、宗教或社会问题是毫无意义的。”3

事实上,休谟总结称哲学家提出的许多问题都属于“假问题”,此类问题无法通过逻辑、数学方法或单纯的推理来回答,因为他们给出的答案总会在某一层面落在一个未被证明的信仰或者公理上。他认为哲学家应当停止浪费大家的时间,像科学家那样,不再花费笔墨讨论假问题,抛弃他们那些先验假设,控制自己的胡思乱想。他们必须拒绝一切不是建立在事实或观察基础上的事物,其中就包括任何超自然概念。休谟把矛头对准了包括笛卡儿在内的那些自认为已经通过推理、数学和逻辑彻底参透二元论哲学的学者。如今,休谟式的立场非常普遍,部分原因在于现代哲学学者大多在研究型大学工作,被各种科学实验包围。笛卡儿式的观点依旧存在,但往往不受主流哲学家或科学家待见。不过,在18世纪早期,休谟对笛卡儿的攻击可谓十分大胆,充满了开创性。

休谟的伟大计划是创立一门“人性科学”,也就是利用牛顿的科学方法,寻找和牛顿物理世界相洽的心智运作法则。他觉得探寻人类的本质,长处也好弱点也好,都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人类的总体行为模式。它也能让我们看清人类智能的潜力和缺陷,譬如我们思维中的哪些方面可能会限制我们对自身的认识。事实上,他认为他所提出的人性科学应当被摆在头号位置,地位甚至超越牛顿科学,对此他写道:“即使是数学、自然哲学和自然宗教,在某种程度上也依赖人性科学;因为它们都源自人类的认知,并接受人类能力和才智的审视。不彻底掌握人类认知的极限和力量,就无法得知我们在这些科学领域到底能达成怎样的成就和进步。”4正如人们所说,休谟开始动真格了,他为心脑这一混沌的领域带来了不留情面的清醒态度。一些人认为他才是认知科学之父。

1734年,23岁的休谟前往法国安茹,在笛卡儿的母校拉弗莱什公学求学。闲暇之余,他完成了经典巨著《人性论》(A Treatise of Human Nature),后来他对此作进行了重写、强化、修订和整理,并在1748年出版《人类理解研究》(An Enquiry Concerning Human Understanding)。为了展开论述,他将所有知觉划分为两类:一类为“印象”(impressions),其中包括外在感觉和诸如欲望、激情和情绪在内的内在反思;另一类为“观念”(ideas),来源于记忆或想象。他提出观念在本质上是来自于印象的,并用“意识”一词来指代思想。这就是休谟在人性科学中建立的第一原则,也被称为“复制原则”(copy principle):“我们全部的简单观念在初次出现时都来自简单印象,简单印象与简单观念相对应,并被简单观念精确复现。”5

但是,休谟指出,我们的观念不是随机出现的。如果观念是随机的,我们就无法进行连续的思考。对此他提出了“联系原则”(principle of association):“观念之间存在一种秘密的关联或联合,使得一个观念在出现时会引发其他观念。”6他进一步指出,这种联系遵从三大原则:相似关系,时间和空间连续,因果连接。其中,休谟意识到因果连接能够让我们超越自身感觉:它可以连接当前与过去的经验,并对未来进行预测。休谟总结道:“一切关于事实的推理似乎都建立在因果关系上。”7这个结论的诞生预示着笛卡儿的二元论的没落。

对休谟来说,因果关系包含三大基本组成部分:时间优先,空间相邻,必然联系。休谟称时间优先的观念来源于观察和经验。如果我们说事件A导致了事件B,那就意味着事件A必然发生在事件B之前。空间相邻的观念同样来源于观察,因为当我们观察到事件B并说它是由事件A引起时,两个事件通常是相邻的。当我用橄榄油炒大蒜时,我的房子会立刻充满令人垂涎的香气,而且这件事不会发生在两小时之后,也不会发生在邻居家。我之所以能从中推测因果,全是因为油锅中的蒜和香气在时间和空间上相邻。

第三个组成部分,即必然联系为休谟带来了问题。休谟认为,因和果之间的必然联系不是单纯的推理产物,也不是他所说的“观念之间的关系”,即某种能够不依赖日常经验被发现或确证的规律,例如“4×3=12”。然而事实不是这样,必然联系是需要经验的。例如,当我在炒大蒜时,电话铃突然响了。我会认为炒大蒜是电话铃响的原因吗?不会。我的大脑会认为二者没有必然联系,除非我每次炒大蒜电话铃都会响。

假设有人给了你一把你不认识的白色粉末,你不会知道吃下这些粉末会导致哪些后果。哪怕你是一名火箭科学家,你能做的也只是描述这把粉末的颜色、质地和气味,如果你是一名足够鲁莽的火箭科学家,尽管这听上去有点矛盾,你或许还能描述它的味道。但是,没有实际的观察或者关于粉末效果的过往经验,你无法知道吃粉末的后果,也不能对之进行预测。休谟认为,因和果之间存在必然联系的观点是我们的大脑根据经验形成的观念,但它并不是我们赖以形成感觉的外在世界的真实属性。休谟论证称,当人们判定任何一组事件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时,仅仅是因为他们观察到两个事件总是一起出现,就比如事件A之后总会出现事件B,但是,就像人们说的那样,相关不等于因果。他分析道,通过二者联系,一个事件带来的印象能引发人们对另一个事件的印象,如果两个事件的印象总是同时出现,人们就会对这种联系习以为常。因此,当我们看到事件A时,出于习惯,我们会期望事件B的发生。我们在炒大蒜时会期望闻到香味,因为这两个事件总是连续发生的,但我们并不会期望听到电话铃响。此时的休谟相当于预见了巴甫洛夫和他的条件反射实验。休谟最后得出结论,如果两个事件间的习惯化联系无法被感官实际观察到,那么我们产生的所谓因果观念只可能来源于我们大脑中的强迫性关联,后者会让我们产生期望感,也就是因果概念的来源。

因此,基于重复的经验,我们会出于习惯推断或设想将来所有的事件A后都会跟随事件B。这就会产生一种令人逻辑混乱的情况。打个比方,你这么多年来一直都能吃虾,直到某一天晚上,你自己开车带着两岁的孩子去父亲的钓鱼小屋和他见面,中途停下来在路边的小餐厅吃一顿便餐。你迫不及待地咬住了鲜嫩多汁的虾肉,几秒钟之后,你喉咙闭锁,呼吸困难。你发现自己过敏了。你没有体验到餐后赛过活神仙的幸福感,反倒是被一顿饭打入了地狱。我们是如何从“我吃虾没问题”的观点转至“我今天晚上吃虾肯定没问题”的?这个推理通常来说是成立的,在一些罕见的情况下却又不成立[这就是作家纳西姆·塔勒布(Nassim Taleb)所说的“黑天鹅事件”]。问题在于,要想对将来进行因果推断,我们必须首先假设将来事件的影响和过去的事件一样。每天我们都会多次进行这种假设。我们又是如何得出这一假设的呢?休谟表示,我们做出假设的基准并不是逻辑或者推理,因为,基于逻辑,我们很容易想到未来的事件影响可能会不一样。哪怕在昨天或者过去5年间,你出门发动汽车时都没有遇见故障,但基于逻辑,你完全可以想到,这一次转动发动机钥匙后汽车可能会毫无反应。休谟也对我们所使用的或然性(经验)推理提出质疑,因为这种推理是循环论证的:其依赖的前提假设正是其试图证明的对象(例如将来事件的影响和过去一致)。他总结道,人们之所以会坚信世界是统一的,且将来事件的影响与过去一致,不是因为理性,而是源于我们的心理感受,是一种建立在关联行为上的习惯。

这是一个极其冒险的想法,休谟自己也清楚这一点。这是在质疑因果概念本身,乃至明言因果关系是一个公理,也就是一个不可能被证明的假设。休谟承认效应均有其因;他只是在怀疑我们对因果关系存在的信念到底从何而来。1754年,休谟在给爱丁堡的自然哲学教授约翰·斯图尔特(John Stewart)的信中写道:“请容许我向您澄清一件事,我从未主张过如此荒谬的观点,认为事物会没有起因:我只是坚信,我们之所以会认为这种观点是错误的,不是因为我们的直觉或论证,而是另有原因。”8

休谟表明,如果没有因果论,人类对世界的探索将变得无比困难;尽管如此,因果关系依旧是一个公理,无法通过数学、逻辑或推理对之进行证明。休谟敬仰牛顿,却又对牛顿科学理论的哲学基础,连同自然界与心脑的机械属性,都提出了质疑。在随后的章节我们将看到,对机械属性的质疑将带领我们进入一些非常有趣的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