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若干反思
2013年5月30日,四川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省政府《关于“4·20”芦山强烈地震抗震救灾及灾后恢复重建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了前一阶段抗震救灾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关于灾后恢复重建工作的部署。会议认为,芦山强烈地震发生后,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和省委的统一指挥下,省政府果断决策、靠前指挥,依法、科学、高效地开展抗震救灾工作,取得了抢险救援阶段工作的重大胜利。以上这些是对省政府领导抗震救灾工作的充分肯定。
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从改进工作的角度,仍然存在一些值得总结反思的地方,主要有:
(1)在应急救援阶段,时间就是生命,道路交通等空间资源比黄金还重要。除担负领导和指挥重任的主要领导和与救援工作直接相关的部门领导外,其他领导是否需要现身灾害现场?是否需要所有领导都到震中了解情况、表达关切?是否各级各部门都需要召开现场会议,体现重视?
(2)应急救援工作的关键是协调有序,切忌一哄而上,混乱无序。为此,对参与救灾工作的各种力量(尤其是社会力量)必须有效统筹、规范管理。如何克服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盲目和无序状态?怎样加强对社会力量参与救灾的引导和管理?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深入思考。
(3)新闻发布是回应公众关切、进行社会沟通的重要渠道,必须真实权威。如何在新闻发布工作中体现统一领导和统一指挥?是否需要各级政府都进行新闻发布工作?省级层面是否有必要和怎样实现对新闻和信息的有效管控?这些也是需要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4)救援救灾工作是紧急状态下的特殊工作,尤其需要坚持安全第一。在“4·20”地震救援救灾初期,都出现了部队战士和地方志愿者伤亡的情况。这种情况是否可以避免?是不是救灾指挥工作的问题?可否在指挥部设置安全功能组或安全官,专业开展救援安全工作?
[1] 震后新闻媒体灾情播报,最先反映震中房屋损毁情况的空中航拍图片和视频,就是出自该机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