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游牧业的自然灾害
(一)游牧业的六类自然灾害
兽疫、暴风、奇寒、大雪、冰盖和草原(因旱、病、虫、鼠、獭之害)减产六类是游牧业的全部自然灾害。前五类是直接损害牲畜也稍有殃及人的,后一类却是致使草原(特别是冷季放牧场)大幅度减产,致使牲畜挨饿、无救成灾的。前五类中的四类和后一类中的一项(干旱),直接源于恶劣的气象因素。
(二)六类自然灾害简述
1.兽疫,疫病有多种,发病频繁,且面广、时久,但容易防治,其害也容易控制。新中国成立40年来,兽疫防治效果突出,危及六畜的几种大病,几乎都已被消灭或得到控制。一般常见病,特别是内外寄生虫病,也得到了有效的防治。随着兽医科学技术的不断进步,医疗机构和网点的普及与健全,以及医疗设备与药物供给能力的增强,直接因病致死(和减产)的牲畜绝对数量、相对比重和经济损失日益降低。现已缩小到成畜、幼龄畜死亡总数的1%~3%,只在仔畜死亡总数中,还占70%~80%。
2.暴风(狂风、飓风)、奇寒几乎完全能够借助气象仪器预先知道,并加以有效防范。①它们的产生、发作,在空间(地区、地点)和时间(时令、季节)上都有一定的规律性可掌握,而且一般又具有地域窄、时间短、频率低的特点。②通过修建坚固保温的房舍和圈栏,加固毡房,甚至断牧三两天,都可奏效。因为此等灾害如不预防,往往会殃及人员,故为人们广为传播。就新疆各地牧区观察,其害之轻、之小、之易于防范,都轻于洪水等自然灾害。
3.暴雪和冰层覆盖(先是天热雪融,接着骤冷而结冰)草原,导致牲畜无法采食,轻则大幅度掉膘,重则饿毙。游牧人以“白灾”称之。其害之大,常用“整群倒毙”、“羊尸成堆”、“马尸僵立雪中”、“羊吃羊(毛)”、“羊暗房毡”等词语描写其灾情的惨状。但是,这种大灾并非年年有,一般可用人工刮雪、赶马踏雪和从外地赶运草料(如本地无草料储备时)补饲救护。有效之法,莫过于多贮草料,即使是农副产品和质差之草,此时也能济事。实践证明,若断牧三几日,每天喂牲畜以淡盐温水,比强行踏雪、出牧能保膘减损。
4.因干旱、病、虫、鼠、獭之害,致使草原牧草大幅度减产。牲畜缺食挨饿,实是游牧业最大而主要的灾害。病、虫、鼠、獭之害,人力可以防治,但因干旱(降水量锐减)致使草原产草量锐减,是人力难以控制的。
哈萨克族游牧民谚语:“白(雪)灾之害只一季,黑(旱)灾之害得两年。”游牧业受自然(气象)不利因素的影响很多,这也只有用贮备人工饲料饲草之法抵御。游牧牲畜冷季(每)头(平)均贮备草料的多少,就准确地反映人力和自然因素影响的大小,以及游牧业现代化水平的高低。把单纯靠自然草原(养畜),改为再辅以人工草料补饲,是游牧业由原始(传统)转向现代化的最重要的标志。如果现新疆阿勒泰地区畜年均800公斤饲料中,752公斤(94%)来于自然草原,48公斤(6%)来于人工草料;如果把补饲量提高到89公斤(内精料20公斤),占到10%,就可以说牲畜的吃食就无大忧了。畜均补饲标准(绝对数量与相对比例)由低到高的变动,就能说明游牧业现代化的进程与速度。
由于天旱在年际(时间)和区域(空间)上分布不均(这也是规律),因此,借地渡(避)灾几乎是游牧业史上的习惯。尤其是在畜牧业社会主义改造后,这种调剂余缺的办法成为各大生产单位主要的抗灾手段。自牲畜折价归私和强调草原按户承包使用后,这种有益之法便失去了作用。
(三)严防饿、冻、病三灾并发
上述六灾通常不是单一发生,而是几种或全部同时并发。“膘满不怕冷”、“暖圈顶半饱”,游牧业最忌饥寒交迫、冻馁相连、病饿齐来。试验证明:冰期给游牧畜(奶牛)饮温水和补喂饲料,在保膘产奶上具有同等作用。游牧人最忌小牛冬季近河饮冰水,会因冷冻而速降膘。“牲畜无病死者少,只因病死者也少,病饿相连死者十有七八。”因此,在防灾保畜中,除主要抓“防饿”外,还要对病、冻等进行综合防护与治理。
(四)防灾抗灾中人的作用
“天灾不可怕,人祸诚可畏”,“天灾无不乘人祸肆虐”。新疆从20世纪30年代至70年代的50年,县以上游牧区冬、春牲畜死亡在20%~30%的几次特大灾害,都是在战乱与社会动乱不安的情况下发生的。本是小灾,因防、救不利,就酿成或变成大灾。因此,只要社会安定,民族团结,游牧业自然灾害可由大化小,由小化无。从对各大灾害的产生、预防和灾情变化可看出,物力是必要的,并起很大作用。但是,防灾、抗灾的指挥正确与否和领导人员经验的丰富与否,往往是相同灾因与不同灾害后果之间转化的关键。同等灾因,会产生不同的灾害后果。
(五)自然灾害的分级
灾害应按其强度和后果大小分级列等,并连年加以记载,作为(县、地、省)游牧业的重要情报资料。分级、列等是对灾害的规律性认识和其内部因果关系的正确反应,也是对人的预防能力的综合辨别,是分析、研究、认识与预防灾害不可缺少的基础。
游牧业自然灾害的结果,往往最终落实在牲畜死亡的多少上。因此,应把牲畜死亡比例区分为:3%以内为丰年,5%以内为平年,8%以内为小灾,15%以内为中灾,20%为大灾,超过20%为特大灾害。当然,由单一灾因造成的后果应该区分出其灾害后果的比重,如果是由多种原因造成的,应列出所有致害因素及后果。
游牧业的六类灾因,应该一一分级、列等。
——兽疫,可以危害性大小分列。
——暴风,应以记录强度为主,以记录时限为副,如10级风、持续半日以上为特等,8级风、持续一天以上为一等,6级风、持续两天以上为二等。
——奇寒,冬季牧场达零下25℃,持续一天以上为特等,达零下20℃,持续两天以上为一等,达零下15℃,持续三天以上为二等;暖季,夏牧场或春秋季牧场,达零下15℃,持续一天以上为特等,达零下10℃,持续两天以上为一等,达零下5℃,持续三天以上为二等。
——大雪,严冬平坦处雪深50厘米以上为特等,40厘米以上为一等,30厘米以上为二等,雪融之天,酌降等级。
——冰盖,(封)期达三天以上为特等,两天以上为一等,一天以上为二等。
——因干旱、病、虫、鼠、獭害造成产草减少,应该以常年为标准,以牧庄为单位,在秋冬牧场定时定点实地测得,设检测点不应过少,占面积不宜过小(以4平方米为宜),而且检测点应分布均衡合理。
对游牧业自然灾害的分类设项、分级、列等,是对自然灾害深入认识和有效预防的基础,也是游牧业减少自然制约因素,由被动到主动,由传统到现代的必要的科学管理的措施。
(六)建立游牧业自然灾害情报网点与资料档案
汉文史书中记载游牧业自然灾害者极少、极粗略。这反映重农意识的强烈,知农昧牧的狭隘农业经济思想制约了对游牧业的认知。新中国成立40余年来,也只统计每年成、幼牲畜损失的数量。如对牲畜损失超过15%以上的灾害,几次特大灾害也未引起足够的重视。虽牲畜损失严重,物资耗费巨大,甚至有人员伤亡,但都未全面、详细地介绍,准确地记载、搜集、整理专项材料,以留作来日分析研究。
要记录、分析、研究游牧业的自然灾害,以便于防止。
首先,应该在各级畜牧部门从上到下层层设立情报网点,安置专人长期连续负责记录。畜牧科学院的情报研究,更应把本地区自然灾害的情报研究置于首位。
其次,游牧业的自然灾因大多来自恶劣气象。只要在多灾牧区设置畜牧专门气象站,就可就近搜集、预报各种灾害性天气,以便适时预防。每站设置经费不过两三万元,配备中专文化程度两人即可,年工资及其他全部经费也不过万元。就新疆而言,这种灾害地区并非很多,估计半百足矣。内蒙古自治区20世纪60年代就已建立几十处气象站,并专设机构,注意搜集灾害性气象资料。新疆各地都有气象站,但都是为各业服务,并非专为畜牧业服务,资料来自城镇地区,预报也只及城镇。新疆死亡人数最多(托里、额敏两县共14人)的1986年12月的暴风灾害,正是由于县镇气象单位和县畜牧部门相互推诿,而造成预报传递延误,造成可防未防的恶果。
最后,如对冬前和秋前草原产草量的测定,现在都是由基层干部目测,准确度很低。应该把包括基层干部在内的游牧能手的目测和各牧庄的定时、定点实测结合起来。并将观测结果按群、按庄使用,这是游牧业生产管理科学化、现代化的必要一步。牧庄内经短期培训的待业知青即可完成这一工作。
“风调雨顺增点产,平年不增产;小灾小减产,大灾大减产”(这是毫无意义的同义语反复);“夏壮、秋肥、冬疫、春死”(这只是局部现象,并非普遍规律),等等,全是由于对游牧业自然灾害的规律的无知而盲目悲观、丧失信心,这明显不符合游牧业发展的历史事实。以现在的生产水平来看,游牧畜的死亡率年均为8%上下,是仔畜繁成率的1/4。因而尚有3/4的总增产牲畜可作为社会消耗(游牧民自用和交售社会、国家的总数)——出栏牲畜和转入扩大再生产(净增)。总增产10%多(占年初存栏牲畜数的3%~4%)的牲畜,为年均净增牲畜,这既有实现的可能,又是社会发展(新疆人口自然增长率超过20 ‰,而社会增长率更高)的必需。以新疆为例,新中国成立40年来,游牧民人均拥有牲畜从不到10头提高到15头,百万游牧民供献给社会的牲畜,总共何止五六千万头。这个数字是用41年累计年初存栏牲畜头数乘以10%(商品畜),再折以50%(游牧区牲畜头数),这样的统计准确可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