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石碏大义灭亲
【原文】
卫庄公娶于齐东宫得臣之妹,曰庄姜,美而无子,卫人所为赋《硕人》也。又娶于陈,曰厉妫,生孝伯,早死。其娣戴妫生桓公,庄姜以为己子。
【译文】
卫庄公娶了齐国太子得臣的妹妹,名叫庄姜。庄姜漂亮却没有生孩子,卫国人因此为她创作了《硕人》这首诗。卫庄公又从陈国娶了一个女子,名叫厉妫,生了孝伯,很小就死了。跟厉妫陪嫁来的妹妹戴妫,生了桓公,庄姜就把他作为自己的儿子。
【原文】
公子州吁,嬖人之子也,有宠而好兵,公弗禁,庄姜恶之。石谏曰:“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弗纳于邪。骄奢淫,所自邪也。四者之来,宠禄过也。将立州吁,乃定之矣;若犹未也,阶之为祸。夫宠而不骄,骄而能降,降而不憾,憾而能者鲜矣[1]。且夫贱妨贵,少陵长,远间亲,新间旧,小加大,淫破义,所谓六逆也。君义臣行,父慈子孝,兄爱弟敬,所谓六顺也。去顺效逆,所以速祸也。君人者将祸是务去,而速之,无乃不可乎?”弗听。其子厚与州吁游,禁之,不可。桓公立,乃老。
【译文】
公子州吁,是卫庄公宠妾的儿子,受到卫庄公的宠爱,喜好武事,卫庄公未加禁止。庄姜很讨厌州吁。石规劝卫庄公说:“我听说喜欢自己的儿子,应当以道义去教育他,不要使他走上邪路。骄傲、奢侈、放荡、逸乐,这是走上邪路的开始。这四种恶习之所以发生,是由于宠爱太过分。如果准备立州吁为太子,那就定下来;如果还不定下来,会逐渐酿成祸乱。那种受宠而不骄横,骄傲而能安于下位,地位在下而不怨恨,怨恨而能克制的人,是很少的。而且低贱妨害尊贵,年少欺凌年长,疏远离间亲近,新人离间旧人,小人欺凌君子,淫欲破坏道义,这就是六种违理的事。国君行事得宜,臣子服从命令,父亲慈爱,儿子孝顺,兄爱弟,弟敬兄,这就是六种顺理的事。背离顺理的事而效法违理的事,这就会很快招致祸害。作为君主,应该尽力除掉祸害,现在却加速它的到来,恐怕不可以吧!”卫庄公不听劝告。石的儿子石厚和州吁交往,石禁止,但禁止不住。卫桓公即位时,石就告老退休了。
【原文】
四年春,卫州吁弑桓公而立。……
州吁未能和其民,厚问定君于石子[2]。石子曰:“王觐为可[3]。”曰:“何以得觐?”曰:“陈桓公方有宠于王,陈、卫方睦,若朝陈使请,必可得也。”厚从州吁如陈。石使告于陈曰:“卫国褊小,老夫耄矣,无能为也。此二人者,实弑寡君,敢即图之。”陈人执之,而请莅于卫。九月,卫人使右宰丑莅杀州吁于濮[4],石使其宰羊肩莅杀石厚于陈。
【译文】
鲁隐公四年春,卫国的州吁杀死卫桓公而自立为国君。……
州吁不能安定他的百姓。石厚向石询问安定君位的办法。石说:“朝觐周天子就可以取得合法地位。”石厚说:“如何才能去朝觐呢?”石说:“陈桓公正受到天子的宠信。现在陈、卫两国互相和睦,如果朝见陈桓公,让他代为请求,就一定可达目的。”于是石厚就跟随州吁到了陈国。石派人告诉陈国说:“卫国地方小,我老头子年纪大了,不能做什么事了。这两个人,确实杀死了我国君主,请您趁此机会抓住他们。”陈国人把这两个人抓住,而请卫国派人来陈国处理。九月,卫国人派右宰丑在陈国的濮地杀了州吁,石派他的管家羊肩在陈国杀了石厚。
【原文】
君子曰:“石,纯臣也[5],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
【译文】
君子说:“石真是个忠臣。讨厌州吁,同时连儿子石厚一起处置。‘大义灭亲’说的就是这样的情况吧!”
【注释】
[1] (zhěn):《说文》:“目有所恨而止也。”即心中愤恨而能克制。
[2] 定君:使君位得以稳定的方法。
[3] 王觐:觐王,朝见周天子。
[4] 右宰:卫国官名。
[5] 纯臣:忠臣。