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发生在2013年4月20日的芦山地震,是继“5·12”汶川地震后发生在四川的又一次重大自然灾害。同一区域在短时间内连续遭遇两次七级以上的强烈地震灾害,不仅在人类重大自然灾害史上不多见,具有独特的研究价值,而且也不可能在人类历史发展的长河中从此绝迹,具有现实的研究意义。对于类似于我国这样自然灾害多发频发的国家和地区更是如此。探索较短时间连续发生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应对特点和规律,是“4·20”芦山地震灾害应对研究的基本意义所在。
从“5·12”到“4·20”,从汶川地震到芦山地震,短短的五年时间内两次巨灾来袭,既是对我们国家党和政府尤其是灾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严峻考验,也是对我们关于灾害应对的认识和实践水平的一次重大检验。运用比较方法对两次地震灾害应对进行总结反思,是检验和提升我们对灾害应对认识水平和实践能力的重要途径。之中五年,我们关于重大自然灾害应对的理念和方法是否科学有效,应对能力是否增强提高,体制机制是否改进完善,我们的应急管理工作取得了哪些积极成效,还有哪些改进空间,研究这些问题,对于我们今后的重大自然灾害的应对工作,对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高社会治理水平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毫无疑问,面对2008年5月12日的汶川特大地震,我们谱写了一曲从悲壮到豪迈的壮丽史诗。言其悲壮,是巨灾袭来,山河破碎,生灵涂炭,满目疮痍,是抗震救灾,万众一心,自强不息,气壮山河;称其豪迈,是恢复重建,原地起立,发展起跳,浴火重生,凤凰涅槃,是民族精神的张扬和中国特色的彰显。汶川地震的抗震救灾和恢复重建,已经成为一张世界级名片,向国际社会展现着中国的力量和风采。
汶川地震的应对经验是芦山地震抗震救灾工作的重要基础。每一次历史的灾难都是以历史进步为补偿的。在灾难中学习灾难治理是一种最好的学习。对汶川地震应对经验的总结反思,深化了我们对重大自然灾害的应对特点和规律的认识,推进了我国从应急准备到恢复重建包括应急管理体制机制建设在内的应急管理工作,成为芦山地震成功应对的核心要件。相对于汶川地震,芦山地震的应对工作在各个方面都取得了长足的进步,表现出响应更迅速、组织更有序、救援更有效、沟通更主动、掌控更娴熟的特点,符合重大自然灾害应对“及时”“有序”“科学”“有效”的要求。尤其重要的是,在芦山地震的应对过程中,从组织管理到指挥协调,从工作规范到工作流程,从政府主导到社会参与,直到灾后恢复重建方式方法,都进行了大量有益的探索和创新,取得了较好的成效。所有这些,都孕育着一种新的重大自然灾害应对的体制机制、规程规范和方式方法的产生,对中国特色的重大自然灾害应对模式的形成具有奠基意义。
基于此,国家行政学院应急管理培训中心李雪峰教授和四川行政学院“5·12”汶川地震灾害应对研究与培训中心曾小波、董晓松副教授,运用案例研究方法,对芦山地震应对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实践创新进行开发研究,经过两年的努力,形成了《“4·20”芦山强烈地震应对案例研究》。近年来,关于应急管理案例研究的成果很多,精品不少,但该课题的研究者以各级政府的应急指挥协调为主线,以探讨中国特色的应急管理体制机制运行规律为目的,视觉独到、内容翔实、论述合理,不失为我国应急管理体制机制研究的引玉之砖,读之不无裨益。
是为序。
郭伟
2015年10月于成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